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慮論
作者:方孝孺
原文:
慮天下者,常圖其所難而忽其所易,備其所可畏而遺其所不疑。然而,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豈其慮之未周歟?蓋慮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於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當秦之世,而滅諸侯,一天下。而其心以為周之亡在乎諸侯之強耳,變封建而為郡縣。方以為兵革不可復用,天子之位可以世守,而不知漢帝起隴畝之中,而卒亡秦之社稷。漢懲秦之孤立,於是大建庶孽而為諸侯,以為同姓之親,可以相繼而無變,而七國萌篡弒之謀。武、宣以後,稍削析之而分其勢,以為無事矣,而王莽卒移漢祚。光武之懲哀、平,魏之懲漢,晉之懲魏,各懲其所由亡而為之備。而其亡也,蓋出於所備之外。唐太宗聞武氏之殺其子孫,求人於疑似之際而除之,而武氏日侍其左右而不悟。宋太祖見五代方鎮之足以制其君,盡釋其兵權,使力弱而易制,而不知子孫卒困於敵國。此其人皆有出人之智、蓋世之才,其於治亂存亡之幾,思之詳而備之審矣。慮切於此而禍興於彼,終至亂亡者,何哉?蓋智可以謀人,而不可以謀天。良醫之子,多死於病;良巫之子,多死於鬼。豈工於活人,而拙於謀子也哉?乃工於謀人,而拙於謀天也。古之聖人,知天下後世之變,非智慮之所能周,非法術之所能制,不敢肆其私謀詭計,而唯積至誠,用大德以結乎天心,使天眷其德,若慈母之保赤子而不忍釋。故其子孫,雖有至愚不肖者足以亡國,而天卒不忍遽亡之。此慮之遠者也。夫茍不能自結於天,而欲以區區之智籠絡當世之務,而必後世之無危亡,此理之所必無者,而豈天道哉!
譯文
籌劃國傢大事的人,常註重艱難危險的一面,而忽略素常容易的一面,防范隨時會出現的可怕事件,而遺漏不足疑慮的事件。然而,災禍常常在疏忽之際發生,變亂常常在不加疑慮的事上突起。難道是考慮得不周到嗎?大凡智力所能考慮到的,都是人事發展理應出現的情況,而超出智力所能達到的范圍,那是天道的安排呀!
秦始皇剿滅諸侯,統一天下後,認為周朝的滅亡在於諸侯的強大,於是改封建制為郡縣制。滿以為這樣一來就會根除戰爭動亂,天子的尊位可以代代安享,卻不知漢高祖在鄉野間崛起,最終顛覆瞭秦朝的江山。漢王室鑒於秦朝的孤立無輔,大肆分封兄弟、子侄為諸侯,自以為憑著同胞骨肉的親情,可以共輔江山,不生變亂,然而吳王劉濞等七國還是萌生瞭弒君篡位的陰謀野心。漢武帝、漢宣帝之後,逐漸分割諸侯王的土地,削弱他們的勢力,這樣便以為平安無事瞭,沒想到外戚王莽最終奪取瞭漢傢的皇位。光武帝劉秀借鑒瞭西漢(哀、平)的教訓,曹魏借鑒瞭東漢的教訓,西晉借鑒瞭曹魏的教訓,各自借鑒其前代的教訓而進行防備,可他們滅亡的根由,都在防備的范圍之外。
唐太宗聽傳言說:將有帶“武”字的人殺戮唐室子孫,便將可疑之人找出來統統殺掉。可武則天每天侍奉在他身邊,卻怎麼也沒想到她。宋太祖看到五代的節度可以制伏君王,便收回節度使的兵權,使其力量削弱,容易對付,哪料想子孫後代竟在敵國的困擾下逐步衰亡。這些人都有著超人的智慧,蓋世的才華,對國傢亂亡的誘因,他們可謂考慮得細致,防范得周密瞭,然而,思慮的重心在這邊,災禍卻在那邊產生,最終免不瞭滅亡,為什麼呢?或許智力謀劃的隻是人事的因素,卻無法預測天道的安排。良醫的兒子難免會病死,良巫的兒子難免死於神鬼,難道是善於救助別人而不善於救自己的子女嗎?這是善於謀劃人事而不善於謀利天道啊!
古代的聖人,知道國傢將來的變化,不是人的智謀能考慮周全的,也不是政治手段能控制的,不敢濫用限謀詭計,隻是積累真誠,用大德來感動天心,使上天顧念他(對百姓)的恩德,像慈母保護初生嬰兒那樣不忍心舍棄。盡管他的子孫有愚笨不賢良足以使國傢滅亡的,而上天卻不忍心立即滅其傢國,這才是思慮得深遠呀!假如不能用大德贏得天心,僅憑著微不足道的智謀,包攬天下的事務,想使國傢沒有希望危亡,這從道理上是講不過去的,難道天意會如此安排嗎?
註釋
(1)滅諸侯:指秦先後滅韓、魏、楚、趙、燕、齊六國。
(2)封建,指自周以來的分封制。郡縣:秦統一中國後,實行中央集權制,將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下設縣,郡縣長官,均由中央任免。
(3)漢帝:指漢高祖劉邦。起隴畝之中,劉邦出身農民傢庭。起兵反秦前,隻做過鄉村小吏“泗水亭長”。隴,田壟。
(4)建庶孽:指漢高祖即位後大封同姓諸侯王。
(5)七國:指漢高祖所分封的吳、楚、趙、膠東、膠西、濟南、臨淄七個同姓諸侯王。篡弒之謀:漢景帝在位時,吳王劉濞為首的七國,以誅晁錯為名,舉兵叛亂。
(6)王莽:西漢末年外戚,逐漸掌權後稱帝,於公元九年改國號為新。祚(zuò做):皇位。
(7)光武:東漢光武帝劉秀。哀、平:西漢末年的哀帝劉欣、平帝劉衎。
(8)晉:指西晉。
(9)唐太宗:李世民。武氏之殺其子孫:648年(貞觀二十二年),民間流傳《秘記》說:“唐三世之後,女主武氏代有天下。”太宗問太史令李淳風,答道:“臣仰觀天象,俯察歷數,其人已在陛下宮中,不過三十年,當王天下,殺唐子孫殆盡。”
(10)武氏:指武則天,她十四歲被唐太宗選入宮中為才人。高宗時立為皇後,參預朝政。中宗即位,臨朝稱制。次年廢中宗,立睿宗。689年(載初元年)又廢睿宗,自稱聖神皇帝,改國號為周。她執政數十年間,屢興大獄,冤殺許多李唐宗室和朝臣。
(11)宋太祖:趙匡胤,宋朝開國皇帝。五代方鎮:指唐代以後五代的後梁朱全忠、後唐李存勖、後晉石敬瑭、後漢劉知遠、後周郭威等擁有兵權的藩鎮。
賞析
這是一篇史論。作者列舉歷代興亡的史實,指出歷代君王僅僅片面地吸取前代滅亡的教訓而忽略瞭另外一些被掩蓋的問題,但卻將原因歸結為非人智能所慮及的天意。論證“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目的在於給明代統治者提供歷史教訓,使之“深慮”長治久安的道理,並采取相應的辦法。
本文系針對明初的政治形勢而提出的治國方略。明代建國後,明太祖朱元璋為瞭鞏固和加強統治,曾采取瞭一系列改革措施,從而在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等方面取得瞭一些成就。但是,在“盛世”之下決不能掉以輕心,要註意潛在的危機。作者就歷代興衰的史實,提出瞭有關長治久安的積極性的建議。
文章的開始先從“禍常發於所忽之中,而亂常起於不足疑之事”談起,並把這種現象和天道掛上瞭鉤,這是作者立論的核心。在作為全文重點的第二段中,作者列舉瞭大量史實,從秦始皇一直談到瞭宋太祖,其用意也是為瞭證明上述觀點的正確性。應該說,這些翔實的歷史經驗是可信的,是有強烈的說服力的。而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就在作者寫作本文後不久,明朝就發生瞭“亂”。明太祖死後,其孫建文帝即位,由於和某些親王產生瞭矛盾,終於導致瞭“靖難之變”,方孝孺本人也死在這次動亂之中。從這一點來看,作者還是有一定的預見性的。第三段是全文的總結,作者再一次點明全文的主旨。在語言的運用上,作者盡量發揮瞭他那犀利而堅定的文風,做到瞭既能說理透徹,又能通俗易曉,這在他評論前代帝王時可以充分看出。
由於思想上的局限性,作者對“天道”的理解還帶有一定的宿命論的色彩。“不可以謀天”的提法實際上就是“謀事在人,成事在天”、“盡人事以聽天命”的消極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