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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弼時 中共第一代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

任弼時 中共第一代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

中文名:任弼時

外文名:Ren BishiБринский

別 名:任培國(原名)

國 籍:中國

民 族:漢族

出生地:湖南汨羅

出生日期:1904年(甲辰年)4月30日

逝世日期:1950年(庚寅年)10月27日

職 業:無產階級革命傢、政治傢、組織傢

畢業院校: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大學

任弼時(1904年4月30日—1950年10月27日,Ren Bishi,Бринский),原名任培國,湖南汨羅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傢、政治傢、組織傢,中國共產黨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卓越領導人,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中國共產黨第一代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

中共第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

大事年表

1904年—1920年

1904年4月30日,出生於湖南省湘陰縣塾塘鄉唐傢橋(今屬汨羅市)的一個鄉村教師傢庭。名培國,號二南。

1909年,隨父親任裕道寄宿課讀湖南省公立作民兩等小學堂。

1911年,正式進入湖南省公立作民兩等小學堂讀書。

1914年,隨父親到塾塘鄉任氏序賢初等小學住讀。在此年的作文《民生在勤》、《自立》中分別寫道:“用本國之貨以挽回利權,則民生何至日艱矣!”“世界之人皆以自立為要,吾國四萬萬同胞欲保國傢非自立不可”等。

1915年夏,序賢初等小學畢業,考入湖南省立第一師范學校附屬小學高等科。

1916年10月,加入一師附小組織的學藝會談話(即“演說辯論”)部。

1916年11月,參加湖南省長沙教育會舉行的追悼蔡松坡(蔡鍔)大會。會後作文《追悼蔡公松坡感言》,慨嘆:“吾人可不急起直追,繼公之志乎!”

1916年12月,參加湖南省立第一師范高小部及國民部聯合會操。後作文《說體操之利益》道:“國何以強,強於民;民何以強,強於身;而身何以強,體操鍛煉而強之也。”而國民教育“於德育、智育之外,並重體育”,以“養成其協同尚武之精神,堅忍耐勞之習慣,活潑強健之身體。欲以救人民之文弱,國傢之衰微也”。

1917年,繼續在湖南省立第一師范附屬小學高等科學習。

1918年秋,高小畢業,考入長沙私立明德中學十七班就讀。

1918年11月,參加湖南各界慶祝第一次世界大戰勝利的提燈會。會後作文《提燈會紀事》道:“退而思之,我國之慶祝,止負協約之名而無協約之實,亦可愧也。自後我國可不力自振刷乎!”。

1919年春,轉入湖南第一聯合縣立中學(即長郡聯立中學)第二十五班就讀。積極投身“五四”運動,開始接受革命思想。運動中受長郡中學學生愛國會的聘請,課餘擔任“貧民半日學校”二、四、七班的音樂課教員。

1920年8月,參加毛澤東等正在籌建的俄羅斯研究會,並由該會推薦首批赴上海入“外國語學社”作留俄學習準備。在上海“外國語學社”,首批加入上海社會主義青年團。

1921年—1930年

1921年5月,經上海共產主義小組介紹,進行職業化裝後,啟程赴莫。

1921年8月3日,進入莫斯科東方勞動者共產主義大學(簡稱“東方大學”或“東大”)中國班學習。改名為弼時,起用俄文名為Бринский(佈林斯基)。

1922年1月21日-2月2日,出席遠東各國共產黨及民族革命團體第一次代表大會。

1922年12月7日,中國共產黨旅莫支部會議通過任弼時轉為中共正式黨員。

年底接替瞿秋白擔任莫斯科東方大學中國班西方革命運動史課堂俄語翻譯。

1923年4月,出席中共旅莫支部委員會成立大會。大會報告瞭青年團與共產黨的關系、中國政治經濟狀況和中國共產黨的任務等情況;批準、批轉瞭一批黨員,並強調瞭今後學習訓練的要求等。

1923年5月,出席中共旅莫支部臨時大會,在討論訓練方案時提議:研究內容增添少年運動一項;黨支部負責青年團工作的執行委員應加入團支部執行委員會。

1923年6月30日,主持召開中共旅莫支部六月常會。

1924年1月25日,參加為列寧守靈等葬禮活動。

1924年7月,作為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的正式代表之一,出席在莫斯科召開的青年共產國際第四次代表大會。23日,啟程回國。

1924年8月受中共黨組織指派,到上海大學教授俄語。

1924年9月,開始參加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中央局會議,擔任江浙皖區委委員,並被聘為編輯員,負責編輯《中國青年》及為《團刊》、《平民之友》等刊物供稿。

1924年10月9日,遵照團中央局決定擔任團中央俄文翻譯。開始在《中國青年》、《新青年》、《團刊》以及《中國工人》等雜志撰文宣傳馬克思列寧主義,介紹十月革命和青年團情況等。這一年發表的主要文章有《社會主義青年團是什麼?》、《Hand’s Off China》(不許侵犯中國)以及譯文《中國的戰爭》(列寧著)等。

1925年1月26-30日,代表旅莫斯科的團組織在上海出席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為大會主席團成員,並加入瞭教育訓練及經濟鬥爭兩委員會。大會通過將“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改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任弼時當選為團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在三屆一次執委會上,被選為團中央局常委,任團組織部主任。

1925年5月6日,任團中央代理總書記。指導青年團積極參加“五卅”運動。

1925年7月21日,任共青團中央局總書記兼組織部主任。此後,他多次以團中央書記和組織部主任的名義簽發通告,領導全國共青團在鬥爭中大力發展組織,積極開展各項活動。

1925年10月,出席中共四屆二次擴大執委會議,任軍事運動委員會成員。主持在北京召開的共青團第三屆中央執委第一次擴大會議。會議通過瞭關於青年團各項工作決議案,指導青年工農和學生群眾,去參加各種運動。1925年任弼時發表的主要文章有《列寧與青年》(《新青年》第一號)、《怎樣佈爾什維克化》(《中學校刊》三、四月合刊)、《上海五卅慘殺及中國青年的責任》(《中國青年》第八十一期)等等。

1926年,領導青年開展反帝反軍閥以及策應北伐的罷工、罷課等鬥爭。一年間,他除簽發一系列共青團通告外,發表的主要文章有《聯合戰線問題》(《中學校刊》第二期)、《自五卅慘殺到北京慘殺》(《中國青年》第一一八期)、《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過去的一年》(《中國青年》第一二一期)、《十月革命與中國解放運動》(《中國青年》第一三九期)等等。

1926年2月21-24日,出席中共中央北京特別會議。

1926年4月,初與陳琮英在上海結婚。

1926年7月19日-22日,主持召開共青團第三屆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次擴大會議,討論進一步明確共青團的性質和任務,以及怎樣使團組織青年化群眾化等問題,並首次作出開展兒童運動決議案。

1926年10月下旬,攜夫人陳琮英啟程赴莫斯科。1926年11月12日-12月12日在莫斯科出席青年共產國際執委會第六次擴大會議。

1927年春,和夫人陳琮英由莫斯科返抵上海。

1927年4月27日-5月9日,出席中國共產黨在武漢召開的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央委員。

1927年5月10日-16日,在武漢主持召開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並繼續當選為團中央總書記。

1927年7月3日,出席中共中央在武昌召開的擴大會議。會上,任弼時再次要求宣讀6月底共青團提交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的“政治意見書”。

1927年8月7日,出席中共中央在漢口召開的緊急會議,當選為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委員。

1927年8月12日,主持在武漢召開的共青團中央委員會議,傳達中共中央“八七”會議精神。

1927年9月19日,中共中央特派任弼時為全權代表,赴湖南考察省委領導暴動的情況。

1927年11月初,參加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任弼時為政治紀律委員會書記。後又兼黨報委員會委員。

1928年3月,調中共臨時中央機關工作。

1928年4月──9月初,按照中共臨時中央政治局決定,中共“六大”在莫斯科召開期間與李維漢、羅登賢在上海主持中央(留守)日常工作。

1928年7月,在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選為中央委員。

1928年9月19日-28日,受中共中央委派赴安徽省巡視黨的工作,解決中共蕪湖市委反對安徽省臨委的風潮問題。

1928年10月15日,在安徽省南陵縣被捕,後押送到安慶安徽省法院,被押羈於飲馬塘第一監獄。

1928年底,經組織營救出獄,回上海休養。

1928年,撰寫、起草的主要文章、文件分別有:《對於暴動問題的意見》(《無產青年》1928年第四期)、《青年團的過去與現在》(1928年5月撰寫,原名為《三年來中國共青團團務概況》;12月改名後油印出版。)、《關於在白色恐怖下黨組織的整頓、發展和秘密工作》(1928年5月為中央起草的《中央通告第四十七號》)、《關於城市農村工作指南》(1928年7月為中央起草的文件)等。

1929年1月,任中共江蘇省委常委、宣傳部長。

8月13日,代理中共江蘇省委書記,主持省委常委工作。

1929年11月17日,在上海被捕,關押於工部局提籃橋監獄。

1929年12月25日,經組織營救出獄後,留中共中央機關工作。

1930年2月12日,中共中央調整,設立組織局,任弼時為組織局的成員,參加“爭取自由大同盟”黨團會議,指導工作。月中,巡視武漢。

1930年4月14日,任中共湖北省委書記。

1930年8月7日,出席中共長江局會議,擔任中共湖北省委和中共長江局合並後的總行動委員會委員,負責宣傳工作。

1930年9月4日,任中共武漢市委書記。

1930年10月,任蘇區中央局委員和蘇區軍委委員。21日,回長江局工作。

1930年12月,隨中共長江局回滬。

1931年—1940年

1931年1月7日,出席中共擴大的六屆四中全會,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1931年2月13日,任中共蘇區中央局常委。

1931年3月上旬,遵照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決定,率中央代表團離滬,前往中央蘇區。

1931年4月17日,在江西寧都縣青塘出席中共蘇區中央局第一次擴大會議,後隨軍行動。

1931年5月24日,離開戰鬥部隊,駐江西永豐,建立蘇區中央局的日常工作。

1931年11月在江西瑞金葉坪出席中共中央蘇區第一次代表大會(亦稱贛南會議)和中華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執行委員。

1931年12月任中共蘇區中央局副書記兼組織部長及黨校校長。

1932年1月21日出席在瑞金召開的全國蘇區少年先鋒隊代表大會開幕式,並發表演說。

1932年3月18日出席福建省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代表臨時中央政府向大會作政府報告。

1932年7月21日代理蘇區中央局書記,和項英、鄧發、顧作霖一起堅持後方工作。同時,主持中央局會議,制定《戰爭動員及後方工作計劃》。

1932年10月上旬出席在江西寧都召開的中共蘇區中央局全體會議(即寧都會議)。

1932年任弼時發表的主要文章有:《粉碎帝國主義國民黨第四次“圍剿”爭取革命在江西及鄰近省區首先勝利》(《實話》,中共蘇區中央局刊物,1932年第七期)、《以佈爾什維克的沖鋒精神完成中央局擴大紅軍的決議》(《黨的建設》,中央局組織部出版,1932年第四期)等數篇,闡述軍事、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1933年1月中共蘇區中央局和中共臨時中央合並,任弼時仍任合並後的中央局組織部長兼黨校校長。

1933年3月中旬在湘贛兩省組織會議上作工作報告。

1933年5月調任中共湘贛省委書記。

1933年6月在中共湘贛省委紅五月工作總結會議上作《關於目前政治形勢與黨的中心任務》報告。

1933年11月21日出席中共湘贛省第三次代表大會,致開幕詞並作政治報告。30日,被選為中共湘贛省委第三屆執行委員。

1933年12月10日接替蔡會文兼任湘贛軍區政治委員。

1933年任弼時發表的主要文章有:《什麼是進攻路線》(《鬥爭》,1933年第三期)、《目前黨組織上的中心工作》(《鬥爭》,1933年第五期)、《到處都“扯開瞭兩條戰線上的鬥爭?!”》和《標本式的官僚主義》(《湘贛鬥爭》,中共湘贛省委和共青團省委機關報,1933年第一期)等數篇,闡述瞭全國和湘贛的政治形勢。

1934年1月中旬在中共六屆五中全會上繼續被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

1934年3月26日主持中共湘贛省委第一次執委擴大會議。會議通過決議,接受六屆五中全會決議及中央給省委的指示信。

1934年7月23日接受中共中央書記處、中革軍委向紅六軍團及湘贛軍區發出訓令,作撤離湘贛蘇區的準備。同時,被指定為中共中央代表、紅六軍團軍政委員會主席。

1934年8月7日同紅六軍團長蕭克、政委王震等一起,率紅六軍團先遣西征。

1934年10月24日在貴州印江木黃與紅三軍會合(會合後紅三軍恢復紅二軍團番號),任紅二軍團政治委員,與賀龍等統一指揮紅二、紅六軍團。

1934年11月開創湘鄂川黔邊革命根據地,任湘鄂川黔邊臨時省委書記兼軍區政治委員。

1935年1月6日在永順縣塔臥主持召開中共湘鄂川黔省委第二次黨的活動分子會議,作《關於粉碎敵人大舉進攻最後的徹底的粉碎敵人五次“圍剿”前面黨的緊急任務》的報告。

1935年2月11日任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湘鄂川黔分會委員。

1935年9月29日在石門縣磨崗隘(今磨市)主持召開紅二、紅六軍團黨的積極分子會議,作《沖破敵人“圍剿”的經驗教訓與粉碎敵人新的大舉“圍剿”》報告,指出鬥爭策略方針,準備作殘酷的、長期的、艱苦的鬥爭。

1935年11月19日與賀龍、關向應等從湖南省桑植縣統一指揮紅二、紅六軍團突圍,繼續長征。

1936年2月在黔西縣城主持召開中共湘鄂川黔省委會議,決定兩軍團以黔西、大定、畢節地區為中心創建川滇黔邊根據地。並出席在大定縣城內召開的中華蘇維埃人民共和國川滇黔省革命委員會成立大會。

1936年3月和賀龍率紅二、紅六軍團在烏蒙山區與國民黨軍5個縱隊周旋、轉戰千餘裡。

1936年7月和賀龍等率紅二、紅六軍團到達甘孜,與紅四方面軍會合。紅二、紅六軍團及紅三十二軍組成紅二方面軍,任紅二方面軍政治委員兼二軍政委;同時,隨紅四方面軍北進,與張國燾的分裂行為作鬥爭,力促三軍大會師。同月,中共中央批準成立中共中央西北局,任副書記。

1936年9月初回紅二方面軍指揮部。

1936年10月和賀龍等率紅二方面軍與紅一方面軍在將臺堡會師,勝利結束長征。

1936年11月紅軍三大主力會師後,中共中央決定成立紅軍前敵總指揮部,任弼時任前敵總指揮部政治委員。

1936年12月任中央革命軍事委員會委員、主席團委員。為配合和平解決西安事變,與彭德懷率紅一、紅二、紅四方面軍主力南下。

1937年1月下旬和彭德懷一起到西安與楊虎城、王以哲晤談,並到東北軍、第十七路軍等做各方面的統戰工作。

1937年3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對張國燾的分裂主義進行瞭系統的揭發批判。

1937年6月和彭德懷、左權等在雲陽鎮紅軍前總駐地,接待國民黨中央考察團。

1937年7月和朱德、彭德懷主持紅軍高級幹部會議,討論紅軍改編和開赴抗日前線後的政治工作等問題。

1937年8月22日出席在陜西洛川召開的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23日,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被任命為中央軍委前方分會(後稱華北軍分會)組成人員。25日,紅軍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八路軍,任弼時任政治部主任。

1937年9月初與朱德、左權、鄧小平等率八路軍總部開赴山西抗日前線。

1937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軍委總政治部成立,任弼時任總政治部主任。19日,與朱德、彭德懷聯名致電中央恢復政治委員及政治機關原有制度。

1937年11月會見美國記者艾格尼絲·史沫特萊,向她介紹八路軍在山西等地組織抗日遊擊隊的情況。同月,出席在石拐鎮召開的中共中央軍委華北分會會議。會議部署創建抗日根據地等問題。

1937年12月中旬會見美國海軍情報官埃文斯·卡爾遜,介紹八路軍的政治工作情況。

1938年1月撰寫《山西抗戰的回憶》、《怎樣渡過抗戰困難時期》兩文,總結山西抗戰經驗,宣傳持久抗戰理論,提出渡過困難時期的辦法。同月,出席中共中央軍委華北分會會議(簡稱“臨汾會議”)。會議總結抗戰經驗,部署新的任務。

1938年2月中旬回到延安。在陜甘寧邊區召開的縣長會議上作《支持華北抗戰中的第八路軍》的報告,參加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報告八路軍情況。

1938年3月受中共中央委派赴莫斯科向共產國際交涉軍事、政治、經濟、技術人才等問題。

1938年4月代表中共中央向共產國際提交題為《中國抗日戰爭的形勢與中國共產黨的工作和任務》書面報告大綱完稿。

1938年5月出席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會議,向會議作關於書面報告的口頭說明和補充。

1938年7月正式接替王稼祥任中國共產黨駐共產國際的代表。

1938年9月出席共產國際執委會主席團會議,宣讀《中國共產黨中央代表團之聲明》。

1938年協助蘇聯外文出版局校訂《聯共(佈)黨史簡明教程》的中譯本,並親自翻譯該書第四章中《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一節。同時,在蘇聯《真理報》和《共產國際》雜志發表的主要文章有:《中國人民的衛國戰爭》、《中國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及其發展》、《中國持久戰口號的意義》等,署名чинлин(陳林)。

1939年夏領導共產國際幹部部的部分同志和中國駐共產國際代表團的工作人員,研討“東方慕尼黑”問題,並將研究結果報告中共中央。

1939年10月與周恩來聯名致信季米特洛夫,反映新疆迪化八路軍軍事學校培養軍事技術幹部中出現的問題,要求幫助解決。

1939年在蘇聯《真理報》和《共產國際》雜志等發表的主要文章有:《民族解放鬥爭中的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民族解放戰爭中的中國共產黨》等,署名чинлин(陳林)。

1940年3月結束中共駐共產國際工作,回到延安,參加書記處工作,分管中共中央組織部、青委、婦委等部門。

1940年5月負責籌備中共七大工作,開始主持召開審查“七大”代表資格的小委員會會議,全年共計十六次。

1940年6月在中宣部召開的延安在職幹部學習總結表彰大會上講話指出:提高黨的理論水平是一個很迫切的問題。同月,向延安黨政軍幹部作《目前國際局勢與蘇聯社會主義建設的勝利》的報告。

1940年7月為紀念抗日戰爭三周年,在《新中華報》發表《為徹底實現抗戰建國綱領而鬥爭》一文。同月,向延安黨政軍幹部作《歐戰後的國際形勢》的報告。

1940年8月在毛澤東提議下,負責中共七大各種材料的準備工作,並任新成立的敵區工作委員會委員。

1940年9月出席延安萬餘名青年紀念國際青年節大會並發表講話。同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任弼時負責領導陜甘寧邊區工作。

1940年11月在重慶《新華日報》發表署名專論《中國青年與當前政局》。

1940年12月根據毛澤東提議,與博古、凱豐組成中央政策委員會,並負責主持委員會工作。

1941年—1950年

1941年1月主持召開中共中央政策委員會第一、二、三次會議,討論抗日根據地的文化、經濟、鋤奸及勞工等政策草案。

1941年2月在中共陜甘寧邊區中央局召開的縣級以上領導幹部會議上作《皖南事變後抗日民族統一戰線發展的形勢》及《時局的發展和邊區的任務》兩報告。主持中央政策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再次討論抗日根據地財政經濟政策條例草案。

1941年3月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討論陜甘寧邊區財政經濟工作方針、時局和“七大”的籌備工作等問題。主持中央政策委員會第五、六、七次會議,討論土地政策決定、合作社條例和抗日民主根據地政權問題等條例草案。

1941年4月主持中央政策委員會第八、九次會議,討論《陜甘寧邊區施政綱領》(草案),並再次討論根據地政權和土地政策決定(草案)。

1941年6月任新成立的中央財政經濟委員會委員。同時,負責主持中央直屬幾所學校的組織機構改革,實行統一的實物供給制度。

1941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任弼時為中央秘書長。

1941年8月任中央調查局副局長、黨務研究室主任兼根據地組組長。

1941年9月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通過瞭任弼時提出的《中央書記處的任務和組織條例》。同時,中共中央書記處正式發出通知:任弼時兼任中央秘書長。

1941年10月參加清算黨的過去歷史委員會工作,負責指導各抗日根據地政治和黨務的調查研究。

1941年下半年撰寫《增強黨性問題的報告大綱》。

1942年2月按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決定,開始負責中央黨校的組織指導工作。

1942年3月參加張浩的追悼、安葬大會並擔任主祭。

1942年4月按中共中央書記處工作會議決定,開始負責領導陜甘寧邊區總學委會的整風運動;同月,負責新成立的裁減委員會,具體領導精兵簡政工作。

1942年5月出席中共中央召開的延安文藝界座談會,主持陜甘寧邊區學習總委員會會議。

1942年7月在中央黨校作《關於增強黨性的決定》的報告。

1942年8月代表中央指導中共西北中央局的黨、政、軍工作。

1942年9月4日-10月上旬和李富春、賀龍等出席整頓財政的財經委員會會議。

1942年10月19日-1943年1月14日代表中共中央駐會指導召開中共西北中央局高級幹部會議。

1943年1月7日-9日在西北高幹會上作瞭《關於幾個問題的意見》的長篇演講,闡述黨的一元化領導、領導方法和領導作風以及陜甘寧地區黨的歷史教訓與黨性等問題。

1943年3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代表中央書記處作中央機構調整與精簡方案的報告;被決定與毛澤東、劉少奇組成中央書記處,並為中央組織委員會成員,具體負責陜甘寧和晉西北的工作。

1943年4月直接管理西安辦事處工作。

1943年6月為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二十二周年,撰寫《共產黨應當善於向群眾學習》一文。

1943年10月下旬和毛澤東、彭德懷到南泥灣視察。

1943年11月下旬參加中央高級學習組討論黨史會議,對1931年進入中央蘇區以後的革命實踐及思想發展過程進行瞭總結和自我批評。

1943年12月出任為徹底改造軍隊政治工作而成立的政治工作委員會主任。同時,承擔負責主持中央財經問題座談會工作。

1944年1月13日-2月11日連續主持經濟座談會,討論陜甘寧的經濟建設、金融貿易及平抑物價等問題。

1944年4月在陜甘寧邊區高幹會上作《去年邊區財經工作的估計與今年邊區金融貿易財政政策的基本方針》的長篇演講。

1944年5月任黨的歷史問題決議準備委員會召集人。21日出席中共六屆七中全會,為主席團成員之一;根據全會決定,主持起草《關於若幹歷史問題的決議》的工作,歷時一年。同月,在毛澤東1941年9月起草的《關於四中全會以來中央領導路線問題結論草案》基礎上起草關於黨的若幹歷史問題的報告,標題為《檢討關於四中全會到遵義會議期間中央領導路線問題的決定(草案)》一稿。

1944年10月主持湘贛問題座談會,並作總結性發言。

1944年11月與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等檢閱即將出發南下的三五九旅並發表講話。

1945年3月中下旬連續主持“七大”各代表團負責人會議,再次對代表資格逐個進行審查;月底,主持中共六屆七中全會會議,通過毛澤東準備在“七大”政治報告中所提出的方針和劉少奇準備提交“七大”討論的黨章(草案)。

1945年4月23日-6月11日擔任中國共產黨第七次代表大會主席團常務委員和大會秘書長,主持“七大”開幕典禮並講話。

1945年6月19日主持中共七屆一中全會第一次會議,當選為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任中央秘書長。繼續分管書記處日常工作、組織工作、經濟工作和工、青、婦群眾團體及西北中央局、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等工作。

1945年8月28日與劉少奇、朱德及延安各界代表到機場送毛澤東、周恩來、王若飛等赴重慶談判。9月參與制定“向北發展,向南防禦”的全國戰略方針;14日,與朱德會見蘇聯後貝加爾湖前線總司令馬林諾夫斯基元帥的代表貝魯羅索夫中校。

1945年11月下旬經斯大林派來的醫生米爾尼科夫檢查,發現任弼時病情嚴重;根據醫生建議,中共中央書記處決定任弼時休養一個時期。

1946年1月出席中共中央討論停戰和政治協商會議問題的會議。電復周子健,同意派人去山東爭取國民黨新編第六軍陸軍總司令郝鵬舉起義。

1946年2月為中共中央起草致中央局、分局電,要求各地迅速制止對古跡、古物等的破壞,並3月7日為中共中央起草致葉挺的復電,並建議把此事“經新華社作一新聞發出”。

1946年4月中旬參加中共中央舉行的追悼“四八”遇難烈士大會;與朱德、劉少奇等率各解放區及延安各界代表與群眾萬餘人赴機場接靈,並主持入殮事宜。1946年4月下旬-5月初受中共中央委托,主持各解放區負責人研究土地和財政、金融、貿易等經濟問題座談會。

1946年5月4日在延安舉行的學生及各界青年代表千餘人紀念“五四”青年節大會上講話;同月,為中共中央起草《解放區經濟建設和財政金融貿易的基本方針》。

1946年7月11日與朱德等專程到延安城南數十裡的七裡鋪迎接從新疆歸來的同志們;同月,與劉少奇等參加關向應的遺體入殮儀式等,並在延安舉行的各界追悼關向應大會上作報告。

1946年8月26日主持中央書記處會議,討論建立青年團問題。

1946年11月5日中共中央發出由任弼時主持起草的《中央關於建立民主青年團的提議》。

1947年1月13日與朱德一起慰問、視察中共中央軍委二局並題詞:“提高技術,精益求精。”

1947年3月12日與朱德、劉少奇等率中共中央機關部分工作人員,由延安轉移到子長縣的王傢坪;月底,依照中共中央會議決定,和毛澤東、周恩來留陜北主持中央工作,任中央支隊司令,開始為時一年的陜北轉戰。

1947年7月21日-23日出席中共中央在陜北靖邊小河村舉行的會議。

1947年8月21日與毛澤東、周恩來等到西北野戰軍指揮部駐地,參加沙傢店戰役總結會議;月底,與毛澤東、周恩來、陸定一開會,討論毛起草的《解放戰爭第二年的戰略方針》。

1947年10月-11月間為中共中央起草致各中央局電,指導各地區土地改革和經濟工作。

1947年11月中旬因高血壓病復發,遵中央安排,到警衛團騎兵連駐地錢傢河養病。期間,對附近農村進行調查、研究土改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1947年12月7日-24日出席在陜北米脂縣楊傢溝舉行的中共中央工作會議上,主持土改小組的討論。

1948年1月12日在西北野戰軍前委擴大會議上,發表《土地改革中的幾個問題》的講演,闡明中共中央政策。並首次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這一名稱。

1948年3月23日和毛澤東、周恩來結束陜北轉戰,東渡黃河,進入山西。

1948年4月主持幹部匯報會議,總結土改問題;23日,與周恩來率中共中央機關部分人員到達河北平山縣西柏坡村,同朱德、劉少奇會合。

1948年4月30日-5月7日出席在城南莊召開的中共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

1948年5月8日、6月28日兩次代表中共中央起草瞭關於整黨和土改問題給晉綏分局的長電,糾正運動中出現的偏差。

1948年9月8日-13日出席中共中央在西柏坡召開的政治局擴大會議。

1948年12月與朱德視察中央軍委二局工作。

秋冬任弼時抱病協助毛澤東指揮遼沈、淮海、平津三大戰役;同時,指導籌備《中國青年》雜志的復刊工作。

1949年1月31日-2月7日與毛澤東、劉少奇、朱德、周恩來在西柏坡會見斯大林的特使蘇共中央政治局委員阿·伊·米高揚,並與米高揚就經濟、政治有關問題,單獨交換瞭意見。

1949年2月18日任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籌備委員會主任。

1949年3月5日-13日出席在西柏坡舉行的中共七屆二中全會,就黨的工作重心轉移作重要發言;25日,到達北平,與毛澤東、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在西苑機場與北平各界代表及民主黨派負責人見面並檢閱瞭中國人民解放軍。

1949年4月12日抱病代表中共中央向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作政治報告,並被推舉為團中央委員會名譽主席;月中,開始在北平西郊玉泉山休養。1949年5月8日出現昏迷癥狀,經醫生診斷,腦部血管已有器質性變化,眼底有小的出血點。1949年10月1日在病榻前收聽首都北京30萬軍民在天安門廣場隆重舉行開國大典實況廣播。

1949年11月下旬中共中央決定任弼時去蘇聯就醫,12月抵達莫斯科。

1949年12月21日出席斯大林七十壽辰晚會。年底,移往莫斯科近郊巴拉維赫療養院。

1950年1月1日與分離十年的女兒任遠芳在巴拉維赫療養院見面。

1950年4月1日到達黑海療養所療養。

1950年5月17日結束赴蘇療養,帶任遠芳回國;28日,到達北京,朱德、聶榮臻、陳琮英及子女到火車站迎接。

1950年6月6日-9日帶病出席中共中央七屆三中全會的部分會議;26日致信毛澤東及中共中央書記處其他同志,要求恢復部分工作;27日毛澤東批示:“同意弼時意見,試做工作,每日不超過四小時,主管組織部和青委。

1950年10月1日登上天安門城樓參加國慶一周年慶典。1950年10月19日為籌備召開黨的全國組織工作會議,邀請河北省的部分領導幹部在辦公室座談。21日為《中國青年》雜志創刊二十七周年,在《人民日報》發表紀念文章。

1950年10月27日12時36分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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