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恒 北齊幼主北齊最後一位皇帝
来源:74U閱讀網
本 名:魏瞭翁
別 稱:魏鶴山、魏文靖
字 號:字華父
號鶴山
所處時代:南宋
民族族群:宋人(漢族)
出生地:邛州蒲江
出生時間:1178年
去世時間:1237年
主要作品:《鶴山全集》《九經要義》《周易集義》《帥友雅言》等
魏瞭翁(1178年-1237年) ,字華父,號鶴山,邛州蒲江(今屬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學傢、大臣。
慶元五年(1199年)進士,授簽書劍南西川節度判官。歷任國子正、武學博士、試學士院,以阻開邊之議忤韓侂胄,改秘書省正字,出知嘉定府。史彌遠當國,力辭召命。起知漢州、眉州。嘉定四年(1211年),擢潼川路提點刑獄,歷知遂寧府、瀘州府、潼川府。嘉定十五年(1222年),召為兵部郎中,累遷秘書監、起居舍人。寶慶元年(1225年),遭誣陷後黜至靖州居住。紹定五年(1232年),起為潼川路安撫使、知瀘州。端平元年(1234年),召權禮部尚書兼直學士院,以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之職督視江淮京湖軍馬。嘉熙元年(1237年),魏瞭翁去世,年六十。獲贈太師、秦國公,謚號“文靖”。
魏瞭翁反對佛、老“無欲”之說,認為聖賢隻言“寡欲”不言“無欲”,指出“虛無,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學,但也懷疑朱註各經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極,而人心已又為天地之太極”,強調“心”的作用,又和陸九淵接近。能詩詞,善屬文,其詞語意高曠,風格或清麗,或悲壯。著有《鶴山全集》、《九經要義》《古今考》《經史雜鈔》《師友雅言》等,詞有《鶴山長短句》。
人物生平
魏瞭翁數歲即從諸兄入學,儼然像成年人。稍微大一點,聰明穎悟特出,日讀千餘言,過目不忘,鄉裡稱他為神童。十五歲,撰寫《韓愈論》,文章抑揚頓挫,有寫作者的風范。
慶元五年(1199年),魏瞭翁中進士第三名,當時忌諱談“道學”,魏瞭翁卻在策論中提及。登第後,魏瞭翁獲授劍南西川節度(駐成都,今屬四川)判官廳公事,他在任上盡心公事。
嘉泰二年(1202年),被召為國子監國子正。
嘉泰三年(1203年),改任國子監武學博士。
開禧元年(1205年),召試學士院。當時權臣韓侂胄謀劃北伐,魏瞭翁上言,以“國傢紀綱不立,國是不定,風俗茍偷,邊備廢弛,財用凋耗,人才衰弱”、“金地廣勢強,未可卒圖,求其在我,未見可以勝人之實”為由,認為當務之急在於“內修”。此論一出,眾人大驚。魏瞭翁遂被改為秘書省正字。禦史徐柟彈劾魏瞭翁“對策狂妄”,但韓侂胄卻並未再做處置。
開禧二年(1206年),升秘書省校書郎,以“親老(父母年老)”為辭而出任嘉定(今樂山)知府。同年末,在赴任途中到達江陵(今屬湖北)時,四川宣撫副使吳曦叛宋降金,魏瞭翁因而未能到任。
開禧三年(1207年)二月,安丙、李好義、楊巨源等誅殺吳曦、平定叛亂後,魏瞭翁在繼續赴任途中於廣安(今屬四川)收到免職之命,遂奉雙親回蒲江故裡。同年末,奸臣史彌遠秘密殺害權臣韓侂胄後,理學人士劉爚建議史彌遠崇奉理學、起用名人以改善其醜陋形象。“朝廷收召諸賢”,魏瞭翁也在收召之列。
嘉定元年(1208年)十月,史彌遠入相,專理國事。魏瞭翁從一開始就覺察到史彌遠“收召諸賢”的用意,因而力辭詔命。不久父親去世,魏瞭翁解官守喪,遂於州西白鶴岡下建成鶴山書院,著書立說,授徒傳道,宣揚理學,“由是蜀人盡知義理之學”。起復,任漢州(今四川廣漢)知州,免欠稅以減輕人民負擔,但因橋毀傷人命而降授宮觀閑差,數月後又起任眉州(今眉山)知州。
嘉定四年(1211年),升任潼川府(今三臺)路提點刑獄公事(監司)。
嘉定八年(1215年),兼本路提舉常平,後又改兼轉運判官。作為理學傢的魏瞭翁見到南宋理學傢朱熹、張栻均已賜謚,次年春遂以周敦頤曾任本路合州(今重慶合川)的官職為由,奏請為周敦頤賜謚,同時也為程顥、程頤請謚。在魏瞭翁的一再奏請下,直到嘉定十三年(1220年),朝廷才特賜周敦頤謚元、程顥謚純、程頤謚正,魏瞭翁遂進一步為張載請謚,並請將四人從祀孔廟,朝廷雖隨後又特賜張載謚明,但未同意將四人從祀於孔廟。盡管如此,將不符合通常賜謚規定的四個理學創始人特賜謚號,仍極大地提高瞭理學派聲望,並為以後理學獨尊地位的取得奠定瞭基礎。
嘉定九年(1216年),魏瞭翁一度以路級監司官代理本路的遂寧府(今四川省遂寧市)知府。
嘉定十一年(1218年)春,改任瀘州(今屬四川)知州、兼主管潼川府路安撫司公事(帥司)。母死守喪,起復後任潼川知府。
嘉定十四年(1221年),朝廷提升魏瞭翁任潼川路提點刑獄公事。在這十五年期間,他歷任轉運判官、直秘閣官、秘書監官等職務。治績大著,有口皆碑。
宋理宗即位後,時事多變。魏瞭翁積憂成疾,三次上奏要求隱退,都不批準。卻又任起居郎官。那時,因雷聲非時(雷聲按季節,但不是時候而發雷聲)認為異常,理宗心神不定。魏瞭翁入對,闡述理學與政見,指出“心”的作用。並為理宗謀求久安長治計策。不久,又為一個降職後死去的官員無處埋葬之事據理力爭,被一個官員指控為首倡異論。朝廷竟以欺世盜名、朋邪謗國罪,把魏瞭翁削官三等,貶到靖州居住。不久,魏瞭翁再入朝,宰相想要拉攏,他不與茍同。在三年時間裡,魏瞭翁足跡遍及大江南北。那時,湖南、湖北、江蘇、浙江幾個省的許多讀書人背著書籍紛前來求教。這一時期,魏瞭翁勤勞恭謹,全身心地傳授理學知識,並著《九經要義》,凡二百六十三卷,成為當時較好的著作。
寶慶二年(1226年)二月,魏瞭翁被召回。前後這些都不是理宗的本意。魏瞭翁要求回歸故裡,理宗不肯,便改任資政殿學士。
紹定四年(1231年),魏瞭翁復職,主管武夷山沖佑觀。
紹定五年(1232年),又改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不久,又知遂寧府,他辭謝不拜受。後升任寶章閣待制、潼川路安撫使、知瀘州。瀘州是一個大藩屏,控制邊境的面積達兩千裡,而武備不修,城廓廢弛。魏瞭翁乃奏請修繕瀘州的城樓、垣墻和雉堞,並增置軍械,訓練盾牌手,申明軍紀,興辦學校,蠲免欠稅,恢復社倉,修建義塚,修辦養濟院。他上任隻有幾個月,就出現瞭百廢俱興的局面。
紹定六年(1233年),時值史彌遠逝世,理宗親政,魏瞭翁被提升為華文閣待制,賞賜瞭金帶,仍留居原任。入朝以來,魏瞭翁見一些高官顯貴大權獨攬,廢法紀,無綱常,致政權腐敗,不可救藥。他疾惡如仇,在應詔赴任途中,給理宗上疏曰:“時政有十弊,建議理宗恢復歷來好的傳統,以表新興之大為。”他的整頓朝政十項建議,其中第二、三項關於恢復二府之法規與恢復都堂之紀律,以便聚議及嚴明朝綱和第六項恢復臺諫制度,以便公開進退人才等建議,至今仍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應該以史為鑒。十項建議論述萬餘言,引事實,切時弊,辯是非,講利害,理宗讀畢,深受啟發和震動,手拿奏章舉讀成誦。從此,舊典章都得到瞭恢復。
端平元年(1234年)十月,魏瞭翁任禮部尚書兼直學院。他忠於職守,縱論政事,體察民情,訪問人才,召從臣集議,許多事情做得認真、紮實,不負眾望。回朝六個月前後共上奏二十多章,全是當務之急。皇上欲引瞭翁參與共商國傢政事,而嫉妒他的人合夥竭力排斥,使他不能安心在職。
端平二年(1235年)十一月,魏瞭翁因熟知兵書、兵法,又量力國傢,被任為端明殿學士,參預機要工作、撰寫文書等。又任同簽書樞密院事。十二月,督視江淮京湖軍馬。正值蒙古軍犯境,且戰事失利,朝廷驚慌,理宗憂慮。一次例行朝拜結束後,理宗面贈魏瞭翁一首親筆的唐人嚴武詩:“昨夜秋風入漢關,朔雲邊月滿西山。更催飛將追驕虜,莫遣沙場匹馬還。”和“鶴山書院”四個大字,並贈金帶鞍馬,又命宰相、重臣關外設宴餞行。魏瞭翁掌管邊關兵馬戰事後,即以吳潛為參謀官,趙善潮、馬光祖為參議官,重申軍規,嚴明軍紀,並身先士卒,加強練兵,一時軍力大增。由於全軍上下團結一心,奮勇殺敵,很快擊敗瞭元軍。瞭翁勝不驕,同時提醒將帥們加強警戒並調遣增援部隊,安撫為國捐軀的士卒,罷免貪生怕死的將領,及時向理宗奏明邊防十件事。過瞭二十多天,魏瞭翁被提升為國防部部長。在赴邊關奏事時,因得病提出辭呈。那些存心排擠魏瞭翁的人早在那裡窺視,並蠢蠢欲動。他們趁機推波助瀾,又大造輿論。
嘉熙元年(1237年),魏瞭翁被改知福州、福建安撫使。他屢次向理宗請求告老還鄉,但沒有被批準。魏瞭翁病重時,再次請求退職。當時魏瞭翁的門生來探望他,魏瞭翁穿戴整齊後與其談話。並且說:“我一輩子對自己淡然無所求,沒有任何非份之想。”當談到蜀地的動亂時,魏瞭翁久久苦皺眉額,便口授遺奏。一會兒後,魏瞭翁便拱手而辭,終年六十歲。十天後,理宗頒詔拜魏瞭翁為資政殿大學士、通奉大夫的詔書才到達。
當理宗接到魏瞭翁送來的遺奏,知道他已經去世時,十分悲痛。他不理政事,罷朝以示哀悼。惋惜有用的人才沒有充分發揮作用。追封他為太師,謚號“文靖”,累贈秦國公,詔賜第宅於蘇州南宮坊(現書院巷)。
元至順元年(1330年)虞集奉敕題“鶴山書院”額於其第宅。
清雍正二年(1724年),魏瞭翁得以配享孔廟。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
来源:74U閱讀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