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佐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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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適之簡介:李適之(694年-747年),原名昌,祖籍隴西成紀,唐朝宗室、宰相,恒山王李承乾之孫。李適之早年歷任左衛郎將、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陜州刺史、河南尹、禦史大夫、幽州節度使、刑部尚書。天寶元年(742年),李適之拜相,擔任左相,封清和縣公。他與李林甫爭權,但卻不敵落敗,被罷為太子少保,後貶宜春太守。天寶六年(747年),李適之聽聞韋堅被殺,畏懼自盡。
早年經歷
李適之在神龍年間入仕,被授為左衛郎將,後歷任通州刺史、秦州都督、陜州刺史、河南尹。他治政寬和,深受屬下愛戴。
累職拜相
開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鑒於谷水、洛水年年泛濫,耗費民力,遂命李適之修築堤防。李適之花費內庫錢財,修築上陽、積翠、月陂三大堤防,成功抵禦谷洛水患。唐玄宗為李適之勒石記功,並讓永王李璘書寫碑文,皇太子李瑛題寫碑額,又進李適之為禦史大夫。
開元二十七年(739年),李適之兼任幽州大都督府長史,並代理節度使事務。他上疏皇帝,請求將祖父李承乾與父親李象改葬於昭陵。唐玄宗遂追贈李承乾為恒山愍王,李象為越州都督、郇國公,又追贈他的伯父、兄長等人。不久,李適之被拜為刑部尚書。天寶元年(742年),左相牛仙客去世。李適之接任左相,並兼任兵部尚書,封清和縣公。
罷相遭貶
李適之拜相後,與中書令李林甫爭權,但因性情粗疏,常中李林甫的圈套。李林甫曾對李適之道:"華山有金礦,開采可以富國,皇帝還不知道。"李適之便在一日上朝時,將華山金礦奏知唐玄宗,唐玄宗又詢問李林甫。李林甫道:"臣早就知道,但是華山是陛下本命山,乃王氣所在,不宜開鑿,臣便沒有提及。"唐玄宗便認為李適之慮事不周,對他道:"你以後奏事時,要先與李林甫商議。"李適之從此逐漸被疏遠。
當時,與李適之交好的隴右節度使皇甫惟明、刑部尚書韋堅、戶部尚書裴寬、京兆尹韓朝宗等人先後遭到李林甫的中傷構陷,被貶官流放。李適之驚懼不安,便上疏請求改任散職。天寶五年(746年),李適之被罷去相位,改授太子少保。
此後,李適之欣然不已,自以為可以避免災禍。他宴請親朋,於席間賦詩道:"避賢初罷相,樂聖且銜杯。"同年七月,李林甫上疏朝廷,誣稱李適之與韋堅等人結成朋黨。韋堅因此被長期流放臨封(在今廣州),李適之則被貶為宜春太守。
服毒自盡
天寶六年(747年),禦史羅希奭奉李林甫之命,將韋堅、裴敦復、李邕等人殺害於貶所。各地官員聞聽羅希奭之名,無不恐惶驚駭。不久,羅希奭前往宜春郡。李適之驚懼之下,服毒自盡。
李適之好飲酒,能喝一鬥不醉,晚上宴飲,次日照常能處理公務。他與賀知章、汝陽王李璡、崔宗之、蘇晉、李白、張旭、焦遂齊名,被時人稱為"酒中八仙"。杜甫曾作《飲中八仙歌》,其中贊李適之道:"左相日興費萬錢,飲如長鯨吸百川,銜杯樂聖稱避賢。"
父親:李象,官至懷州別駕,後追贈越州都督、郇國公。
兒子:李霅,曾任衛尉少卿。
兒子:李季卿,歷任鄠縣縣尉、中書舍人、通州別駕、京兆少尹、吏部侍郎、右散騎常侍。
孫子:李融,李季卿之子,官至渭州節度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