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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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伍修權
別 名:吳壽泉
國 籍:中國
民 族:漢族
出生地:湖北武漢武昌
出生日期:1908年3月6日
逝世日期:1997年11月9日
職 業:無產階級革命傢、軍事傢、外交傢
畢業院校:莫斯科中山大學莫斯科步兵學校
信 仰:共產主義
伍修權(1908年3月6日—1997年11月9日),男,祖籍湖北大冶,出生於湖北武漢武昌。著名的中國人民解放軍領導人,無產階級革命傢、軍事傢、外交傢。中國人民解放軍原副總參謀長。第三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務委員會委員,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中國共產黨第七、第八、第十一、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第八屆、第十一屆中央委員,第十二屆、第十三屆中央顧問委員會常務委員。
中國共產黨的優秀黨員,久經考驗的共產主義戰士伍修權同志於1997年11月9日零時25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0歲。
人物生平
伍修權,曾用名吳壽泉,祖籍湖北大冶,出生於湖北武昌。著名中國人民解放軍高級將領,無產階級革命傢、軍事傢、外交傢。
伍修權青少年時期,在陳潭秋、董必武的引導下走上革命道路。1923年冬,經陳潭秋介紹加入社會主義青年團。1925年10月,由黨派赴莫斯科中山大學學習,系統地學習瞭馬克思主義理論。1927年9月,進入莫斯科步兵學校學習。1929年到蘇聯遠東邊疆保衛局工作,1930年轉為蘇聯共產黨(佈)候補黨員。1931年5月,在中國革命的困難時期,他幾經努力,不畏艱險,毅然回到祖國,投入艱苦的武裝鬥爭。回國後即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
到中央蘇區後,伍修權先後擔任閩粵贛軍區司令部參謀,瑞金紅軍學校第一期連指導員、第二期政治營教導員、第三期軍事團教育主任,軍委模范團政委,軍委直屬第三師政委,福建軍區汀(州)連(城)分區司令員兼政委等職務。其間,參與編寫瞭我軍早期的軍事教材,編譯瞭蘇軍戰鬥條令,參加瞭第三、四次反“圍剿”。在蘆豐戰鬥中,英勇作戰,身負重傷。1933年秋,任共產國際派駐中共中央軍事顧問的翻譯,參加瞭第五次反“圍剿”。1934年10月,參加二萬五千裡長征。1935年1月,列席遵義會議。在與“左”傾錯誤路線的鬥爭中,始終旗幟鮮明地擁護以毛澤東為代表的正確路線。
遵義會議後,伍修權任紅三軍團副參謀長,參與組織搶渡金沙江、吳起鎮、直羅鎮等戰役戰鬥。過草地時,提出瞭戰勝敵人騎兵的有效戰術。在紅軍陜甘支隊期間,遵照毛主席的指示,起草瞭發佈全軍的政治訓令。1936年4月,任紅十五軍團第七十三師參謀長,參加瞭東征戰鬥。1937年2月,任陜甘寧邊區政府秘書長,負責邊區政府日常工作。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2月,伍修權任八路軍駐蘭州辦事處處長。他利用其公開合法的身份,幫助指導黨的地下組織,培訓幹部,發展黨員,擴大組織;作為溝通延安和蘇聯聯系的主要通道,接收和轉運瞭蘇聯援助的及西北地區支援的大量抗戰物資;接送瞭周恩來、王稼祥、任弼時等黨的主要領導和大批革命傢,使辦事處成為我黨在西北地區的一處“戰鬥指揮所”和“革命接待站”。1941年7月,伍修權返回延安,擔任中央軍委一局局長。其間,在葉劍英的領導下,參加粉碎國民黨頑固派發動的第三次反共高潮的鬥爭,主持研究制定瞭用政治手段粉碎敵人軍事進攻的方案。1945年參與起草瞭朱德在“七大”的軍事工作報告。同年8月,任總參謀部作戰部副部長。
抗日戰爭勝利後,中央派伍修權赴東北工作,歷任中共中央東北局委員,東北軍區司令部參謀長,東北民主聯軍第二參謀長等職。1946年4月,任軍調處執行部長春分部我方負責人,同國民黨及美方代表進行瞭針鋒相對的鬥爭,有力地配合瞭黨的軍事、政治鬥爭。1947年後任東北軍區參謀長兼軍工部政委。在此期間,他還擔任東北軍區軍政學校校長,參與籌建瞭我軍第一所航空學校和第一所海軍學校,為我軍海、空軍的創建作出瞭重要貢獻。
新中國成立後,1950-1958年,伍修權先後擔任外交部蘇歐司司長、副部長、中國駐南斯拉夫首任大使等職。1950年1月,伍修權隨周恩來總理赴莫斯科參加中蘇會談,並參與起草中蘇友好條約等一系列工作。1950年11月,聯合國安理會審議中國提出的“美國武裝侵略臺灣案”,伍修權作為中國政府特派代表赴會,在聯合國講臺上慷慨陳詞,嚴厲駁斥美國及其同夥對我國的種種誣蔑和誹謗,痛斥瞭美國對我國領土臺灣的入侵和戰爭威脅,維護瞭我國的主權和尊嚴。在擔任駐南斯拉夫大使期間,他積極開展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實事求是地向黨中央提出建議,為建立和發展中南友好合作關系、傳播兩國人民的友誼,作瞭不懈的努力。
1958年10月-1967年4月,伍修權擔任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並曾兼任機關黨委書記。
文化大革命中,伍修權不畏邪惡,剛直不阿,正氣凜然。他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挺身而出保護王稼祥等領導幹部和受迫害的群眾,堅決抵制林彪、康生一夥的倒行逆施並與之進行瞭針鋒相對的鬥爭,遭到殘酷迫害,被關押監護長達八年。
1975年4月,伍修權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副總參謀長,分管情報和外事工作。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他認真貫徹黨中央和中央軍委的指示、決議,擬制瞭新時期情報、外事工作方針和規劃,主持修改瞭軍隊外事工作的有關規定,加強瞭國際戰略形勢的調查和綜合研究,為黨中央、中央軍委若幹重大決策提供瞭依據。
1980年6月,黨中央決定伍修權為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工作指導委員會成員和特別法庭副庭長、第二審判庭審判長,領導參加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工作,勝利完成瞭這一令世人註目的歷史性審判。
是第三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委,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委,中國共產黨第七、第八、第十一、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特邀代表,第八屆、第十一屆中央委員,在黨的第十二次、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顧問委員會委員、常委。
在擔任中顧委常委期間,伍修權經常深入基層,聯系群眾,調查研究,積極向黨中央提出建議。他擔任中顧委在京委員臨時黨委書記時,組織學習貫徹中央的方針政策,領導完成瞭中顧委在京委員的整黨。他還擔任中共中央整黨工作指導委員會委員兼檢查組組長,主持查處瞭若幹大案要案。參加瞭黨的十三大籌備工作。擔任過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中央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他還擔任瞭中蘇、中俄友好協會會長,北京國際戰略學會會長,老區建設促進會名譽會長,歐美同學會副會長,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顧問。在祖國統一、香港回歸、維護國內安定團結、倡導兩個文明建設等方面做瞭許多工作。他晚年撰寫瞭大量回憶文章——《我的歷程》、《往事滄桑》、《回憶與懷念》、《在外交部八年的經歷》,為後人留下瞭寶貴的精神財富。
1997年11月9日,在北京逝世,終年九十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