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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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名:楊炎
別 稱:楊崖州
字 號:字公南
所處時代:唐朝
民族族群:漢人
出生地:鳳翔府天興縣
主要作品:《流崖州至鬼門關作》《贈元載歌妓》等
主要成就:兩稅法的創建和推行者
職 業:宰相、改革傢
官 職:門下侍郎、同平章事、左仆射
楊炎美須眉,峻風寓,文藻雄麗,豪爽尚氣。父喪廬墓,號慕不廢聲。河西節度使呂崇辟掌書記。唐代宗大歷時,楊炎官禮部郎中,知制誥,遷中書舍人,與常袞同掌詔敕的撰寫,其文筆受到朝土的贊許;稱為“常、楊”。大歷九年(774年),楊炎升為吏部侍郎。與當時宰相元載有戚誼,又受到元載的賞識和提拔。大歷十二年(777年),元載得罪被殺,他也遭到牽連,被貶為道州司馬。大歷十四年(779年),唐德宗李適即位,崔佑甫推薦楊炎可以重用,因而從貶所召回,任為門下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楊炎作為一個被貶之官,起用為相後,僅幾個月,以自己的政見開導德宗,給予有力的輔佐,很有政績,一時受到朝廷內外贊譽為“賢相”,寄予很大希望。不久,因崔祐甫患有疾病,不能處理政事,另一宰相喬琳也被免職,使楊炎得以獨攬大權。楊炎心胸狹隘,專權不久,便開始專意報恩復仇。楊炎由於對元載感恩戴德,總想有所報答。建中二年(781年)二月,他先奏請實施元載生前提出的在原州修築城堡的規劃。德宗就派遣中使詢問涇原節度使段秀實此舉的利弊。段秀實是一個正直不阿的人,就直言不諱地指出:“凡安邊卻敵之長策,宜緩以計圖之,無宜草草興功也。又春事方作,請待農隙而緝其事。”楊炎聽說後大怒,認為段秀實是在遏制自己。於是解除瞭段秀實節度使的職務,征召為司農卿。任命邠寧節度使李懷光兼為四鎮、北庭行營、涇原節度使。讓他率軍轉移到原州駐紮,派遣檢校司空、同平章事朱泚,禦史大夫崔寧各統領士兵萬人作為他的羽翼,同時下詔命令涇州將士準備築城工具。涇州將士憤怒地說:“吾屬為國傢西門之屏,十餘年矣。始居邠州,甫營耕桑,有地著之安。徙屯涇州,披荊榛,立軍府,坐席未暖,又投之塞外。吾屬何罪而至此乎!”李懷光為朔方軍帥,法令嚴苛,接連殺死大將,涇州副將劉文喜就利用人們怨恨的心情,拒不接受朝命,上奏疏要求段秀實重新擔任主帥,如不用段秀實就請用朱泚為帥,於是朝廷任命朱泚代替李懷光。可是劉文喜又不接受詔命。涇州有強兵二萬,劉文喜以此擁兵自守,並請求吐蕃援助,當時天熱幹旱,人心不安,許多朝臣請求赦免劉文喜,德宗不聽,命令朱泚、李懷光等軍進攻。幸好涇州別將劉海賓斬殺瞭劉文喜,否則必然會產生邊患。這些都是由於楊炎以個人喜怒撤換主帥所造成的後果。
楊炎還構陷瞭著名理財傢劉晏的冤案。早先,左仆射劉晏任吏部尚書時,楊炎擔任侍郎,二人已有不和。後元載之案,主要由劉晏審理,元載被殺,作為其餘黨,楊炎也受到連累被貶,因此他對劉晏深加怨恨。德宗即位後,由於劉晏長期掌管財政大權,許多朝臣都很妒忌他,就上奏書說轉運使可以罷免,德宗又風聞劉晏秘密上奏勸代宗立獨孤妃為皇後。楊炎任宰相後,一心想要為元載報仇,就在德宗面前,流著眼淚說:“劉晏與黎幹、劉忠翼同謀,臣為宰相不能討,罪當萬死。”又建議“尚書省,國政之本,比置諸使,分奪其權,今宜復舊”,以便剝奪劉晏的財權。於是德宗罷免瞭劉晏的轉運、租庸、青苗、鹽鐵等使。建中元年(780年)初,楊炎又以劉晏奏事不實為由,貶其為忠州刺史。當時司農卿庾準也與劉晏不和,楊炎就任命庾準為荊南節度使。不久,庾準迎合楊炎的意圖,誣告忠州刺史劉晏寫信給朱泚請求營救,言語多有不滿,又誣告劉晏召補州兵,想要抗拒朝命。楊炎作證說明確有其事,德宗信以為真。七月就秘密派遣中使到忠州殺死劉晏,然後下詔賜死。朝野上下都認為劉晏冤枉。
平盧節度使李正己多次上表朝廷,詢問劉晏何罪被殺,譏諷斥責朝廷。楊炎“恐天下以殺劉晏之罪歸己”,遂派遣使者前往各鎮,將過錯推給德宗。德宗知道後,派宦官到李正己那裡核實情況,果然如此,自此產生瞭誅殺楊炎的想法,但當時隱而未發。就提升盧杞為門下侍郎、平章事,改任楊炎為中書侍郎,仍為平章事,但不再專任楊炎瞭。
楊炎與盧杞二人同時執政,盧杞相貌醜陋,又無文學才幹,楊炎對他很輕視,往往假托有病不和他在一起共事,議事又多有不合,盧杞因此懷恨在心。盧杞為人狡詐,為瞭發展自己個人的勢力,樹立自己的威信,對於不依附自己的人必欲置之於死地。於是薦引太常博士裴延令為集賢殿學士作為自己的羽翼,來圖謀異己勢力。
梁崇義自代宗即位以來,就據有襄、漢七州之地,擁兵自守。德宗即位後,對他進行招撫,但他態度頑固,抗拒朝命。建中二年(781年)六月,德宗任命淮西節度使李希烈統領各軍討伐梁崇義。楊炎勸諫說:“希烈為董秦(即李忠臣)養子,親任無比,卒逐秦而奪其位。為人狼戾無親,無功猶倔強不法,使平崇義,何以制之。”楊炎堅持己見,爭議再三,德宗不聽。在此之前,楊炎回歸朝廷時,路經襄、漢,努力勸說梁崇義入朝,梁崇義沒有聽從,已經圖謀反叛。不久,楊炎又派自己的黨羽李舟去勸說梁崇義,梁崇義頑固不聽,最後終於反叛。議論的人都歸罪於楊炎,認為是他促成梁崇義反叛的。此時,楊炎勸德宗不用李希烈,德宗對他更加不滿。
德宗又曾詢問宰相,大臣之中誰可擔當大任,盧杞推薦張鎰、嚴郢,而楊炎推薦崔昭、趙惠伯,德宗認為楊炎議論疏闊,於是罷免楊炎宰相之職,為左仆射。過瞭幾天,楊炎入朝謝恩,在延英殿問對後,急弛而歸,沒有到中書省與盧杞見面,盧杞對楊炎更加怒恨。不久盧杞引薦嚴郢為禦史大夫。以前嚴郢擔任京兆尹時,不依附楊炎,楊炎對他很不滿,就指使禦史張著彈劾嚴郢,罷免嚴郢京兆尹之職為禦史中丞。楊炎又提拔瞭與嚴郢有矛盾的源休為京兆尹。嚴郢後來又因犯有度田不實之罪,改任為大理卿,當時人們感到惋惜。此時,盧杞則迎合眾人的要求,又利用嚴郢與楊炎有積怨,故意引薦他為禦史大夫。楊炎的兒子楊弘業很不成才,常違法犯禁,又接受別人的賄賂和請托,後嚴郢審理此案,便不遺餘力,並查出瞭楊炎的其他罪行。
先前楊炎為修建傢廟,就請河南尹趙惠伯為他出賣東都的私宅,趙惠伯就把此宅買來作為官署。嚴郢審理後,認為趙惠伯是“貴估其宅”,楊炎得到不少餘利。盧杞召請大理正田晉處理此案。田晉認為:獲取餘利,以索取論罪,應該剝奪他的官職。盧杞對這樣判處很不滿意,就將田晉貶為衡州司馬,而召請其他官吏重新議罪,後判為:“監主自盜,罪絞。”此外,又有流言蜚語說:楊炎在曲江南修建的傢廟,“此地有王氣,炎故取之,必有異圖。”德宗聽說後更加憤怒,等到臺司把審訊結果呈上,下詔三司重加覆按。於是在建中二年(781年)十月下詔宣佈:尚書左仆射楊炎憑借他文學才藝多次位居要職,但“不思竭誠,敢為奸蠢,進邪醜正,既偽且堅,黨援因依,動涉情故。隳法敗度,罔上行私,茍利其身,不顧於國。”“詢其事跡,本末乖謬,蔑恩棄德,負我何深!考狀議刑,罪在難宥。”為顧全大局,特加寬宥,貶為崖州司馬。詔書下達後,楊炎踏上瞭流放的路途,途經鬼門關,他似乎已預感到前景不妙,寫詩感嘆:“一去一萬裡,千知千不還。崖州何處是,生度鬼門關。”在走到離崖州百裡的地方,德宗又下詔將他賜死,終年五十五歲。 後朝廷下詔追復其左仆射之職,最初擬謚為“肅愍”,經博士崔韶建議,最終追謚“平厲”。
楊炎追隨元載,被貶起用為相後從個人恩怨出發,打擊報復,並陷害劉晏,引起瞭人們的不滿,遂使盧杞得以施展奸計而罹殺身之禍。
他在唐德宗時任宰相約兩年,在財政方面進行瞭重要改革。唐中央財賦,本儲存太府寺所屬的左藏庫。安史之亂後,移貯宮廷的大盈內庫,由宦官掌管。宦官中飽私囊,賬目混亂,不可究諸。楊炎入相後,首先提出國傢祖賦不能變成皇帝私產,建議把大盈內庫財賦仍撥歸有關部門管理。德宗采納瞭他的建議,恢復瞭安史之亂前國傢公賦予皇帝私藏分管的制度,維護瞭國傢公賦收支獨立的原則。建中元年(780年),他建議廢除租庸調制,創立並推行瞭兩稅法,為後代所沿用,是中國封建社會賦役制度一大改革。
他提出與西周以後的“量入為出”原則相對立的“量出為入”的財政概念,主張“凡百役之費,一錢之斂,先度其數而賦於人,量出以制入”;並主張“人無丁(丁男)、中(中男),以貧富為差”,作為兩稅法的課稅基礎,拋棄瞭唐代原來以人丁為征課標準的租庸調制,以土地、業產等財富的多寡,按每戶的貧富差別進行課征。這使得封建人身依附關系有所削弱,適應瞭當時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計資而稅的兩稅法代替西晉以來計丁而稅的制度,是一項帶有劃時代意義的措施,在中國財政思想史上是一個大突破。兩稅法還采用以錢定稅的原則,除谷米外,均按田畝計算貨幣繳納,反映瞭唐代中葉貨幣經濟的發展。兩稅法大為簡化瞭稅制,便利瞭租稅的征收,免去瞭稅吏許多催索的苛擾,不但使國傢的財政收入增加,而且也減輕瞭人民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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