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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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毛文龍
別 名:毛振南、毛伯龍
國 籍:中國(明朝)
民 族:漢族
出生地:杭州府錢塘縣(今杭州市上城區)
出生日期:1576年(丙子年)2月10日
逝世日期:1629年(己巳年)7月24日
職 業:平遼便宜行事總兵官左軍都督
主要成就:開鎮東江
祖 籍:山西平陽府太平縣
毛文龍(1576年2月10日—1629年7月24日),字振南,一名毛伯龍,祖籍山西平陽府太平縣(今山西省臨汾市襄汾縣),生於浙江杭州府錢塘縣(今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區),明朝末期將領,歷仕萬歷、泰昌、天啟、崇禎四朝,官至左都督平遼總兵官。曾開創瞭軍事重鎮東江鎮,在與後金的戰爭中頗有戰功,但為人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過多。後被袁崇煥矯詔所斬。
天啟以來,明廷對毛頗為倚重,“累加至左都督,掛將軍印,賜尚方劍,設軍鎮皮島如內地。”、“毛文龍滅奴雖不足,牽奴則有餘”。工科給事中楊所修曰:“東方自逆奴狂逞以來,唯一毛文龍孤撐海上,日從奴酋肘掖間撩動而牽制之。”,然毛文龍部有貪功,冒餉、不肯受節制,難以調遣等問題,袁崇煥患之,與內閣輔臣錢龍錫談到平遼事宜,認為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去之不難。”。天啟四年至七年中,毛文龍多次襲擊清軍,都遭失敗,此後在皮島駐紮。由於毛文龍部占用明朝大量兵餉,工科給事中潘士聞、尚寶卿董茂忠上書彈劾請撤毛文龍。兵部商議時,袁崇煥提議派遣官員至皮島管理兵餉核查銀錢帳用,而遭到毛文龍抵制,因此招致袁崇煥更決意誅殺毛文龍。
崇禎二年(1629年)六月初一,袁崇煥與毛文龍在皮島會見,並商議軍事。經過連續三日的談判,毛文龍始終不接受袁崇煥主張的“皮島設文官監軍;糧餉由寧遠轉發;改編部隊”等建議,談判失敗。之後袁崇煥勸其歸鄉,而毛文龍則稱自己瞭解遼東局勢,並能解決滿洲、順勢攻占朝鮮。此後,袁傳副將汪翥上船密議,通宵部署誅殺毛文龍。初五,袁崇煥邀毛文龍一起檢閱將士比賽射箭,但袁提出幾件事來責問毛文龍,毛文龍抗辯。袁崇煥命人除下其衣冠並捆綁,毛文龍仍稱自己無罪有功。袁於是宣佈毛的“十二大罪狀”,祭出尚方寶劍、斬殺同樣有尚方寶劍的毛文龍。毛文龍有部下為其求情,稱毛沒功勞也有苦勞,被袁崇煥斥退。
被害原因:一種說法是毛文龍私通後金,被袁崇煥殺是死有餘辜,以明清史專傢吳晗、閻崇年等人為代表。明末清初多數史傢則認為袁崇煥殺毛文龍,是後金方面提出的議和條件,如《崇禎實錄》、《國榷》、《明史紀事本末》、《弘光實錄抄》等等都持此說。在明思宗誅殺袁崇煥的詔書裡,也有“以謀款而斬帥”一條。武漢大學滿族學者關文發曾撰文批駁這種觀點,認為其與清朝所修正史《明史》及《東華錄》互相矛盾,是不可信的,但是也有學者認為在《明史》的明末部分清朝有篡改史書之嫌疑,可信度本身存疑。學術界亦有部分人,以湖南師范大學教授鄭憲春、吉林大學教授孟昭信、中國人民大學博士生導師毛佩琦為代表,這一派觀點認為毛文龍功大於過,含冤而死,所謂私通後金之說,毛文龍奏明朝廷在先,當屬誘敵之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