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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洛賓 西北民歌之父

王洛賓 西北民歌之父

中文名:王洛賓

別名:榮庭、洛賓

國籍:中國

民族:漢族

出生地:北京

出生日期:1913年12月28日

逝世日期:1996年3月14日

職業:作曲傢、音樂傢

畢業院校:北平師范大學音樂系2

主要成就:傳播和發展中國的西部民歌

1913年(民國二年)12月28日,王洛賓生於北京北

京市東城區牛角灣藝花胡同一座瓦灰色四合院的油畫匠傢庭,曾祖父是浙江人,以賣茶葉蛋為生,後流落到北京。爺爺是頗有影響的民間藝術傢,在京城畫梁雕棟,頗有名氣,還非常喜歡音樂,組成傢庭樂隊,自娛自樂。父親王德楨(字洵甫)在傢庭的影響下,吹拉彈唱樣樣都行,母親王氏育三子三女,其子女分佈在北京、上海、河北、雲南、黑龍江、新疆等地。 

1919年(民國八年)9月,入北京“京師八旗子弟高等小學堂”(原左翼鑲白旗學堂,清光緒20年成立開,先後13次更名,最後改名為北京市東城區春雨胡同小學)學習,校長是張安國,六年級班主任是程振山。 

1927年(民國十六年)夏,其父親王德楨把從小多病的王榮庭送入北京通州潞河中學讀書。當年秋天,王榮庭參加瞭基督教堂唱詩班,極富音樂天賦的王榮庭很快成瞭唱詩班的佼佼者。

1928年(民國十七年)6月,在國民政府陸軍被服廠當職員的父親因病去世。暑假,王榮庭到哈爾濱的姐姐傢報喪。在哈爾濱中東鐵路線上橫道河子車站做列車連接工(擺小旗的)時,結識瞭塞克、金劍嘯、沙蒙等藝友,跟塞克學彈“七弦琴”奇達爾(即“吉它”,此樂器名老俄式七弦琴,最早由塞克中譯文)唱歌、作曲,塞克是他走進藝術殿堂的向導與啟蒙。這時的王榮庭受到居住在黑龍江的俄僑音樂傢戈裡德施京、特拉赫騰貝爾格、格爾施戈林娜作品的熏陶和影響。同年秋,塞克十分欣賞王榮庭對音樂的執著、感悟與靈性。邀請王榮庭為自編自導自演的話劇《北歸》譜寫主題歌和插曲《北歸》《離別情意》。年底,王榮庭為塞克的詩集《紫色的歌》第一首詞《在海的那邊》譜曲。與此同時,王榮庭還和塞克共同創作瞭《西巴紮爾夜歌》。

1931年(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後,王洛賓在中共北平市委(地下黨)的領導下,參加瞭北師大、北大學生一二九南下示威請願團。北京通州潞河中學畢業後,9月,被保送北平師范大學藝術系學習 。他的鋼琴教師是德國人谷不克,

聲樂教師是沙俄貴族霍洛瓦特·尼古拉·沙多夫斯基伯爵、作曲教師是從巴黎留學歸國的汪德昭。王榮庭從他們那裡受到正統的音樂教育,這為他以後的音樂創作打下瞭堅實的基礎。 同年,王洛賓為蕭軍的小說《八月的鄉村》創作瞭插曲《奴隸之愛》,這首曲子是王洛賓的處女作。同時,也開始使用王洛賓這個名字。

1932年(民國二十一年)11月27日下午2時,王榮庭和北師大2000多名師生在師大露天廣場親耳聆聽瞭魯迅的演講《再論“第三種人”》,接受愛國主義思想。

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夏,將徐志摩的詩《雲遊》譜成曲。後來,又將此歌獻給女友羅珊。

1934年(民國二十三年),就讀中央音樂學院音樂系。

1936年(民國二十五年)夏天,受聘於西直門外的鐵路員工子弟學校——北京京綏鐵路扶輪中學擔任音樂教員,受學校校長高尚之的委托,為學生創作瞭《詹天佑之歌》。東北大學臨時駐地附近的西直門外的扶輪中學離遊泳場不遠,酷愛遊泳的王榮庭經常和東大的學生遊泳,每天在老北京西直門外原慈禧太後放船的船塢白石橋邊集體聽讀《八月的鄉村》。7月,王榮庭在北京幼稚師范為北京市城區大、中學校進步學生輔導、教唱《國際歌》《民先隊歌》等進步歌曲。

1937年(民國二十六年),“七·七蘆溝橋事變”後,前往山西參加八路軍“西北戰地服務團”,投身抗日救亡運動。創作《老鄉上戰場》《風陵渡的歌聲》《洗衣歌》等抗日歌曲。

1938年(民國二十七年)3月,轉移到西安,編輯出版的《戰地歌聲》上有王洛賓創作的抗戰歌曲30多首。5月,經八路軍駐西安辦事處處長伍修權介紹,同塞克、蕭軍、朱星南、羅珊等5人去蘭州,在蘭州參加“西北抗戰劇團”,前往甘肅、青海各地宣傳抗日。改編《達坂城的姑娘》《青春舞曲》《虹彩妹妹》《曼麗》等民歌。此後,王洛賓和洛珊由八路軍前方總政治部介紹到駐山西洪洞先萬安鎮由丁玲領導的西北戰地服務團。這時,王洛賓和蕭軍相逢,同時相逢的還有作傢蕭紅、歐陽山尊、劉白羽以及賀綠汀、聶紺弩、周巍峙、端木蕻良、丁玲的愛人陳明等人。在此期間,由塞克作詞、王洛賓作曲,創作瞭《洗衣歌》《風陵渡的歌聲》《老鄉,上戰場》等一批抗戰歌曲。10月,王榮庭到達河南開封,與在北京大學生合唱團聯歡時結識的北京藝術專科學校學生杜明遠結婚,經杜明遠發父親杜繼增介紹到西安,由西安八路軍辦事處又介紹到駐山西臨汾劉村的八路軍前方總部學員隊,兩人雙雙奔向抗日前線。為旅途方便,王榮庭改名王洛賓,杜明遠改名羅珊,以兄妹相稱。 

1939年(民國二十八年),在新疆拍攝影片《祖國萬歲》,與薩耶卓瑪相識。之後,在青海創作、改編《在那遙遠的地方》《半個月亮爬上來》《瑪依拉》等民歌。

1940年(民國二十九年),在西寧任音樂教育工作,負責組建“青海兒童抗戰劇團”,創作歌舞劇《沙漠之歌》及《送郎出征》《穆斯林青年進行曲》等抗戰歌曲。

1941年(民國三十年),羅珊提出解除婚約。之後王洛賓又因共產黨嫌疑而坐牢,在蘭州監獄裡待瞭三年。在獄中創作《蠶豆謠》《我愛我的牢房》《睡在戈壁灘上》等二十餘首囚歌。最後,當時的國民黨青海省主席馬步芳寫保書把他保瞭出來。 

1944年(民國三十三年)5月,經多方營救出獄,回到青海繼續從事音樂教育工作。改編《阿拉木汗》《可愛的一朵玫瑰花》《依拉拉》《曲曼地》等民歌。 

1945年(民國三十四年),與妻子黃玉蘭在西寧農村結婚,之後生育三子。

1949年9月,在西寧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同年隨軍進入新疆。歷任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野戰軍第一兵團政治部宣傳部文藝科副科長、新疆軍區政治部文藝科科長、新疆軍區歌舞團音樂創作員、新疆軍區歌舞團藝術顧問等職。 在張掖與王震將軍共同創作合唱歌曲《凱歌進新疆》。12月任新疆軍區文藝科長,編譯《蘇聯最新歌曲集》,改編《哪裡來的駱駝隊》《我不願擦去鞋上的泥》《在銀色的月光下》等新疆民歌。

1951年6月,根據新疆軍區要求,王洛賓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冬,妻子黃玉蘭在北京病逝。

1952年2月,新疆軍區軍法處以散佈謠言、長期逾假不歸為由判處他兩年勞役。服役期間,他完成瞭話劇《豐收》的譜曲並創作瞭一批歌曲。 

1954年8月,被釋放後,在南疆喀什二軍文工團任音樂教員、創作員。改編《沙棗兒花香》《圓圓的》《美就美在眉毛上》等數十首民歌。

王洛賓生活照1957年,調任新疆軍區文工團音樂教員、創作員。參與創作歌劇《戰鬥的歷程》《無人村》。

1958年,參與創作歌劇《兩代人》和音樂話劇《步步跟著毛主席》,同年被評選為全軍先進文藝工作者。

1960年,王洛賓在新疆因莫須有的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20年。一年後假釋出獄。 

1962年,被假釋出獄,回原單位帶罪服務,任音樂教員、創作員。改編《江巴拉汗》《草原上的金太陽》《天上的雲》等數十首民歌。

1965年,被押回獄中繼續服刑10年。先後在獄中搜集改編《哈來龍》《離別》《阿頓江》《高高的白楊》《薩阿黛》等數十首民歌。

1975年,刑滿出獄。在政治上繼續被管制,在生活極度困難時改編《我願變成一杯香茶》《西淋江》《你的熱淚把我的手背燙傷》等數十首民歌。

1978年,為新疆工一師文藝宣傳隊創作歌劇《托木爾的百靈》。

1979年4月,應蘭州軍區政委肖華將軍邀請前往蘭州為戰鬥歌舞團創作歌劇《帶血的項鏈》進京參加國慶30周年匯演,獲文化部頒發創作二等獎。11月29日,烏魯木齊軍區軍事法院撤銷瞭1961年對他的判決。次月,《新疆藝術》登出新華社記者趙全章的文章《便從今日譜新曲》。此後,王洛賓的歌曲以歌曲集的形式一本接一本地出版發行出來,他的歌曲在音樂會上頻頻亮相,在國內外廣為流傳,而王洛賓本人則被人們敬稱為“西北歌王”、“民歌之父”。 

1980年,為烏魯木齊市文工團創作歌劇《奴隸的愛情》。

1981年,新疆軍區召開平反大會,為他恢復名譽和軍籍,王洛賓終於重新穿上瞭軍裝,任新疆軍區文工團藝術顧問。

1983年,甘肅人民出版社為他出版《洛賓歌曲集》。

1986年11月,新疆軍區政治部、新疆音樂傢協會聯合為他舉辦《人民音樂傢王洛賓作品音樂會》,首次向社會全面介紹他的音樂作品,並且授予他“人民音樂傢”這一光榮稱號。新疆人民出版社為他出版英漢對照《在那遙遠的地方》《絲路情歌》歌曲集。

1988年,王洛賓離休,享受副師級待遇。

1991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1996年1月6日,因患膽囊腺癌入蘭州軍區烏魯木齊總醫院治療。在住院期間譜寫瞭人生最後兩首歌曲《歌唱萬青年》《人生之路》。2月18日,應邀為集郵愛好者題詞:“願透過歌曲帶給人們美的享受”。3月4日,王洛賓在病榻前就榮譽權、著作權和繼承權等問題立下遺囑。3月14日零時40分,因患膽囊腺癌醫治無效去世,享年83歲。3月20日,王洛賓追悼會在烏魯木齊隆重舉行。5月28日,王洛賓墓碑落成暨骨灰安放儀式在北京金山陵園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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