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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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名:楊時
別 稱:龜山先生
字 號:字中立號龜山
所處時代:北宋
民族族群:漢族客傢人
出生地:南劍西鏞州龍池團
主要作品:《二程粹言》《龜山集》
主要成就:發展繼承理學
賜 號:左太中大夫、太師
謚 號:文靖
楊時少年時,聰穎好學,善作詩文,被人稱“神童”。幼時讀佛學,少年攻讀儒學。八歲能賦詩,九歲能作賦。得到人們稱贊。楊時少時常在明溪縣城東龍湖讀書。十五歲時,在邵武遊學有名聲。二十一歲,赴禮部考試。下第,補太學生。歸鄉後,在含雲寺讀書講學。並作有《札記解義》《此日不再得》,年二十四,登狀元徐鐸榜進士。
中進士後,授予汀州司戶參軍。以病為由沒有赴任,專心研究理學,著《列子解》。元豐四年,楊時被授予徐州司法。後專門投於洛陽著名學者程顥門下,研習理學,與遊酢、伊熔、謝良佐成為程門四大弟子。程頤說:“楊君最會得容易。”程顥也說:“自信如此,誰能禦之?”楊時學成回歸時,程頤目送他遠去,曾感慨地說:“吾道南矣!”。元符年間,學者多從佛學,但楊時隻衷心理學,所以程顥嘆曰:“學者皆流於夷狄矣,惟有楊謝(顯道)二君長進!”兩年後,楊時赴徐州上任;同年八月,他完成《莊子解》的著述。三十三歲時,聽說老師明道先生去世,設靈位並於寢門大哭,作有哀辭(並序)。後來,丁繼母憂。元祐五年,楊時又因父親楊殖去世,楊時回鄉守制。
四十一歲時楊時投於程顥的弟弟程頤門下,到洛陽伊川書院學習。他對理學已有相當造詣;但是,他仍然謙虛謹慎,不驕不躁,勤奮好學。他與遊酢“程門立雪”的故事成為尊師重道的佳話。程頤很為他們誠心求學的精神所感動,更加盡心盡力教授。楊時不負重望,終於學得程門理學的真諦。楊時學成後回到南方繼續潛心研究和傳播程氏理學。他為瞭弄清楚張載《西銘》之理,專門寫信向程頤請教。他在二程理學和朱熹之間起瞭承前啟後的作用。
紹聖元年,楊時赴瀏陽上任。翌年夏末初秋,瀏陽縣出現嚴重旱災,許多農民顆粒無收,紛紛外出逃荒。楊時立即趕寫《上程漕書》、《上提舉議差役顧錢書》,向上反映災情,使朝廷及時撥給賑災糧款,將官倉三千石稻谷迅速賑濟災民,緩解瞭災民的苦難。紹聖四年瀏陽連降暴雨,瀏陽成瞭“水澤之國”,大片農田被淹。楊時《上州牧書》稟報瀏陽受災情況,請求撥糧錢賑災和減免災民賦庸調。政和二年楊時又赴蕭山任縣令。當時蕭山縣城周圍農田易旱易澇,連年受災。鄉民曾多次要求將低田蓄水為湖,以灌農田,但都未實現。楊時到任後,認真聽取鄉民的意見,率百姓築湖。湖取名“湘湖”,成湖3萬7千多畝,周圍80餘裡,可以灌溉農田14萬6千8百餘畝;即使大旱之年仍然有過半農田可以得到灌溉;而且“湖中多產魚鮮,又有蓴菜,可炊以療饑”。據《蕭山縣志》載:“政和二年,(楊時)為邑令,經理庶務,裁決如流。以民歲苦旱,開築湘湖,以灌九鄉,至今民賴其利。祀宦祠。”
崇寧五年,楊時奉敕差充對讀官,轉授浙江餘杭縣知縣。奸相蔡京借口“便民”,實際上是為其母築墳圈地。楊時不畏權貴,堅決抵制其害民之舉;並且揭露和批評蔡京專權、暴政虐民的罪行。奸臣蔡京、童貫、朱勐、王鞴等為瞭迎合宋徽宗的奢侈荒淫,大肆搜刮民間奇珍異寶,建龍德宮。僅朱勐主持的蘇杭應奉局,用來運送奇花異石的船隻就多達2400多艘。朱勐之流還乘機敲詐勒索,大發橫財。百姓怨聲載道。楊時對他們的行徑深惡痛絕。他在《餘杭見聞》中,憤然寫道:“今天下上至朝廷大臣,下至州縣官吏,莫不以欺誕為能事,而未有以救之!”“今天下非徒不從上令,而有司亦不自守成法。……其如法何?”他批評朝廷:“免夫之役,毒被海內,西城聚斂,東南花石,其害尤甚。前此蓋嘗罷之,詔墨未幹,而花石供奉之舟已銜尾矣。今雖復早前令,而禍根不除,人誰信之?”他主張“為政以德”,“愛人節用”,“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他還一再上疏懇請朝廷減輕農民賦稅。
宣和六年經張舜民推舉,徽宗召楊時為秘書郎。楊時上書《與執政論時事札子》,建言十件大事。他寫道:“如今士大夫不敢對天下大事暢所欲言,不過是為瞭明哲保身而已。但他們不曾想過,天下動蕩不安,豈能保全自身?”他從“慎令、茶法、鹽法、轉般、糴買、坑冶、邊事、盜賊、擇將、軍制”十個方面分析朝廷一些政策的弊端以及由此產生的負面影響,並且提出許多趨利避害的建議和措施。楊時提出不能隻給流亡他鄉之人免除賦稅,還應對辛勤勞作的農民一視同仁,使他們也能得到實惠,從而信任朝廷,而不至於跟著拋棄土地,背井離鄉,淪為盜賊,引起社會動蕩。他主張放寬或廢棄茶鹽二法,以保證貿易自由,減輕百姓負擔。他認為愛民就要民有常產,方可使天下百姓安居樂業,楊時建議朝廷恢復以前做法,撥出一筆經費作為糴本,即定購糧儲備金,年初預支給農民購買生產資料和維持平時生計,秋收後農民按額交糧,結算時從中扣除原發的預訂金。這樣,國傢既能按時收糧入庫,農民也從中得到便利,樂於耕種土地,不至於逃亡。但因當時奸臣當道,楊時的建議未被采納。
楊時聞金軍南侵,連上兩疏,提出“嚴為守備”、“收人心為先”等建言。楊時不懼強權,公然斥責童貫:“為三路大帥,敵人侵疆,棄軍以而歸拏戮之有餘罪,朝廷置之不問。故梁方平、何灌皆相繼棄而遁。當正典刑以為臣子不忠之戒。”他斥責蔡京“用事二十餘年蠹國害民,幾危宗社,人所切齒。”建議罷黜投降派張邦昌,誅殺童貫,表現出非凡的見識和勇氣。靖康元年,楊時先後任著作郎兼侍經筵、諫議大夫兼侍講、國子監祭酒等職。時值金兵包圍汴京,朝廷對戰與和爭論不休。楊時抗金態度是堅決的。他提出立統帥、示紀律、一號令、攘夷狄、排和議等7項主張。他堅決反對割地求和的投降賣國政策,力主抗金,希望朝廷重用李綱等抗金重臣。可是,負責京都防務的主戰派人物李綱卻被罷官,激起開封軍民的憤慨。陳東等太學生到宣德門前上書請願。朝廷準備鎮壓民眾。楊時挺身而出,為陳東等辯護說:“士民伏闕,詬罵大臣,發其隱慝,無所不至,出於一時忠憤,非有作亂之心,無足深罪。李邦彥首畫遁逃之策,捐金割地,質親王以主和議,罷李綱而納誓書;李鄴奉使失辭,惟虜言是聽;此二人者,國人之所同棄也。”宋欽宗一意求和,依金人條件,割讓太原、中山、河間3鎮。楊時上書,認為“朝廷割三鎮三十州之地與之是欲助寇,而自攻也。”“河朔為朝廷重地,而三鎮又河朔之要藩也,自周世宗迄太祖太宗百戰要而後得之,一旦棄之,北庭使敵騎疾驅。”之後,他又上疏乞誅擁重兵坐視太原危急而不救的姚古,均未被采納。南宋建國後,楊時又上疏請除茶、鹽二法,並且力陳對金國割地求和不可為。
建炎二年,朝廷任命楊時為工部侍郎。楊時力辭不受,後改為龍圖閣直學士、提舉杭州洞宵宮,賜對衣金帶、紫金魚袋。同年十一月,楊時回到鏞州。建炎四年,楊時以年事已高為由請求告老。高宗封他為朝請大夫、仍龍圖閣直學士,並賜他官絹200疋、白銀300兩,以養天年。楊時推辭說:“乞恩惠於八閩,山無米,地無租”。高宗準奏,“永為優免”。楊時回到傢鄉後,生活十分儉樸。呂聰在《問書冊》中說:“(楊時)自京城辭官還鄉後,視公(楊時)一飯,雖蔬食脆甘皆可於口,未嘗有所擇也;平生居處,雖敝廬優屋皆可以托宿,未嘗有所羨而求安也。”
楊時為瞭教育兒孫“儉以養德”,特立下這樣的傢規:“三餐飯蔬,不論脆甘酸苦,隻要是可以吃的,就不可有所嗜好;衣服鞋帽,不論佈料精細,隻要合身,就不許挑挑揀揀;所處房屋,盡管簡陋,隻要還能居住,就應安居樂業,不要羨慕別人雕梁畫棟;故山田園,先祖遺留,應該守其世業,不可增營地產,侵犯他人利益。”他還賦詩勉勵兒孫:“敝裘千裡北風寒,還憶簞瓢陋巷安;位重金多非所慕,直緣三釜慰親歡。”他還諄諄告誡後學者:“富貴如浮雲,茍得非所臧。貧賤豈吾羞,逐物乃自戕。胼胝奏艱食,一瓢甘糟糠。所逢義適然,未殊行與藏。”(楊時《書含雲寺學者》)他晚年在故裡仍筆耕不輟,著書立說,先後寫成《三經義辨》、《日錄辨》、《字說辨》等書。南宋紹興五年(1135年)楊時辭世,終年83歲,葬於將樂水南烏石山麓。宋朝賜“左大中大夫”,又贈“太師”“大中大夫”等封號,謚“文靖”,並在將樂龜山麓建有“龜山書院”“道南祠”,宋高宗趙構為書院題名,清聖祖玄燁題匾:“程氏正宗”。至今每年拜謁楊時陵墓的遊人仍絡繹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