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商 三國魏將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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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稱:陸判
作品別名:陸判官
創作年代:清代
作品出處:《聊齋志異》卷二第五篇
文學體裁:短篇小說
作 者:蒲松齡
內容簡介
《陸判》選自清代蒲松齡所著《聊齋志異》卷二第五篇,詳細的描述瞭朱爾旦和陸判之間的友誼故事。朱爾旦平時因為比較遲鈍,眾人就哄他去背誰見到都害怕的陸判,沒想到這一背,就給他的人生帶來瞭一場革命性的變化。和他成為好朋友後,他們經常聚在一起。陸判不僅酒量豪爽,而且談吐不凡,他認為朱爾旦心竅堵塞,作文不快,就為他挑選瞭一顆好的心臟,果然就得瞭兩個第一。朱爾旦因為灰心仕途,就對判官請求,讓為妻子換一個美人首。陸判二話沒說,找瞭一個機會就幫朱爾旦妻子換瞭一個漂亮的頭顱。這個是吳侍禦女兒的頭,因為被賊人所害,因為這場變故,朱爾旦和他傢反而成瞭翁婿關系。朱爾旦死後在陰間當瞭官,經常來到傢裡教養兒子。後來他贈送瞭兒子一把佩刀,囑咐他當個好官,並將這把佩刀世代相傳。
作品原文
陵陽朱爾旦,字小明。性豪放,然素鈍,學雖篤,尚未知名。一日,文社眾飲。或戲之雲:“君有豪名,能深夜赴十王殿,負得左廊判官來,眾當醵作筵。”蓋陵陽有十王殿, 神鬼皆以木雕,妝飾如生。東廡有立判,綠面赤須,貌尤獰惡。或夜聞兩廊拷訊聲,入者毛皆森豎,故眾以此難朱。朱笑起,徑去。居無何,門外大呼曰:“我請髯宗師至矣!”眾皆起。俄負判入,置幾上,奉觴, 酹之三。眾睹之,瑟縮不安於座,仍請負去。朱又把酒灌地,祝曰:“門生狂率不文,大宗師諒不為怪。荒舍匪遙,合乘興來覓飲,幸勿為畛畦。”乃負之去。
次日,眾果招飲。抵暮,半醉而歸,興未闌,挑燈獨酌。忽有人搴簾入, 視之,則判官也。朱起曰:“意吾殆將死矣!前夕冒瀆,今來加斧鑕耶?” 判啟濃髯,微笑曰:“非也。昨蒙高義相訂,夜偶暇,敬踐達人之約。” 朱大悅,牽衣促坐,自起滌器爇火。判曰:“天道溫和,可以冷飲。”朱如命, 置瓶案上,奔告傢人治肴果。妻聞,大駭,戒勿出。朱不聽,立俟治具以出。易盞交酬,始詢姓氏。曰:“我陸姓,無名字。”與談古典,應答如響。問:“知制藝否?”曰:“妍媸亦頗辨之。陰司誦讀,與陽世略同。”陸豪飲,一舉十觥。朱因竟日飲,遂不覺玉山傾頹,伏幾醺睡。 比醒,則殘燭昏黃,鬼客已去。
自是三兩日輒一來,情益洽,時抵足臥。朱獻窗稿,陸輒紅勒之, 都言不佳。一夜,朱醉,先寢,陸猶自酌。忽醉夢中,覺臟腹微痛;醒而視之,則陸危坐床前,破腔出腸胃,條條整理。愕曰,“夙無仇怨,何以見殺?” 陸笑雲:“勿懼,我為君易慧心耳。”從容納腸已,復合之,末以裹足佈束朱腰。作用畢,視榻上亦無血跡。腹間覺少麻木。見陸置肉塊幾上。問之,曰:“此君心也。作文不快,知君之毛竅塞耳。適在冥間,於千萬心中, 揀得佳者一枚,為君易之,留此以補闕數。”乃起,掩扉去。天明解視,則創縫已合,有線而赤者存焉。自是文思大進,過眼不忘。數日,又出文示陸。 陸曰:“可矣。但君福薄,不能大顯貴,鄉、科而已。”問:“何時?” 曰:“今歲必魁。”未幾,科試冠軍,秋闈果中經元。同社生素揶揄之;及見闈墨,相視而驚,細詢始知其異。共求朱先容,願納交陸。陸諾之。眾大設以待之。更初,陸至,赤髯生動,目炯炯如電。眾茫乎 無色,齒欲相擊,漸引去。
朱乃攜陸歸飲,既醺,朱曰:“湔腸伐胃,受賜已多。尚有一事欲相煩,不知可否?”陸便請命。朱曰:“心腸可易,面目想亦可更。山荊,予結發人,下體頗亦不惡,但頭面不甚佳麗。尚欲煩君刀斧,如何?” 陸笑曰:“諾,容徐圖之。”過數日,半夜來叩關。朱急起延入。燭之,見襟裹一物。詰之,曰:“君曩所囑,向艱物色。適得一美人首,敬報君命。” 朱撥視,頸血猶濕。陸立促急入,勿驚禽犬。朱慮門戶夜扃。陸至,一手推扉,扉自辟。引至臥室,見夫人側身眠。陸以頭授朱抱之;自於靴中出白刃如匕首,按夫人項,著力如切腐狀,迎刃而解,首落枕畔;急於生懷取美人首合項上,詳審端正,而後按捺。已而移枕塞肩際,命朱瘞首靜所,乃去。 朱妻醒,覺頸間微麻,面頰甲錯;搓之,得血片,甚駭。呼婢汲盥;婢見面血狼藉,驚絕。濯之,盆水盡赤。舉首則面目全非,又駭極。夫人引鏡自照,錯愕不能自解。朱入告之;因反覆細視,則長眉掩鬢,笑靨承顴, 畫中人也。解領驗之,有紅線一周,上下肉色,判然而異。先是,吳侍禦有女甚美,未嫁而喪二夫,故十九猶未醮也。上元遊十王殿,時遊人甚雜,內有無賴賊,窺而艷之,遂陰訪居裡,乘夜梯入,穴寢門,殺一婢於床下,逼女與淫;女力拒聲喊,賊怒,亦殺之。吳夫人微聞鬧聲,呼婢往視,見屍駭絕。舉傢盡起,停屍堂上,置首項側,一門啼號,紛騰終夜。詰旦啟衾,則身在而失其首。遍撻侍女,謂所守不恪,致葬犬腹。侍禦告郡。郡嚴限捕賊,三月而罪人弗得。漸有以朱傢換頭之異聞吳公者。吳疑之,遣媼探諸其傢;入見夫人,駭走以告吳公。 公視女屍故存,驚疑無以自決。猜朱以左道殺女,往詰朱。朱曰:“室人夢易其首,實不解其何故;謂仆殺之,則冤也。”吳不信,訟之。收傢人 鞠之,一如朱言。郡守不能決。朱歸,求計於陸。陸曰:“不難, 當使伊女自言之。”吳夜夢女曰:“兒為蘇溪楊大年所賊,無與朱孝廉。彼不艷於其妻,陸判官取兒頭與之易之,是兒身死而頭生也。願勿相仇。”醒告夫人,所夢同。乃言於官。問之,果有楊大年;執而械之, 遂伏其罪。吳乃詣朱,請見夫人,由此為翁婿。乃以朱妻首合女屍而葬焉。 朱三入禮闈,皆以場規被放。於是灰心仕進,積三十年。一夕,陸告曰:“君壽不永矣。”問其期,對以五日。“能相救否?”曰:“惟天所命,人何能私?且自達人觀之,生死一耳,何必生之為樂,死之為悲?”
朱以為然。即治衣衾棺槨;既竟,盛服而沒。 翌日,夫人方扶柩哭,朱忽冉冉自外至。夫人懼。朱曰:“我誠鬼,不異生時。慮爾寡母孤兒,殊戀戀耳。”夫人大慟,涕垂膺;朱依依慰解之。夫人曰:“古有還魂之說,君既有靈,何不再生?”朱曰:“天數不可違也。”問:“在陰司作何務?”曰:“陸判薦我督案務,授有官爵,亦無所苦。”夫人欲再語,朱曰:“陸公與我同來,可設酒饌。”趨而出。夫人依言營備。但聞室中笑飲,亮氣高聲,宛若生前。半夜窺之,窅然已逝。自是三數日輒一來,時而留宿繾綣,傢中事就便經紀。子瑋,方五歲,來輒捉抱;至七八歲,則燈下教讀。子亦慧,九歲能文,十五入邑庠,竟不知無父也。從此來漸疏,日月至焉而已。又一夕來,謂夫人 曰:“今與卿永訣矣。”問:“何往?”曰:“承帝命為太華卿,行將遠赴,事煩途隔,故不能來。”母子持之哭,曰:“勿爾!兒已成立,傢計尚可存活,豈有百歲不拆之鸞鳳耶!”顧子曰:“好為人,勿墮父業。十年後一相見耳。”徑出門去,於是遂絕。
後瑋二十五舉進士,官行人。奉命祭西嶽,道經華陰,忽有輿從羽葆,馳沖鹵簿。訝之。審視車中人,其父也。下車哭伏道左。 父停輿曰:“官聲好,我目瞑矣。”瑋伏不起;朱促輿行,火馳不顧。 去數步,回望,解佩刀遣人持贈。遙語曰:“佩之當貴。”瑋欲追從,見輿馬人從,飄忽若風,瞬息不見。痛恨良久;抽刀視之,制極精工,鐫字一行,曰:“膽欲大而心欲小,智欲圓而行欲方。”瑋後官至司馬。 生五子,曰沉,曰潛,曰沕,曰渾,曰深。一夕,夢父曰:“佩刀宜贈渾也。” 從之。渾仕為總憲,有政聲。
異史氏曰:“斷鶴續鳧,矯作者妄;移花接木,創始者奇;而況加鑿削於肝腸,施刀錐於頸項者哉!陸公者,可謂媸皮裹妍骨矣。明季至今,為歲不遠,陵陽陸公猶存乎?尚有靈焉否也?為之執鞭,所忻慕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