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田春 孫中山流亡日本時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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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林熙春
別 名:字志和號仰晉
出生地:海陽龍溪(今潮安庵埠)寶隴村
林熙春在巴陵任上,清理浮糧,豁免差役,很有一番作為,所以丁艱之後,起用為福建將樂縣令。將樂縣是北宋著名學者楊時(號龜山)的故鄉。楊時是程門四大弟子之一,在將樂縣當然影響頗大。林熙春到任後,特為創建楊龜山祠,為楊龜山文集作序;同時整修學宮,十分重視文化教育。
此後,林熙春升任戶科給事中,又歷任禮科、兵科、以至工科都給事。明朝給事中,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科,掌侍從規諫,有糾察六部弊誤,駁正章奏,封還制敕之權。林熙春在各科給事中任上,“多所建白(建議)”,的確是“格心而致主也”。他見正月初一狂風蔽天,黃沙佈地,晝夜不息,而趁機上瞭《元旦風霾摘陳時政疏》,指出當年無歲不荒,無處不荒,以致“骨肉無親,人畜相食,疾疫枕藉,惡少揭竿”的嚴重情況,勸告皇帝“一下箸,必思有啼饑之赤子,而減膳常殷;一授衣,必思有沖寒之將帥,而賜貂宜切;一馭仆從,必思有野伏之賢人,而弓旌宜勤”;他審閱薊遼總督顧養謙虛報“倭情”以及朝鮮國王李日公有關“賊情”報告,毅然上《參東封疏》,以明代歷朝教訓,說明倭情多變,“創之則中國安,款之則中國不安”,東封斷不可行;他針對導淮(淮河)分黃(黃河)之難,以及中央與地方官員種種不同見解,連上《河工寬限加敕疏》、《河工參道府疏》,實事求是地陳明利弊,力主“寬限勘議”,以制止“按臣(指巡按崔邦亮)謀國過急,巡河請遣非宜”,並懇切請求皇上“天語丁寧(叮嚀)河道諸臣,各以宗社為重,毋以祖陵、民生、運道而稍分岐,同以公事為心”;他見內承運庫傳旨發下花樣,著工部行文山西佈政司“織造潞紬一萬三千餘疋”,又上瞭《請省織造疏》,嚴肅指出“潞紬至一萬三千餘疋,工費當不下二十餘萬金,而竟責備於禾谷半登之山西”,那是“瘡痍未起加派難堪”,進而坦痛地“伏望皇上,垂慈念一絲一縷,盡屬閭閻膏脈;一銖一兩,足活災疲數命”,從而下令工部暫停執行;他見內承運庫管庫事太監孫順等著工部行文西北地方,從速采買回青(顏料,石青中之最貴者,瓷器用以為釉),即上《請免人回采買回青疏》,懇切陳言:“青六百斛,值當數萬”,進入土魯番也好,深入回回國也好,都無疑是“以厚資而探豺狼之境”,“以華語而人侏亻離之鄉”,“以天朝而徼絕域之物”,“焉知其不我侮乎”?然後建議通過甘肅撫按向土魯番、回回國宣威佈恩,以待其“真誠上供”。所有這些,“皆關宗社大計”,都是符合實際情況的積極建議。在其位,謀其政。作為可以直接向皇帝進言的給事中,林熙春確是盡到責任瞭。
言官緘默,就是失職。萬歷二十三年(1595年),因諸言官對軍政大事不敢加以評議(陳澤泓謂“因上疏陳言”,又誤!),激惱瞭萬歷帝,一下子貶斥瞭34人。禦史馬經綸為救言官,慷慨陳詞,又遭“降調”。其時,閣臣上疏解救不瞭,諫臺具疏而不敢上。對此,林熙春毅然於第二年正月,偕率同僚,帶頭抗疏,伸救言官。他在疏中侃侃而言:“陛下怒言官緘默,斥逐三十餘人,臣等不勝悚懼;今禦史馬經綸慷慨陳言,竊意必溫旨褒嘉,顧亦從貶斥,是以建言罪耶,抑以不言罪耶?臣等不能解也。前所罪者既以不言之故;今所罪者又以敢言之故。臣等安所適從哉。陛下誠以不言為溺職,則臣等不難進憂危之苦詞;誠以直言為忤旨,則臣等不難效喑默之成習。但恐廟堂之上,率諂佞取容,非君上之福也。”這一來,萬歷帝更加惱羞成怒,竟將林熙春也降調湖南茶陵州判官。從此林熙春稱病傢居,一住就是10年,“未嘗隻字入長安”。萬歷三十四年 (1606年),林熙春接量移廣西賀縣的任命,他依然沒有赴任,直至萬歷去世,前後24年(陳澤泓謂傢居16年,又誤)閑住傢中。
明神宗去世後,光宗即位,改元泰昌。是年(1620年),下旨起用閑置舊臣。於是,年已68歲的林熙春重被起用。他以南京儀制郎中升任光祿少卿。此後歷任太仆少卿、右通政、太仆寺卿、太常寺卿、大理寺卿。
這期間,林熙春雖已年屆古稀,依然敢於直言,膽識不減當年。他在太仆寺少卿任上,就曾上《請蠲畿輔加派並練鄉兵疏》,極力強調“民為邦本”,反對“加派”不斷,深刻地指出:畿輔之民“朝不保夕者已十室而九”,現又加上“馬匹之征調無已;器甲之繕修無已;車輛之締造無已;豆粟之買運無已”。以至於“援兵繹騷,雞犬靡寧”,“魚驚鳥竄”,而且“益加保甲鄉兵之役”,那未,“民無樂生,業已思亂”,情勢將越來越嚴重瞭。為此,他再次指出:“民心斷不可失”,應“將加派蠲免,仍發帑金以練鄉兵。”這的確是既解民瘼,也紓君憂的建言。
與此同時,林熙春曾奉旨總理京邊馬政。由於他克盡職守,一月之內,即精選戰馬3萬餘騎。並經武官調試評定,全部合格。在署理東路馬政之時,曾“出巡點馬”抵玉田縣。聞“城內兵變”,新舊兵格鬥,殺傷不少,他毅然“驅車進城”。面對“新兵滿街,擁戟露刃,環列輿前,吶喊請救”的嚴峻態勢,一面詢明情由,許以憐恤,一面“宣佈朝廷威德”,嚴肅地告誡:“勿再鼓噪”,如果“甘為亂民,法不爾宥”,遂使亂兵“寂然”。同時,他瞭解到此次兵變,緣由在於“參將袁應兆之殘虐”。袁押解浙兵援遼,途中逃走逾千,於是在天津招募湊數,並對天津新兵許以安傢費用,後又未能如諾,遂演成此次兵變。為此林熙春特向皇上參瞭袁應兆一本,請求將浙兵逃走和玉田兵變損失,“就應兆傢勘產賠還”,並“立殉賜劍”,將應兆正法。
在大理寺卿任上,林熙春針對大理寺案牘如山積的情況,力為厘剔,盡快加以清理,使弊絕風清,並及時上《申飭法紀疏》。疏中本著重民命,保太和,特為“擬民約者八條”,“擬官約者八條”,使有關官民都有約可依,有章可循。
天啟四年(1624年),魏忠賢閹黨之禍日見暴露,林熙春自知無力回天,加上年事已高,故連上六疏乞休,最終獲得批準,告歸前還獲晉戶部左侍郎。據所載,林熙春回到故鄉僅一個月,閹黨之亂也終於暴發。其急流勇退,何等及時。
返潮之時,林熙春雖已是年逾古稀的72歲老人,仍然關切地方民生,致力於一地公益事業。如為潮州爭鹽稅,減裡役,使龍溪一地減少裡役十分之四。他倡築炮臺於海口,以加強海邊防;倡浚三利溪,倡修龍頭、東集等橋,倡建許隴堤橋;倡修潮州文廟、賢良祠、龍溪文昌閣,玉簡峰塔;倡建鳳凰臺、三元塔。此外,他還捐修贖佛寺田百畝作為秀才科試資費,並創建龍溪會館。崇禎四年 (1631年),林熙春辭世,享年80(虛齡),朝延特賜“三世尚書”,謚“忠宣”。
三世尚書”坊原在太平路分司巷口,坊南鐫“四朝大老”。“三世尚書”指因林熙春其祖林瓚、父林喬樌得贈戶部尚書。“四朝”,指林熙春歷官於明萬歷、泰昌、天啟、崇禎四個皇帝。“大老”,對資深望重的大官之稱呼;亦指德高望重的老人。坊為四柱三間五樓石坊。明間雀替為石雕龍,其上承托下枋;下枋之上為雙面鏤空的人物故事之中枋,人物造型逼真;上花枋之上正中央系一雙面鐫刻行楷“恩榮”二字豎額的花肚,其上承托石屋面;次間下枋之上各為雙面鏤空石麒麟一對,整座牌坊規模宏大,結構謹嚴,人物、動物雕刻技術玲瓏剔透,令人嘆為觀止。坊於1951年拆除。2006年按原貌重建於太平路分司巷口北側。“三世尚書”下坊枋鐫“誥贈通議大夫太常寺卿林瓚,敕封文林郎福建將樂縣知縣、延平府知府、誥贈通議大夫太常寺卿林喬樌,萬歷癸未進士贈通議大夫戶部左侍郎加贈資政大夫戶部尚書林熙春”;下坊梁鐫“敕贈戶部左侍郎卒贈三世資政大夫戶部尚書”。“四朝大老”下坊枋鐫“萬歷癸未進士、戶部左侍郎,予告,欽賜馳驛;前工科都給事中,詔起光祿、太仆寺少卿,通政司通政,太仆寺少卿,敕理京邊馬,太常、大理寺卿,侍經筵林熙春”;下坊梁鐫“賜祭葬特祠,加贈資政大夫、戶部尚書,謚忠宣,祀鄉賢,楚閩名宦。以子益封太常寺典簿,晉正議大夫;又子佳戶部貴州司事,進榮祿大夫。”坊額右鐫“潮州知府馬鳴霆,同知蔣允彥,通判馬毓峨、林朝銘。崇禎元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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