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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暨 東漢末及三國時期曹魏大臣

韓暨 東漢末及三國時期曹魏大臣

中文名:韓暨

別 名:韓公至

國 籍:曹魏

民 族:漢族

出生地:南陽堵陽(今河南方城東)

職 業:官員

主要成就:在生產中推廣使用水排

代表作品:《臨終上疏》《奏外祖母無服》

官 職:司徒

封 爵:南鄉亭侯

韓暨是西漢諸侯王韓王韓信的後代。祖父韓術,曾任河東太守。父親韓純,曾任南郡太守。韓暨的同縣豪族陳茂,曾經誣陷中傷韓暨父兄,幾乎令他們被判死刑。韓暨表面上沒有反應,但卻暗地裡儲錢及尋找死士,最終殺掉陳茂,以他的人頭墓祭祀父親,韓暨亦因此出名。

韓暨後被推舉為孝廉,又被司空征召,他都不應命。於是改名換姓,隱居於魯陽山中。當時又遇到山民結黨作賊,要四處搶掠。韓暨於是買瞭牛和酒宴請他們的首領,向他們陳說安危利害,最終山民解散,沒有當賊作亂。他後來為瞭逃避袁術的征召,又遷到山都縣的山中。荊州牧劉表又以禮征召,韓暨又逃到孱陵邊界居住,在當地得到人們敬愛,但劉表卻非常恨他,韓暨害怕,隻好應命,擔任宜城縣長。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平定荊州,征召韓暨擔任丞相士曹屬。後被選為樂陵太守,又調任為監冶謁者。韓暨在職七年,使國傢所用的兵器械具都很充足。獲得朝廷下詔褒贊,加授他為司金都尉,地位僅次於九卿。

黃初元年(220年),曹丕受禪稱帝,建立魏國,封韓暨為宜城亭侯。 黃初七年(226年),遷任太常,進封為南鄉亭侯,食邑二百戶。當時曹丕剛遷都洛陽,法令、禮俗等制度還未完備,而宗廟等都留在鄴城。身為太常的韓暨建議迎鄴城的先祖牌位到洛陽,建立洛陽廟,四季定時參祭,尊崇正規禮儀而廢棄其他祭禮。意見都被采納。

青龍二年(234年),韓暨在職八年後以病辭職,拜太中大夫。景初二年(238年)二月,曹叡下詔任命韓暨為司徒。同年四月庚子,韓暨去世,享年八十歲。遺令簡樸入葬,葬於土穴即可。曹叡在得到韓暨的遺表後,哀嘆悲傷,下詔特賜喪服、葬器,謚號恭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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