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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趣

童趣

作者:沈復

原文:
餘憶童稚時,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故時有物外之趣。夏蚊成雷,私擬作群鶴舞於空中,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昂首觀之,項為之強。又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餘常於土墻凹凸處,花臺小草叢雜處,蹲其身,使與臺齊;定神細視,以叢草為林,以蟲蟻為獸,以土礫凸者為丘,凹者為壑,神遊其中,怡然自得。一日,見二蟲鬥草間,觀之,興正濃,忽有龐然大物,拔山倒樹而來,蓋一癩蝦蟆,舌一吐而二蟲盡為所吞。餘年幼,方出神,不覺呀然一驚。神定,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

譯文

我回憶兒童時,可以張開眼睛看著太陽,能看清最細微的東西。我看見細小的東西,一定會去仔細地觀察它的紋理,因此常常能感受到超出事物本身的樂趣。
夏天蚊子發出雷鳴般的聲響,我暗自把它們比作群鶴在空中飛舞,我心裡這麼想,那成千成百的蚊子果然都變成仙鶴瞭;我抬著頭看它們,脖頸都為此僵硬瞭。我又將幾隻蚊子留在未染色的帳子中,用煙慢慢地噴它們,讓它們沖著煙霧邊飛邊叫,我把它當做一幅青雲白鶴的景觀,果然像仙鶴在天空中鳴叫,我為這景象高興地拍手叫好。
我常在土墻高低不平的地方,在花臺雜草叢生的地方,蹲下身子,使自己和花臺相平,聚精會神地觀察,把草叢當做樹林,把蟲子、螞蟻當做野獸,把土塊凸出部分當做山丘,凹陷的部分當做山谷,我安閑地在其中遊玩,覺得非常安閑舒適。
有一天,我看見兩隻小蟲在草間相鬥,蹲下來觀察它們,興趣正濃厚,忽然有個極大的傢夥,掀翻山壓倒樹而來瞭,原來是一隻癩蛤蟆,舌頭一吐,兩隻蟲子全被它吃掉瞭。我那時年紀很小,正看得出神,不禁‘呀’的一聲驚叫起來。待到神情安定下來,捉住癩蛤蟆,鞭打瞭幾十下,把它驅趕到別的院子裡去瞭。

註釋

餘:我。
憶:回憶,回想。
稚:幼小,形容年齡小。
張目:張大眼睛。
對:面向,對著,朝。
明察秋毫:形容視力好。秋毫,指鳥類到瞭秋天,重新生出來非常纖細的羽毛。後來用來比喻最細微的事物。
藐小之物:微小的東西。
細:仔細。
紋理:花紋和條理。
故:所以。
物外:這裡指超出事物本身。
成:像。
私擬:我(把蚊子它)比作。擬,比。私,私自
於:在。
則:那麼,就。
或:有的。
果:果真。
項為之強(jiāng):脖頸為此而變得僵硬瞭。項:頸(jǐng),脖頸。強,通“僵”,僵硬的意思。
素帳:未染色的帳子。
徐噴以煙:慢慢地用煙噴。徐:慢慢地。以:用。
使:讓。
而:承接關系,這裡可解釋為“便”“就”。
作:當做。
觀:景觀。
唳 (lì ):鳥鳴。
為之:因此。
怡然:安適、愉快的樣子。然,……的樣子。
以……為……:把……當作……。
林:森林。
礫:土塊。
壑:山溝。
怡然自得:安適愉快而又滿足的樣子。
興:興致。
龐然大物:體積龐大的東西,極大地東西。
蓋:承接上文,表示原因。這裡有“原來是”的意思。
蝦(há)蟆:蟾蜍的通稱。蝦蟆,現寫作“蛤蟆”。
為:介詞,被。
方出神:正在出神。方:正
鞭:名詞作動詞,鞭打。
數十:幾十
之:代詞,它指癩蛤蟆。
驅:驅趕。

賞析

作者追憶瞭自己的童年生活,反映瞭兒童豐富的想象力和天真爛漫的童趣。全文可分為兩部分。
第一部分(第1段),總寫童年視覺敏銳,喜歡細致地觀察事物,常有意想不到的樂趣。
“能張目對日,明察秋毫”,既反映小孩子視覺敏銳,又表現出孩子的稚氣、天真。“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說明作者小時候善於細致地觀察細小事物,看到細微的事物中那些別人所不能看到的妙處,產生超然物外的樂趣。
第二部分(第2段至篇末),具體寫童年觀察景物的奇趣。
先寫夏天觀察蚊飛的樂趣。“夏蚊成雷”是誇張又是比喻,這裡則是“我”從蚊群嗡嗡的聲音與悶雷聲相似的特點聯想到雷聲。而把蚊比作鶴,也是蚊子的體形、長足與鶴相像,這是孩子們的聯想。這些聯想不但照應瞭第一部分的“明察秋毫,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同時也為下文作瞭鋪墊。“心之所向,則或千或百,果然鶴也”,心裡這樣想,眼前就果然出現瞭群鶴飛舞的景觀。這是在前文聯想基礎上的想象,這正是“物外之趣”。而“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而飛鳴,作青雲白鶴觀,果如鶴唳雲端,為之怡然稱快”,又是“我”創造性的聯想和想象,進一步體現瞭物外之趣。同時也反映瞭“我”的知識豐富,但活動范圍狹小,沒有機會和條件接觸“青雲白鶴”的實景,靠著豐富的想像仍然可以領略到書本上圖畫上所描繪的“青雲白鶴”的實景。再寫“我”觀察土墻、花臺和小蟲爭鬥的樂趣。這裡寫“我”觀察花臺草木,“以叢草為林,以蟲蚊為獸”神遊其中,仍是表現“物外之趣”的。而觀蟲鬥、驅蝦蟆的故事,不但緊扣“趣”字,說明“我”觀察入神,而且還能表現“我”的真正可愛,天真無邪。

寫作背景

《浮生六記》以作者夫婦生活為主線,贏餘瞭平凡而又充滿情趣的居傢生活的浪遊各地的所見所聞。作品描述瞭作者和妻子陳蕓情投意合,想要過一種佈衣蔬食而從事藝術的生活,由於封建禮教的壓迫與貧困生活的煎熬,終至理想破滅。本書文字清新真率,無雕琢藻飾痕跡,情節則伉儷情深,至死不復;始於歡樂,終於憂患,漂零他鄉,悲切動人。此外,本書還收錄瞭清代名士冒襄悼念秦淮名妓董小宛的佳作《影梅庵憶語》。
《浮生六記》中《閑情記趣》的《童趣》已選入七年級人教版及六年級魯教版的語文書中。

整體把握

本文主旨是寫作者兒時的“物外之趣”,這同時也是本文畫龍點睛之語。“物外之趣”雖非物自身所有,卻又與物有關,它是觀物者的主觀體驗作用於物的結果,也可以草間之蟲皆極細小之物,可以誘發兒童的好奇心和想象力,意趣即由此生成。
開篇先說作者兒時眼力極好,然後點明文章主旨。“張目對日”,猶言能經受強光刺激;“明察秋毫”,言視力極佳,極細小之物也得一清二楚。有如此好的視力,再加上“見藐小之物必細察其紋理”的癖好,因而能發現“物外之趣”。這是總提,僅用32分述。
夏蚊成雷,人不堪其苦,而年幼的作者異想天開,將它想象成“群鶴舞於空中”的動人圖景,並且看得入瞭迷。隨後他又聯想到曾經見過的“鶴唳雲端”的圖景,於是“留蚊於素帳中,徐噴以煙,使之沖煙而飛鳴”,結果是他真的見到瞭這樣的圖景。這是一幅憑借想象而“放大”瞭的圖景,它表現瞭一個孩子幼稚心靈中自發的審美意識。此其一。
其二,作者年幼時居城中,渴望見到大自然風光而不得,於是他用想象來實現自己的願望。他把花園裡土墻凹凸處和花臺上的叢草想象成樹林,把蟲蚊想象成野獸,把高出的小土塊想象成丘陵,把低陷的小土塊想象成山溝,這使他有瞭一個自由而廣闊的天地,可以飽覽“大自然”的風光。有一天,有兩隻小蟲在草間相鬥──在年幼作者的想象中就成瞭兩獸在樹林裡相鬥,使他看得格外入神;不料一龐然大物倒樹而來。一伸舌,便將兩蟲一齊吞入腹中。年幼的作者被嚇得六神無主;待到清醒過來,幻覺消失,才發現此前那個“龐然大物”不過是一隻癩蝦蟆。他惱恨之極,卻並不想傷害它,僅以鞭打示懲──用什麼做鞭子,文章未做交代,大概是小樹枝吧?他懲罰癩蝦蟆,可能含有為兩小蟲復仇的意思,但從“驅之別院”一舉來看,主要原因是它破壞瞭自己的審美情趣。
作者用“物外之趣”一語來統攝以上二事,意在說明他幼年時已有自發的審美意識和審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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