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公麟 北宋著名畫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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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愛新覺羅·載振
國 籍:清朝/民國
民 族:滿族
出生地:北京
出生日期:1876年3月31日
逝世日期:1947年12月31日
職 業:慶親王
畢業院校:上書房
信 仰:薩滿教
旗 籍:滿洲鑲黃旗
愛新覺羅·載振(1876年—1947年),字育周,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宗室,末代慶親王。清高宗愛新覺羅·弘歷玄孫,慶僖親王愛新覺羅·永璘曾孫,不入八分輔國公愛新覺羅·綿性之孫,慶密親王愛新覺羅·奕劻長子,載振生於北京,晚清時歷封鎮國公、貝子頭銜。1902年曾代表清朝廷赴英參加英國國王愛德華七世加冕典禮。1903年赴日本考察第五屆勸業博覽會。回國後積極參與新政,奏請成立商部,任尚書。1906年,清政府機構改革,成立農工商部,任大臣。1907年,因妓女楊翠喜案,被迫辭職。1911年,任弼德院顧問大臣。辛亥革命後一度躲避上海,後返回北京。1924年因溥儀被驅趕出宮,恐禍及自己,遷入天津慶王府,從事工商投資活動,遠離政治。1947年病逝於天津。
人物生平
獲得重用
光緒十五年(1889年),愛新覺羅·載振被賞給頭品頂戴。光緒二十年(1894年),晉封二等鎮國將軍。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賞加貝子銜。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任出使英王愛德華七世加冕典禮專使,並到法、比、美、日四國進行訪問。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赴日本考察第五屆勸業博覽會。回國後積極參與新政,奏請成立商部,任尚書。歷任正白旗漢軍都統,禦前大臣、管理火器營、正白旗總族長等職。
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頒佈立憲,改革官制,改為農工商部尚書。當時,上海信成銀行發行的紙幣,幣面都印有商部尚書載振半身像。
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載振奉旨趕吉林督辦學務,途經天津,因接受直隸道員(另一說為天津南段警察局總辦)段芝貴行賄謀黑龍江巡撫之職,花巨金買歌妓楊翠喜,被禦史趙啟霖上疏彈劾,此事轟動京都,經奉奏旨查辦,以“事出有因.查無實據”而不瞭瞭之。禦史趙啟霖則以謊奏之罪被奪官居。載振之父奕劻也責令其上疏辭職,從此載振即未再出任。
清末時期
宣統元年(1909年),署鑲藍旗副都統,再度奉派赴日。後任蒙古正白旗副都統。宣統三年(1911年)任弼德院顧問大臣。辛亥革命後一度躲避上海,後返回北京。
民國六年(1917年),父奕劻病死,經黎元洪總統特準,襲慶親王銜,其詞曰:“清宗室慶親王奕劻因病出缺,所遺之爵,本大總統依待遇清皇族條件第一項,以伊長子載振承襲罔替”。
遠政從商
民國十三年(1924年),因溥儀被驅趕出宮,載振恐禍及自己,遷入天津慶王府,遠離政治。
後來主要靠銀行存款利息和變賣遺產過著奢華生活,曾從事金融商業活動(投資三十萬元參與創辦天津勸業商場)。
晚年逝世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12月上旬病情加重,經西醫潘經蓀和中醫孔伯華診治服藥,均未見效;31日,死於天津,終年七十一歲。喪禮由上海“大事全”賃貨鋪魏子文操辦,經曹汝霖、朱作舟等人商議,鑒於載振自清帝遜位,歷經北京政府、南京政府、日占時期均未出山,私謚曰“貞”,於是在他的靈牌上寫的是“慶貞親王載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