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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之武退秦師
作者:左丘明
原文:
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氾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若不闕秦,將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楊孫戍之,乃還。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亦去之。
譯文
九月甲午,晉文公、秦穆公聯合圍攻鄭國,因為鄭國曾經沒有用應有的禮儀來接待他,並且在依附於晉國的同時又依附於楚國。晉軍駐紮在函陵,秦軍駐紮在氾南。佚之狐對鄭伯說:“鄭國處於危險之中,如果能派燭之武去見秦伯,一定能說服他們撤軍。”鄭伯同意瞭。燭之武推辭說:“我年輕時候,尚且不如別人;現在老瞭,做不成什麼瞭。”鄭文公說:“我早先沒有重用您,現在危急之中求您,這是我的過錯。然而鄭國滅亡瞭,對您也不利啊!”燭之武就答應瞭。註釋
(1)晉侯、秦伯:指晉文公和秦穆公,春秋時期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位。創作背景
該文故事背景是秦、晉圍鄭,發生在公元前630年(魯僖公三十年)九月甲午時。在這之前,鄭國有兩件事得罪瞭晉國。一是晉文公當年逃亡路過鄭國時,鄭國沒有以禮相待;二是在公元前632年(魯僖公二十八年)的晉、楚城濮之戰中,鄭國曾出兵幫助楚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結果,城濮之戰以楚國失敗而告終。鄭國感到形勢不妙,馬上派子人九出使晉國,與晉結好。甚至在公元前632年五月,“晉侯及鄭伯盟於衡雍”。但是,最終也沒能感化晉國。晉文公(重耳)為瞭爭奪霸權的需要,還是在兩年後發動瞭這次戰爭。晉國為什麼要聯合秦國圍攻鄭國呢?這是因為,秦國當時也要爭奪霸權,也需要向外擴張。發生在公元前632年的城濮之戰,事實上是兩大軍事集團之間的戰爭。一方是晉文公率晉、宋、齊、秦四國聯軍,另一方則是以楚國為主的楚、陳、蔡、鄭四國聯軍(鄭國名義上沒有參戰,實際上已提前派軍隊到楚國)。兩年後,當晉國發動對鄭國的戰爭時,自然要尋找得力的夥伴。這時的秦國也有向外擴張的願望,加上可以去“撈上一把”(實質這戰爭與秦國幾乎沒有關系),所以,秦、晉聯合也就是必然的瞭。鄭國被秦、晉兩個大國包圍,危在旦夕,鄭文公派能言善辯的燭之武前去說服秦伯。燭之武巧妙地勾起秦穆公對秦、晉之間的矛盾的記憶,向秦伯分析瞭當時的形勢,采取分化瓦解的辦法,說明瞭保存鄭國對秦有利、滅掉鄭國對秦不利的道理,終於說服瞭秦伯。
簡析
《燭之武退秦師》選自《春秋左傳》
說客在春秋之戰中扮演著重要角色,他們穿梭來往於各國之間,或穿針引線,搭橋過河,或挑撥離間,挖敵方墻角,或施緩兵之計,贏得喘息之機。可以說,缺少瞭這些用現代文言漢語稱為外 交傢的角色,春秋舞臺所上演的戲劇,必定沒有這麼驚心動魄,精 彩紛呈,波瀾迭宕。有瞭他們,臺前。臺後兩條戰線上真是熱鬧 非凡,你方唱罷我登臺,演出瞭古代戰爭史上獨一無二的一幕。
我們發現,說客或外交傢除瞭有高超的言辭辯才,善於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之外,往往善於抓住利害關系這個關鍵,在利害關系上尋找弱點和突破口,從而大獲成功。燭之武憑三寸不爛之舌 說退秦軍,不費一兵一卒為鄭國解瞭圍,便是一樁典型的范例。
在一個沒有權威、各自為利益紛爭的時代,利益原則便是行 動的最高原則,精明的說客或外交傢必定深諧此道。以利益作為交往原則,關系不可能牢不可破,不可能無懈可擊。甚至可以說, 曉之以利益,動之以利益,往往比其它手段更見效。即使在現代社會,國與國之闖的交往,也首先是從利益原則出發的。這個原則,恐怕比仁義原則更實際,更能長久,盡管仁義原則更值得贊 賞,可是這世上有幾個講仁義的人呢?
講利益原則,首先要以平等為基礎。沒有平等,也就在根本上取消瞭利益。利益必須通過交往實現,一個人不同他人發生聯系,就無所謂利益;交往也意味著交換,付出多少,便得到多少, 不付出就無所獲。隻想獲得而不願付出,就破壞瞭交換,也沒有瞭平等,也就很難再獲取利益。
交換,實質上也是讓對方有利可圖。燭之武去遊說秦穆公,如果秦穆公覺得無利可圖,會甘願罷休嗎?所謂挑撥離間,多半也要利用人們覺得有利可圖的心理。離開這一點,挑撥挑間是難以成功的。搞陰謀詭計的人也常常利用這一點。“將欲取之,必先予 之”,這也是說用給予好處引人上鉤,然後再將其吃掉。
中國傳統的謀咯,可以說把利益原則發揮到瞭極致。除瞭上面說的之外,還有所謂借刀殺人、過河拆橋、上屋拔梯、賞一安百、欲擒故縱、美人誘惑、坐收漁利、奇貨可居、害一利百等等, 都是從不同角度利用或發揮利益原則。可以毫不誇張他說,處世為人的方方面面都與利益原則有千絲萬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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