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興 大學士高晉第十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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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張溫
別名:惠恕
民族:漢族
國籍:三國時吳國人
張溫(193年—230年),字惠恕,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人。少修節操,容貌奇偉。孫權召拜議郎、選曹尚書,徙太子太傅。黃武三年(224),以輔義中郎將身份出使蜀漢,孫權原先害怕諸葛亮會有意留難張溫,但張溫不擔心。
在呈上蜀漢朝廷的文書刻意稱頌蜀漢,以表明和解的誠意,重建兩國關系。他在蜀漢表現出色,得蜀漢朝廷重視。回東吳後不久,被調進豫章的軍隊,事業上再無進展。孫權一方面介懷他出使蜀漢時稱頌蜀漢,又嫌他聲名太盛,恐怕張溫不會盡忠地由他任用。當時正好碰上暨艷事件,暨艷是張溫引薦的臣子,但他濫用職權,升遷評定等隻看自己喜惡。事件被揭發後暨艷及同黨徐彪都自殺。孫權見此,於是以張溫與暨艷、徐彪等人多有來往而下罪張溫,後更將張溫發還到傢鄉吳郡。將軍駱統曾上書為張溫辯解,但孫權不理會。六年後,張溫病逝。
張溫向來與暨艷、徐彪意見相合,常有書信來往,互相來往問候,於是又判張溫有罪。孫權將他軟禁在有關官署。當時無人敢為其說話,隻有駱統認為張溫獲罪,其因在於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完全是小人讒言毀譽、君王缺乏明察的結果。他認為暨艷被錄用,主要責任不在張溫。就算推薦有誤,張溫也不是第一個推薦暨的人。說張溫與暨艷朋黨作奸,無憑無據,僅以舉才不當推定,實在說不過去。關於貽誤軍令,駱統也進行客觀解釋。認為張溫一直奉公執行命令,軍馬沒有減少,戰場上沒有退卻,軍期也沒有延誤,完全盡心為國,忠君效力,又何罪之有。
對孫權指責張溫出使蜀國有辱本國,駱統認為,為國出使,盛贊他國的美好,隻要自己沒有屈節,就不能說是有辱本國,而是正常的使節之行。蜀派鄧芝回訪,這是國與國之間友好的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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