就義詩
作者:楊繼盛
原文:
浩氣還太虛,丹心照千古。生平未報國,留作忠魂補。
譯文
我本為浩然正氣而生,僅為國而死,浩氣當還於太空,雖我將死,但擔心可永存,可千秋萬代照耀後世。
生平早有報國心,卻未能報國留下遺憾,留下忠魂作厲鬼仍要為國除害殺敵作補償。
註釋
①浩氣:正氣。正大剛直的精神。 還:這裡是回歸的意思。 太虛:太空。
②丹心:紅心,忠誠的心。 千古:長遠的年代,千萬年。
③生平:一輩子,一生。 報國:報效國傢。
④忠魂:忠於國傢的靈魂,忠於國傢的心靈、精神。 魂:作者的原意是指死後的魂靈,這是古人的看法。
參考資料:
1、
鄧建烈 .初中文言文精譯精講精練.六年級 .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 :初中文言文精譯精講 六年級 ,2006年07月 :102頁 .
賞析
楊繼盛,明代愛國將領,曾任南京戶部主事,刑部員外郎。楊繼盛堅決主張抗擊北方韃靼的入侵,反對妥協誤國。先是上疏朝廷,彈劾大將軍仇鸞誤國,後又上疏彈劾奸相嚴嵩,造毒刑,被殺害,死時年僅四十歲。
楊繼盛舍身取義的高尚精神和氣節,感動瞭京城百姓,深得民心,在押解他去會審的途中,觀看的百姓充滿瞭街道,以致道路阻塞不能通行,人們不僅齊聲嘆息,而且為之流下瞭熱淚。他死瞭以後,他的朋友王世貞、王遴冒死備下棺材裝殮瞭他, 京城百姓流著淚交相傳誦他的彈劾嚴嵩疏和就義詩。楊繼盛死後七年,嚴嵩罷官;後十年,嚴嵩削籍為民,抄沒傢產,嚴世藩伏誅;後十一年,明穆宗即位,為楊繼盛平反,謚忠愍。所以楊繼盛又被稱為“楊忠愍”。
這首詩便是他臨刑前作,前二句說自己雖然死瞭,但浩氣仍留天地之間,光耀千古,後兩句感慨自己壯志未酬身先死,不禁萬分遺憾,但死後若有忠魂在,一定還要補報國傢,以償夙願。整首詩寥寥二十字,一片忠貞報國之心,凜然可睹,千載以下讀之,也省事為之感動。
就義,是為瞭正義而付出生命的意思。作者在詩中表示,自己報國之心不但至死不變,即使死後也不會改變。詩的大意說:自己雖死,浩然正氣回歸太空,還存留在天地之間,一顆耿耿丹心,永遠照耀著千秋萬代。這一輩子還沒有來得及報效國傢,死後也要留作忠魂來彌補。
這首詩是楊繼盛臨刑前所作,原詩沒有題目,詩題是後人代擬的。作者為揭發奸相嚴嵩被處死,詩中表現瞭忠心報國,至死不變的決心。全詩一氣呵成,如吐肝膽,如露心胸,如聞忠誠之靈魂在呼喊,感人肺腑。
創作背景
楊繼盛(1516-1555年),字仲芳,號椒山,容城人(今河北省容城縣)。他幼年傢貧,七歲喪母,放牛為生,後苦學成材。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31歲的楊繼盛在北京考取進士,朝廷命他做瞭南京吏部主事,吏部相當人事部,主事是司官,有就是今天司局級中最低一級的官員。可是南京官又與北京官不同,明朝有南北兩京,永樂年間遷都北京以後,南京作為陪都,雖然仍保留一套中央機構,但是畢竟皇帝不在南京,那裡機構的官職大都是閑散的,沒有多少實權。兩年後,他被調到瞭北京,從此在北京留下瞭可歌可泣、流芳千古的人生足跡。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當時嚴嵩執政,他貪贓枉法,賣官鬻爵,侵吞軍餉,邊政廢弛,蒙古韃靼部俺答汗乘機統兵南下侵擾,長驅直入,兵臨北京城下。因為那一年是庚戌年,所以史稱“庚戌之變”。世宗急忙任命大同總兵仇鸞為大將軍,統領各路兵馬。而仇鸞的官職就是靠賄賂嚴嵩而得。
身為內閣首輔(相當於丞相)的嚴嵩和大將軍仇鸞狼狽為奸,不但不舉兵抵抗外侮,而且極力主張卑躬乞和。仇鸞貪生怕死,秉承嚴嵩意圖,不讓手下出兵,竟讓韃靼兵在北京附近焚掠瞭十幾日滿載而去,使人民遭受瞭巨大的苦難。面對內奸外侮,楊繼盛怒不可遏,他奮筆疾書,上疏鮮明地斥責蒙古貴族在北京城下殺燒搶掠的罪行,指出沒有報仇雪恥就議和有辱國體,提出對無條件開馬市的“十不可”和“五謬”,陳述自己的愛國之心,請求朝廷舉兵抗敵。不想對於開馬市與蒙古韃靼部貿易之事,明世宗已經頒下聖旨,以皇帝之尊,豈能收回成命?何況世宗一向剛愎自用。他以楊繼盛有意阻撓邊計,動搖人心為名,將楊繼盛關進瞭監獄。後來,又把楊繼盛貶到邊遠的陜西狄道縣(今甘肅臨洮)去做一個未入流的小官。
楊繼盛在狄道的時間雖短,可是他在那裡訪民疾苦,均平賦役、開辦學校,興修水利,這位好官受到當地人們愛戴,在他調走時,千餘人哭泣著送他到百裡之外。
不久,仇鸞的罪行暴露被殺,楊繼盛被調回瞭北京。這次嚴嵩想用提拔的手段拉攏他,提升楊繼盛為兵部武選司員外郎。兵部相當於今天的國防部,武選司是兵部第一司,是負責管理軍官選拔、升調、世襲、功賞等人事事務的機構。而員外郎是一個從五品官員,是個中級官員。
調回北京城的楊繼盛,看到皇帝昏庸、奸臣弄權, 憂國憂民的他感到“嚴嵩不除,國無寧日”,於是下決心要揭露奸臣嚴嵩的所作所為,當時他的兒子勸他:“這樣做就象是雞蛋去碰石頭,請父親大人再考慮考慮”。楊繼盛生氣地說:“為臣盡忠,我隻知道興利除弊,至於死生禍福,不是我所考慮的!” 可見他忠貞為國,已做好瞭充分的心理準備,即使粉身碎骨也在所不惜。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他冒死上疏彈劾嚴嵩十大罪狀。他將嚴嵩指為“天下之第一大賊”,首先彈劾嚴嵩以丞相自居,破壞瞭祖宗成法。這指的是明太祖廢丞相以後,曾經下令明朝永不再設丞相之職,可是嚴嵩身為內閣大學士,以丞相自居,就是破壞瞭祖宗定下的規矩。其次,指責嚴嵩伺皇帝喜怒而得以放恣行為,竊取君主大權;接下去,楊繼盛痛斥嚴嵩大肆索賄受賄, 賣官鬻爵, 引用奸臣,結黨營私,禍國殃民,敗壞風俗,還有讓其子嚴世藩代行票擬,縱容嚴世藩竊取權柄等等罪狀。票擬是明朝內閣大學士先寫在小票上,貼於奏疏,進呈皇帝批準,代皇帝擬寫批答大臣章奏,處理國傢事務的制度。要求皇帝懲治奸臣。當時正是嚴嵩權傾朝野之時,奏疏一上,楊繼盛被下瞭監獄,這已是他第二次被投入獄中瞭。
入獄以後,面對即將遭受的酷刑,楊繼盛拒絕瞭友人送來的可以消炎止疼、減輕痛苦的蚺蛇膽, 他說:“椒山自有膽,何必蚺蛇膽”。於是凜然受刑。他在獄中受盡酷刑。由於遭受殘酷的杖刑, 他的傷口之處已經大面積腐爛, 裡面的筋骨都露瞭出來。這位鐵錚錚的漢子,蘇醒後自己動手用茶碗碎片割去腐肉,拉斷殘筋。見到這幅情景的獄卒,手中的燈籠不禁險些落地。就這樣,他依靠一身正氣,錚錚鐵骨,以頑強的毅力奇跡般地活瞭下來。然而即使如此,將他看作眼中釘、肉中刺的嚴嵩仍不能讓他活下去,必欲置之於死地而後快。他在獄中三年,最後嚴嵩把他的名字偷偷添加在死刑犯名單的後面,終被慘遭殺害於西市,即現在的西四。年僅40歲。楊妻張氏也是一個忠烈之人,她曾上疏請求替死而沒有獲準,就在楊繼盛就義的當天,她自縊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