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紹葵 國民革命軍陸軍少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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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名:林森
別 稱:林天波、百洞山人、虎洞老樵、嘯餘廬主人
字 :字長仁
號:子超晚號青芝老人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福建閩縣尚幹鎮鳳港村
出生時間:同治七年正月十八日(1868年2月11日)
去世時間: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8月1日下午7時4分
所處時代:清末民初
林森(1868年2月11日-1943年8月1日下午7時4分),原名林天波,字長仁,號子超,晚年自號青芝老人,別署百洞山人、嘯餘廬主人、鳳港漁翁、虎洞老樵,福建閩縣(今閩侯縣)尚幹鎮鳳港村人,近代政治傢。
林森幼居福州,入英華學堂,因反清被開除,後參加反割讓臺灣鬥爭,並加入興中會;中國同盟會成立時率會加盟。辛亥革命中,領導九江起義,並促海軍反正,派兵援鄂、皖,穩定革命大局,被舉為民國開國參議院議長。1914年在東京加入中華革命黨。此後又擔任過大元帥府外交部部長,參議院院長兼憲法會議議長等職。
1928年2月,林森被選為國民政府委員,10月當選為立法院副院長,接著又選為中國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1931年12月23日,接替因九一八事變下野的蔣介石而任國民政府主席。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後,林森於11月20日宣佈遷都重慶,並率員於11月底抵達重慶。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國民政府對日宣戰。1943年8月1日因車禍在重慶逝世,葬於重慶歌樂山林園。
人物生平
清末民初
林森幼居福州,於光緒三年(1877年)入學讀書。光緒七年(1881年),林森進鶴嶺英華書院。光緒九年(1883年),林森考入臺灣中西學堂電科。次年(1884年),林森在臺北電信局工作。
光緒十七年(1891年),林森與鄰村鄭氏女結婚。
光緒十九年(1893年),鄭氏病故,林森誓不再娶。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臺灣被割讓日本,林森參加抗日軍,失敗後回閩侯入母校英華書院任教。
光緒二十四年(1898年),林森再度赴臺灣,加入興中會,又考取臺南地區法院嘉義支部通譯,聯絡島上愛國志士,進行反清抗日活動。次年(1899年),林森因日本偵捕返回福建閩侯。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林森考入上海海關任職,組織旅滬福建學生會。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林森創辦福州閱報社。
革命時期
宣統元年(1909年),林森由上海調往江西省九江海關工作,設立當陽書報社宣傳革命。創辦商團,舉辦軍事訓練班,聯絡新軍,為武裝反清作準備。
宣統三年(1911年)10 月23日,九江響應武昌起義,林森任九江軍政府民政長。
民國元年(1912年)1月,林森任南京國民臨時政府參議院議長。次年(1913年)4月,林森出席北京第一屆國會,被選為參議院議長。二次革命爆發,國民黨議員離京南下。二次革命失敗後,林森於12月赴日本。
民國三年(1914年),林森離日本赴美洲,開展籌餉和黨務活動,在此期間策劃謀殺民國三大名記者之一的黃遠生(後證明是誤殺)。
民國五年(1916年)7月,林森離美回國,並於8月任廣州孫中山大元帥府外交部部長。
民國七年(1918年)10月,林森被選舉為參議院院長兼憲法會議議長。
民國十年(1921年)1月,林森任非常國會議長。次年(1922年),林森出任福建省省長。
民國十二年(1923年)2月,林森被召回任大本營建設部部長兼治河督辦。10月,中國國民黨改組會議在廣州召開,林森負責國民黨改組事宜。次年(1924 年)1月,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舉行,林森被選為中央執行委員,任命為國民黨海外部部長。
民國十四年(1925年)3月孫中山逝世後,林森為西山會議派領袖之一。7月,廣州國民政府成立,林森被選為常委,多次被選為西山會議派中央常委兼海外部部長。次年(1926年)元旦,國民黨“二中”全會召開,通過《彈劾西山會議決議案》,林森受警告處分。會後不久,林森赴南京主持中山陵建設。
民國十六年(1927年)9月,寧、漢、滬三方合流,被推為南京國民政府常務委員。次年(1928年)9月,林森任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委員;10月,林森任國民政府立法院副院長。
民國十八年(1929年)1月,林森任國民政府任務委員會委員長、國民黨中央監察委員。
抗戰時期
民國二十年(1931年)1月21日,林森任國民政府主席。2月,林森赴菲、澳、美、英、德、法諸國慰問僑胞並視察黨務。3月,林森還在國外,國民黨中央常委會選其為立法院院長。4月,國民黨中央4名監委通電彈劾蔣介石,時林森雖在國外,也列名其中。 12月,蔣介石下野,林森被推為國民政府代理主席,並確定主席為國傢元首,不負實際政治責任。次年(1932年)元旦,林森就職。一·二八淞滬抗戰後,林森主持召開國難會議,強烈抗議日本承認偽滿洲國。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11月召開的國民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被推選為常務監察委員。次年(1936年)12月西安事變時,林森代理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主席,明確表示 “討伐令不可下”,力主和平解決,認為“張學良部隊是愛國的”,促成西安事變和平解決。
民國二十六年(1937年)1月4日、2月18日,林森以主席名義連下赦免令、復權令,但蔣介石拒不執行,反而長期幽禁張學良。7月7日,日本侵略者制造七七事變,全面發動侵華戰爭,林森遂號召“全民奮起,全力抵抗”。10月,國民政府西遷重慶,林森隨之隻身入蜀。不久,北平、南京相繼成立偽政權,林森便發表嚴正聲明,並發佈明令通緝漢奸頭目。次年(1938年)3月,林森赴武漢主持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抗戰救國綱領》。7月,國民參政會召開,林森為之致詞,手書“抗戰必勝”來激勵全國軍民。12月,汪精衛叛逃投敵,林森以國民黨中央監察常委身份力主開除汪精衛黨籍,並明令通緝。
民國三十年(1941年)12月9日,林森以國傢元首名義向德、意、日三國宣戰,並於此後致力於廢除中國和美國、英國等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1月,中美、中英新約簽署,林森不勝欣喜,特邀宋慶齡、於右任等國民黨元老合影。8月1日,林森因車禍在重慶逝世,終年75歲。彌留之際,林森囑咐蔣介石等人務必要光復臺灣。同月,國民政府為林森舉行隆重國葬,將林森安葬於重慶市歌樂山南麓“林園”內。同年8月15日下午2時,延安各界數千人在邊區大禮堂舉行瞭隆重的公祭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大會。到會的有陜甘寧邊區政府主席、第三屆國民參政員林伯渠、吳玉章、高崗、晉西北行署主任續范亭、國民政府軍事會員聯絡參謀徐佛觀、郭仲容,以及邊區各機關、學校、部隊、團體的代表。9月7日上午,公祭林森的典禮分別在重慶的山洞雙河橋、市內的新運服務所以及夫子池忠義堂舉行。典禮開始後,每隔30秒,即鳴放禮炮一發,直至101響。官方及民間人士絡繹不絕地前往吊唁。同時,全國各地都設置瞭林森靈堂以供吊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