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鵲巢

鵲巢

作者:佚名

原文:維鵲有巢,維鳩居之。之子於歸,百兩禦之。維鵲有巢,維鳩方之。之子於歸,百兩將之。維鵲有巢,維鳩盈之。之子於歸,百兩成之。

譯文

喜鵲築成巢,鳲鳩來住它。這人要出嫁,車隊來迎她。
喜鵲築成巢,鳲鳩占有它。這人要出嫁,車隊送走她。
喜鵲築成巢,鳲鳩住滿它。這人要出嫁.車隊成全她。

註釋

⑴維:發語詞。鵲:喜鵲。有巢:比興男子已造傢室。
⑵鳩:一說鳲鳩(佈谷鳥),自己不築巢,居鵲的巢。貴州民間傳說斑鳩不築巢,居其他鳥類築的巢。
⑶歸:嫁。
⑷百:虛數,指數量多。兩:同輛。禦(yà亞):同“迓”,迎接。
⑸方:並,比,此指占居。
⑹將(jiāng江):送。
⑺盈:滿。此指陪嫁的人很多。
⑻成:迎送成禮,此指結婚禮成。

創作背景

關於此詩背景歷來爭議較大。《毛詩序》說:“《鵲巢》,夫人之德也。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傢而居有之,德如鳲鳩乃可以配焉。”以為此詩是寫國君之婚禮;朱熹《詩集傳》說:“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後妃之化,故嫁於諸侯,而其傢人美之。”以為此詩是寫諸侯之婚禮,
古今研究者對此詩背景的觀點歸納起來大致有三種:
一、鵲喻新郎,鳩喻新娘。這個觀點又分兩種意見:(一)這首詩是詩人代新郎言說,表達瞭詩人對男子的同情。喜鵲搭好瞭窩,鳩來居住。新郎準備好瞭房子,新娘來居住。以鳩居鵲巢比喻女居男室。此說以姚際恒為代表。姚際恒《詩經通論》言:“按此詩之意,其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與居者,以鳩之居鵲巢,況女之居男室也。”姚氏之說,尊者甚眾。但是清代另一位善說《詩》者方玉潤卻有著不同的看法。方玉潤《詩經原始》辨駁說:“自《序》《傳》來,說《詩》者無不以鵲巢鳩居況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類也,鵲鳩異物也,而何以為配乎?”意思是說:用鳩居鵲巢比喻女居男室,就像是說鳩婚配給瞭鵲猶如女嫁給瞭男。但是男女同類可以婚配,鳩鵲異類又怎麼能相配昵?方玉潤又說:“姚氏際恒最攻《序》《傳》,乃其自解詩意,又以為‘言鵲鳩者,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也,其言巢居者,況女之居男室也'則與舊說何異?且謂'以鳥之異類況人之異類’,男女縱不同體,而謂之異類可乎哉?此不通之論也。”(二)這首詩是新娘傢人在唱贊歌,是一首新婚禮贊詩。如果以鵲喻新郎,以鳩(佈谷)喻新娘,則此詩為新婿禮贊詩。朱熹將《鵲巢》的詩旨強解為以鳩比喻文王之化,行後妃之德盛而贊頌之。此一說出現最早,流傳最久,影響也最大,而批評者亦最多。這種贊頌文王之化,後妃之德的說法,雖然歷來因為牽強附會而被指責為完全是一種背離詩義的經學化理學化的臆斷,但是他將這首詩解釋為是一首新娘傢人贊美婚禮的詩,是值得肯定的。
二、鵲喻棄婦,鳩喻新婦,這是一首棄婦詩。如果以鵲喻棄婦,以鳩(佈谷)喻新婦,則此詩的作者是代棄婦立言或作者本人就是棄婦,那麼這是一首深切沉痛的棄婦詩。棄婦的丈夫遺棄瞭同他一起艱苦經營,創立傢室的結發妻子,卻用百輛盛車的熱鬧場面迎娶新婦,致使新婦占瞭舊婦之位,恰如”鳩占鵲巢“一般。棄婦心生嫉恨,因作此詩,以責備丈夫另娶新婦,新婦占據其傢:我辛辛苦苦終於經營瞭一個傢,現 在丈夫卻將我拋棄,用盛大的車隊去接新人瞭,而有個新婦要霸占我的傢瞭。表達瞭一個為傢操勞,卻遭丈夫遺棄的婦女內心無比哀怨的心情。《詩經》中這類婦女很多,如《邶風·谷風》。《召南·鵲巢》中這位婦女的遭遇已經成為瞭一種社會現象,這首詩就是古代毫無話語權的婦女對喜新厭舊的丈夫的指責和對自己悲慘命運的無奈敘述。這實際上也是對男權社會裡癡心女子負心漢婚姻現象的一種沉痛控訴,獲得瞭強烈的社會意義。高亨在其《詩經今註》對此表示瞭相同的看法:”詩以鳩侵占鵲巢比喻新夫人奪去原配夫人的宮室。“同時高亨說:”(這是)召南的一個國君廢瞭原配夫人,另娶一個新夫人,作者寫這首詩敘其事,有諷刺的意味。“將這首詩的當事人具體地指為:召南的一個國君和他的兩個夫人。
三、鵲與鳩並無明確所指,隻是自然界的兩種鳥,且此詩的敘述者是與婚禮無關的他者。這首詩也可能隻是一個與婚禮毫無關系的路人所作,詩人無意中看到一場婚禮,於是有所聯想有所感觸,便作瞭此詩。
參考資料:
1、
王秀梅 譯註.詩經(上):國風.北京:中華書局,2015:23-25
2、
薑亮夫 等.先秦詩鑒賞辭典.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1998:26-27

鑒賞

這是一首描寫婚禮的詩。《毛詩序》說:“《鵲巢》,夫人之德也。國君積行累功以致爵位,夫人起傢而居有之,德如鳲鳩乃可以配焉。”以此詩為國君之婚禮。朱熹《詩集傳》說:“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後妃之化,故嫁於諸侯,而其傢人美之。”以此詩為諸侯之婚禮。從詩中描寫的送迎車輛之盛可以知道,應為貴族的婚禮,而不是一般民間的婚禮。
詩三章都以鳩居鵲巢起興。喜鵲築好巢,鳲鳩住瞭進去,這是二鳥的天性。《齊詩》曰:“鵲以夏至之月始作室傢,鳲鳩因成事,天性然也。”那麼,姑娘出嫁,住進夫傢,這種男娶女嫁在當時被認為是人的天性,如鳩居鵲巢一般。方玉潤說:“鵲巢自喻他人成室耳,鳩乃取譬新昏人也;鳩則性慈而多子。《曹》之詩曰:‘鳲鳩在桑,其子七兮。’凡娶婦者,未有不祝其多男,而又冀其肯堂肯構也。當時之人,必有依人大廈以成昏者,故詩人詠之,後竟以為典要耳。”(《詩經原始》)詩中還點明成婚的季節,鄭箋雲:“鵲之作巢,冬至架之,至春乃成。”這也是當時婚嫁的季節,陳奐說:“古人嫁娶在霜降後,冰泮前,故詩人以鵲巢設喻”(《詩毛氏傳疏》)。各章二句寫鳲住鵲巢分別用瞭“居”“方”“盈”三字,有一種數量上的遞進的關系。“方”,是比並而住;“盈”,是住滿為止。因此詩三章不是簡單的重章疊唱。
一章“百兩禦之”,是寫成婚過程的第一環,新郎來迎親。迎親車輛之多,是說明新郎的富有,也襯托出新娘的高貴。二、三章繼續寫成婚過程第二、三環:迎回與禮成。“百兩將之”是寫男方已接親在返回路上,“百兩成之”是迎回傢而成婚瞭。“禦”、“將”、“成”三字就概述瞭成婚的整個過程。“之子於歸”,點明其女子出嫁的主題。因此,三章是選取瞭三個典型的場面加以概括,真實地傳達出新婚喜慶的熱鬧。僅使用車輛之多就可以渲染出婚事的隆重。
這首詩以平淺的語言寫成婚的過程,沒有如《桃夭》裡以桃花來襯托新娘的艷麗,更沒有直接去描寫新娘的容貌。如果說“之子於歸”一句還點出新娘這一主角,讓人在迎親的車隊之中找出新娘來,那麼,另一位主角新郎則完全隱在詩中場景的幕後,他是否來迎親,就留給讀者去想像瞭。細味詩中所寫,往返的迎親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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