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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綬 北宋名臣包拯次子

包綬 北宋名臣包拯次子

本 名:包綬

別 稱:包綖

所處時代:北宋

出生地:安徽合肥

出生時間:公元1057年

去世時間:公元1105年

主要成就:朝奉郎、通判潭州軍州事 

包綬,幼名包綖,生於北宋仁宗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卒於徽宗崇寧四年(公元1105年),享年四十八歲,北宋名臣包拯次子,生母是包公身旁侍妾媵孫氏,但未出世,生母孫氏便被包公打發回娘傢,多虧大嫂崔氏知悉孫氏懷有身孕,便背著包公夫婦,私底下不斷派人送錢財衣物等到孫傢,孫氏生下一名男孩,崔氏又偷偷將男孩抱養在自己房裡,名為長嫂,實為養母,翌年,在包公六十歲大壽之際崔氏將還在襁褓之中的孩子送到包公面前,包公夫婦大喜,遂將此子取名包綖。

簡介

包公逝世時,包綬年僅5歲。宋仁宗到包公府上祭奠包公時,憫之,遺表授公將仕郎、守太常寺太祝。服除,加承奉郎,覃恩轉大理評事。未幾,太夫人董氏逝世,又為之守孝。服除,又加承事郎,初調官任濠州團練判官,公事郡守嚴毅,僚屬畏憚。公下車奉公守法,倬有盛譽,守愛重之,遂不以勢位自居,凡議事必咨公而後決。事有不可行,公則毅然面折,不茍從。其有補於郡事,不可一二數。秩滿解官,人稱廉潔,思惠愛,異口一辭。再以覃恩轉宣義郎,賜緋魚,授少府監丞。公夙夜盡心,裁判有序,若素宦於朝者。當塗巨公,剡書稱薦,不求自至。咸曰:"名臣之後,得是舉,宜矣!"遷國子監丞,公一提按,典籍遍舉。復視公廚,飲食茍且,積弊為甚。一日,發其事而正之,諸吏肅然,弊亦頓革。磨勘轉宣德郎,移將作監丞,營繕事,夥而領之,以勤濟應期辦事,為當時稱。旋除通判瀛州,以傢貧累重,丐免其行。復以通直郎授少府監丞,視事不異前日。年餘,丁所生母孫氏太室憂,公歸鄉居喪,杜門誨子弟,傢雖貧而無一毫有幹於鄉裡,至有未嘗識公之面目者。

生平

包公於嘉祐七年過世,宋仁宗親自前往靈堂吊唁,當仁宗看到靈前的包綖隻是個五歲的小娃娃,衣著打扮極其一般,環顧包傢擺設也與包公的身分相去甚遠,禁不住一陣鼻酸,為瞭照顧包公後代,賜與包傢許多財物,還欽封包綬為太長寺太祝,並記錄在案,在開封的喪禮完畢之後,包綬跟著傢人,護送著包公的靈柩從開封回到合肥,這以後包綖漸漸的長大,崔氏在官府的協助下請來啟蒙老師,教包綖讀書識字,並給包綖取瞭學名包綬。包綬八歲時,正逢朝廷三年一次的祭祀聖典,百官照例晉升一級,包綬也由‘太長寺太祝’升為‘大理評事’,包綬小小年紀,便已取得當年包公考中進士之後才得到的等同職位,不久又轉為“承事郎”,就是說包綬還是童稚之年,就具有瞭八品官的身分,但這是違背包公生前的遺願的,包公生前一直反對不分才智高低或者貢獻大小,論資排輩的加官進爵,以及為照顧重臣子弟的太多太濫的規定,但這些建言一直未被朝廷采納,使得包綬成瞭‘蔭補’制度之下的受益者,不過包綬十分有志氣,沒在溫室裡退化,更加自強奮進,他虛心好學、知書達禮,遇事不隨聲附和、人雲亦雲,又嚴以律己、愛恨分明,一舉一動,酷似包拯。九歲時,包公夫人董氏病逝,崔氏為其張羅後事,並把董氏葬在包公墓側,此後包傢便由崔氏為主,包綬成年後,崔氏一手作主為包綬娶瞭廬州知州張田的女兒張氏為妻。之後,張氏不幸早逝,崔氏再次主婚,給包綬娶瞭宰相文彥博之女文氏,成婚之後,崔氏便派人到開封一帶尋找包綬生母孫氏,最後將孫氏接回合肥,讓包綬母子團聚。崔氏於宋哲宗紹聖元年(1094年)病歿,享年六十二歲,生前包綬對她有如親生母親一般孝順,去世之時,包綬正在開封最高學府裡擔任國子監丞,聞訊之後,悲痛欲絕,連夜奔喪回到合肥,為其披麻戴孝,猶如對待生母一樣。

宰相文彥博念及‘包拯之後,唯綬一身。’,便向繼位的宋哲宗呈瞭《舉包綬》的奏章,宋哲宗賜包綬做濠州〈今安徽省鳳陽縣〉團練判官,這是包綬第一次做官,處世嚴峻,辦事認真,奉公守法,不貪圖財利富貴,濠州知州見包綬身為名門之後,卻不以勢自居,遇事便常與包綬討論,包綬也對知州直言不諱,二人相處甚歡,三年任滿,離開濠州時,包綬博得一個‘廉潔勤政’的好名聲。

之後包綬調至開封,升為七品宣義郎,分配做少府監丞,負責管理天子使用的龍袍、車駕、寶冊、符印、旌旗等物,工作雖千頭萬緒,但包綬卻處理的井然有序,贏得公卿們的贊許,紛紛上奏推舉他,尤其是包公的同僚好友、自己的丈人宰相文彥博,奏章寫的最為懇切,說:‘故樞密副使包拯身被忠孝,秉節清勁,直道立朝,中外嚴憚,先帝以其德望之重,擢為輔臣,未盡其才,不久薨謝。’並指出‘包拯之後,唯綬一身,孤立不倚,能世其傢,恬靜自首,不茍求進’,由於受到滿朝公卿的傾力舉薦,這以後,包綬先是被任國子監丞,繼而進為宣德郎,再升為六品通直郎不久,又被任命為汝州(今河南臨汝縣)通判,經過包綬的努力,很快,汝州便呈獻一片平和清晏的景象。當包綬被晉升為六品朝奉郎,調離汝州時,汝州百姓扶老攜幼,為他送行。

宋徽宗崇寧四年(1105年)十月,包綬調任譚州(今湖南長沙市)通判,赴任時途經合肥,他安排好傢事,便乘船延南淝河進巢湖,後入長江,溯江而上,但包綬正值年富力強、前程似錦之時,這條上任之路,竟是一條不歸路,在途中,他身染重癥,船隻開到黃州〈今湖北省黃岡縣〉附近,便撒手歸西瞭,得年四十七歲。

後來人們打開包綬的行李,發現除瞭任命狀、書籍、文具、著述之外,找不到任何一件值錢的東西,五歲被宋仁宗賜為“太常寺太祝”,又掌管大內珍寶,以仕至六品的達官貴人,與世長辭時衣袋裡隻找出四十六枚銅錢,於是人們猜測:他的死,是連病帶餓而死的。

包綬與張氏共有四個兒子,包康年、包耆年、包彭年、包景年,另有兩名女兒,但早早就夭折瞭,包康年和包彭年兄弟也在父親包綬過世不久便相繼死去。

包綬的墓志銘記載,包綬一傢共有十人,其中七人在幼年和青年過世的,唯有包綬年齡最長,但也才四十七歲,包綬兒女眾多,奉祿低微,卻又為官廉潔,想必日子過的不寬裕吧....

包綬過世時,兒女均未成人,一傢老小隻有依靠官府和姑丈文效接濟度日,甚至無法將包綬的遺骸從黃州運回合肥,直到16年後,包耆年、包景年都已成傢立業,經濟稍有少轉,才把父親包綬的棺骨從湖北運回,葬入合肥大興集的包氏大塋之中。包綬和文氏的合葬墓緊鄰在包公墓的左下側,棺木直接埋入土裡,與平民葬式沒有兩樣,隨葬品大都是隨身攜帶的日用品,如果沒有墓志銘,誰知在此長眠的是包公的次子?

包綬墓出土的幾件文物中,最引人註目的就是那方帶有碎錠殘墨的石硯,石硯長17厘米、寬10.8厘米、高2厘米,長方形的硯臺水池卻是橢圓形的,造型十分精美,底部還斜刻著瓦形圖案,於高雅之中顯出幾分古樸,因為這方硯臺,證實瞭當年包公去端州任知府,卸任時的‘不持一硯歸’卻有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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