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性關節炎的診斷方法是什麼?
1987-07-07 00:00:00 74U閱讀網
浏覽:0
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目前依然遵從瞭1987年美國的風濕病學會制定的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分類的標準,這個標準是采用積分制的原則,也就是說在七條標準當中符合四條就可以診斷類風濕關節炎,包括哪幾條呢?1、晨僵持續的時間大於一個小時;2、至少三個區的關節炎、關節腫痛涉及雙側的近端指間關節、掌指關節、腕關節、肘關節、蹠趾關節、踝關節、膝關節等14個關節其中的至少三個區。3、手的關節炎,手的關節炎包括腕關節、掌指關節或者是近端指間關節,而不是遠端的指間關節。4、對稱性的關節炎。這四個癥狀要持續大約六周的時間。5、有皮下結節。6、類風濕因子陽性。7、手和腕X線片異常。這七條當中占四條診斷類風濕關節炎。目前2010年的早期分類標準把抗CCP抗體陽性、急性期反應物、血沉、C反應蛋白也納入診斷標準,這樣有利於早期的診斷,早期診斷以及早期治療是類風濕關節炎最為重要的診治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