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瑒 建安七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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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元方最初中明經科,足以為官,補三水、扶風、渭南三縣尉,又連中八科制舉,多次升遷後任監察禦史。武則天革唐舊制,派陸元方作為使者安撫嶺外。完成使命歸來很稱武則天的心意,任命他為殿中禦史。在同一月升任鳳閣舍人,仍兼侍郎之職。不久,他被來俊臣陷害,武則天手敕特赦他。
長壽二年(693年),升任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
延載元年(694年),又加任鳳閣侍郎。
證聖元年(695年),內史李昭德獲罪,因陸元方附會李昭德,被貶為綏州刺史。不久,又官復春官侍郎,又調任天官侍郎、尚書左丞。有人彈劾他隻選拔朋友做官,武則天憤而免其官,隻許他白身履職。陸元方繼續如以前一樣推薦官員,武則天問他怎敢如此,他答:“臣隻知道舉薦自己瞭解的人,不在乎是朋友還是仇人。”並推薦朋友崔玄暐,稱他有宰相之才。武則天相信他沒有偏袒。
聖歷二年(699年)八月,再任他為鸞臺侍郎、同鳳閣鸞臺平章事。武則天曾問他宮外有什麼事發生,他回答道:“臣任宰相,有大事立即上奏;不敢拿民間瑣事煩擾陛下。”因此違忤瞭旨意,改任太子右庶子,免去宰相之職。不久轉任文昌左丞,因病去世。追贈越州都督。
開元十八年(731年),又追贈揚州大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