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禕 忠誠顯著的漢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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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名:鄧子恢
別 名:鄧紿箕
國 籍:中國
民 族:漢
出生地:福建龍巖
出生日期:1896年(丙申年)8月16日
逝世日期:1972年(壬子年)12月10日
職 業:政治傢、軍事傢
鄧子恢 (1896-1972),又名紹箕,福建龍巖新羅區人,偉大的共產主義戰士,傑出的無產階級革命傢、政治傢,農業工作的卓越領導人,是閩西革命根據地和蘇區的主要創建者和卓越的領導人之一,歷經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解放後曾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國務院副總理、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鄧子恢同志為探索我國社會主義農業的發展道路傾註瞭畢生精力,被譽為黨內的農業、農村工作專傢。
早年經歷
1896年8月17日,鄧子恢生於福建省龍巖縣(今新羅區)東肖鄧厝村。兄弟姐妹8人,排行第二。鄧子恢幼年就讀於桐岡小學,13歲時,母親因病去世。十七歲入龍巖中學堂(今福建省龍巖第一中學)丙班,受到辛亥革命影響,接受瞭孫中山的救國思想。1915年秋加入中華革命黨,開始探求救國救民的真理。1916年底以優秀的成績畢業。1917年3月,考取公費留日,到東京東亞補習學校學習留學一年多時間,因貧病交加而輟學回國。
1918年5月回到龍巖,到母校桐岡小學任教。由於鄉村學校支付的薪水很低,無法維持一傢人的生活,於1918年底前往江西省崇義縣傑壩圩堂兄開設的“慶昌和”雜貨店當店員。五四運動後,逐漸接受馬克思主義。1921年春,與進步青年在龍巖白土桐岡書院組織奇山書社,創辦《巖聲》月刊,傳播馬克思主義的革命理論。
1926年秋,北伐軍挺進贛南,解放崇義縣,在傑壩圩成立國民黨(左派)區黨部,鄧子恢任常務委員。同年12月,在大革命的風暴中,經陳贊雍介紹,於崇義縣加入中國共產黨。不久,陳贊雍和鄧子恢又發展瞭十幾個黨員,成立瞭中共崇義縣支部。1927年,第一次國共合作破裂後,鄧子恢被國民黨通緝。
土地革命戰爭時期
1927年冬,任中共龍巖縣委宣傳部長。1928年3月4日,根據黨的八七會議精神和福建臨時省委決議,參與領導龍巖後田暴動,建立7閩西第一支農民遊擊隊,開始瞭創建閩西蘇區的鬥爭。
1928年4月,任中共上杭縣委宣傳部長,負責該縣北四區蛟洋農民運動。深入蚊洋一帶,協助當地領導人發動蛟洋農民暴動。6月底永定暴動後,建議暴動隊伍撤離縣城,到農村開展土地革命。他與張鼎丞一起,領導分田鬥爭,創造瞭漠南分田經驗,並擔任紅軍營黨代表。7月中共閩西特委成立,擔任宣傳部長,並任閩西暴動委員會副總指揮兼任紅七軍第五十七團黨代表。1928年7月,在永定溪南正式成立瞭中共閩西特委,鄧子恢任特委宣傳部長;同時還成立瞭閩西暴動委員會,鄧子恢任副總指揮。
1929年3月任中共閩西特委書記,領導地方武裝,配合毛澤東、朱德率領的紅四軍入閩作戰。鄧子恢聞訊朱毛紅軍已揮戈西進去瞭贛南,及時將閩西地區敵情變化情況寫成書面報告派人星夜送到紅四軍前委毛澤東、朱德處,要求紅四軍再次入閩。毛澤東、朱德根據當時敵情決定紅軍入閩開辟蘇區 [8] 。5至6月,鄧子恢組織工農暴動,配合朱毛部隊進入閩西,並殲滅國民革命軍福建省防軍第一混成旅陳國輝部2000餘人。5月23日傍晚,鄧子恢在龍巖同毛澤東、朱德、陳毅首次見面。同年6月紅四軍攻打龍巖城後,任龍巖縣革命委員會主席。不到兩個月時間,龍巖、永定、上杭三縣大部分土地分配完畢。7月,在毛澤東指導下,主持召開中共閩西第一次代表大會,確定7閩西土地革命和工農武裝割據的總路線,並當選為中共閩西特委書記。
1930年3月18日,主持召開閩西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成立閩西蘇維埃政府,並當選為主席,領導閩西人民鞏固發展瞭閩西革命根據地。期間還和董成榮一些戰友們一起革命。當年5月,閩西地方紅軍和各縣赤衛隊共3000多人正式編組為中國工農紅軍第12軍,鄧子恢兼任政治委員。閩西蘇區發展到縱橫300裡,人口近百萬,黨組織發展到8個縣委、53個區委、546個支部,擁有萬名左右的黨員;建立瞭6個縣、60多個區、597個鄉的蘇維埃政府的鼎盛時期。
1930年7月8日,因抵制李立三“左”傾盲動主義錯誤,被免去特委書記、蘇維埃政府主席等職務,調離閩西,以中共福建省委農村巡視員名義,派往閩中、閩東、閩南等地開展白區工作。1931年11月當選為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部長,並兼任代理土地部長。1931年12月,調任中共廈門中心市委巡視員,指導漳浦、龍溪、雲霄、平和等縣土地革命和遊擊隊發展為紅軍獨立第三團,創建瞭閩南遊擊根據地。
1932年7月初,鄧子恢隨紅軍東路軍回到龍巖。不久,前往瑞金就任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財政部長之職。保證瞭紅軍在反對第四、五次“圍剿”中的供給。1933年又兼任國民經濟部長。他親自主持制定和頒佈7一系列中央蘇區財政稅收的政策和法令,對統一中央蘇區財政、鞏固土地革命勝利成果等做出瞭重要貢獻。後曾受到“左”傾教條主義者的錯誤批判,降職為中央財政部副部長兼沒收征發局工作。中央主力紅軍長征後,鄧子恢留在中央蘇區堅持遊擊戰爭,任中共中央分局委員。
1935年4月回到閩西,組建閩西南軍政委員會,先後任宣傳、財政兼民運部長,副主席兼財政部長,同張鼎丞、譚震林、方方等一起,領導群眾開展遊擊戰爭,保存和發展瞭革命力量。
抗日戰爭時期
抗日戰爭爆發前後,遵照中共中央的方針,經過艱苦、復雜的鬥爭,同閩西國民黨當局達成和談協議,實現瞭閩西南第二次國共合作。
1938年3月1日,鄧子恢與張鼎丞、譚震林率領的閩西南紅軍改編為新四軍二支隊,並任新四軍政治部副主任兼民運部長,部隊北上。1939年,鄧陪同新四軍軍長葉挺處理高敬亭問題,此後新四軍離開大別山,部隊進入江北地區。1939年5月5日,鄧子恢任新四軍江北指揮部政治部主任,開展皖東故後遊擊戰爭。1939年7月1日,新四軍第四支隊分編成第四、第五支隊,鄧子恢直接指導第五支隊。1939年12月初,增補鄧子恢為中原局委員。1940年3月,鄧子恢親自指揮瞭半塔集保衛戰。
1941年,皖南事變發生,新四軍軍部被殲後於1月20日進行重組,鄧子恢為政治部主任。 由於當時的淮南形勢很緊張,鄧子恢未立即赴軍部任職,仍留在半塔集領導新四軍第二師改編。1941年5月,鄧子恢到軍部就任政治部主任。1941年5月成立華中局,劉少奇任書記,陳毅、張雲逸、鄧子恢等為委員。不久,鄧子恢以華中局代表的名義率新四軍軍部巡視團到皖東北地區彭雪楓部檢查和幫助工作,穩定瞭部隊的情緒。8月11日,鄧子恢兼任新四軍第四師政委。
1942年11月25日,淮北地區實行黨政軍一元化領導,撤銷淮北軍政黨委員會,鄧子恢任淮北區黨委書記,同時兼任淮北軍區政治委員,堅持並發展瞭淮北抗日根據地。1944年7月25日,在豫湘桂會戰河南淪陷背景下,新四軍四師向路西發展恢復豫皖蘇邊區,開展河南抗戰局面,彭雪楓率領四師主力5個團執行西進任務,鄧子恢等率領兩個團和地方武裝堅持淮北路東根據地,配合支援主力西進。1945年,在中共七大上,當選為中共第七屆中央委員。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成立華中分局。鄧子恢為書記兼華中軍區政委。根據中央指示,他一面將華中各部隊整編為華中野戰軍,以內線作戰迎擊國民黨軍的進犯一面積極發動群眾進行土地改革與復查,創造瞭“中間不動兩頭平”的土改經驗,開創瞭華中與山東、渤海地區土改新局面。1946年4月,其與曾山奔赴延安會見毛澤東及其他中共領導,討論留守江北的新四軍戰略。次月,鄧子恢返回淮安,並組織土地改革。全面內戰爆發後,參與組織瞭漣水戰役,12月參與組織瞭宿北戰役,此後轉入山東作戰。
1946年底,華中分局與山東分局合並為華東局,鄧子恢任華東局副書記,主持土改復查工作。並對組建後的華東野戰軍負責後援供給。1947年7月下旬,與張雲逸等轉移到渤海地區,組成華東局工委,以鄧子恢為負責人。1948年5月9日,任中原局第三書記兼中原軍區副政委,主持中原局日常工作,領導中原財經工作走入正軌。擔負瞭淮海戰役的後勤及支前工作,為淮海戰役的勝利作出瞭積極的貢獻。
1948年冬率中原局機關進駐開封。此後,當選為中原臨時人民政府主席,領導瞭剿匪反霸、減租減稅為中心的群眾運動,鞏固瞭中原解放區。1949年5月12日,任華中局第三書記、第四野戰軍兼華中軍區(後改為中南軍區)第二政委。9月,在北京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上,當選為中央人民政府委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
1949年12月,任中南軍政委員會(後改為中南行政委員會)第一副主席,主持中南局工作,領導中南地區人民出色地完成瞭恢復國民經濟、建立和鞏固人民政權等項艱巨任務。他在這一時期的光輝業績,特別是在農村土地改革和群眾工作方面的獨特創造,受到黨中央的充分肯定。
1952年10月,任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部長。1954年9月,任國務院副總理,主管農業、林業、水利、氣象、供銷和信用合作等部門。在50年代的農業合作化運動中,實事求是地提出要“從小農經濟的現狀出發”,也就是從中國農村貧窮落後的現狀出發,堅定不移地實行黨中央確定的自願互利、穩步前進的發展方針。在隨後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左”的偏差時,提出瞭一系列調整經營體制的意見,主張建立包括包產到戶在內的多種形式的生產責任制。
1955年4月,毛澤東主張在原有65萬個農村合作社的基礎上翻一番,增加到130萬個;鄧子恢主張原計劃不動,即在65萬個社的基礎上翻半番,發展到100萬個。為此,毛澤東曾幾次約見鄧子恢就此問題進行商談。鄧子恢堅持意見,毛澤東建議中央召開會議進行解決。隨後召開的省、市、自治區黨委書記會議上,毛澤東作《關於農業合作化問題》的報告,指出像“小腳女人”那樣東搖西擺的走路,犯瞭“右傾”錯誤。1955年10月,在中共中央召開的擴大的七屆六中全會上,鄧子恢提出“農業合作化發展速度不宜過快,要求不能過急”的意見,被定為“右傾機會主義”,受到批判。
1956年4月2日,鄧子恢在全國農村工作部長會議上講:整頓鞏固現有合作社的基本關鍵,主要是做好三件事:一、搞好生產,保證增產增收,改善社員生活。這是鞏固合作社的物質基礎,這一條做不到,一切都完瞭。要勤儉辦社,發揮群眾的潛在力量,把勞動定額包工包產搞好。二、政策上要補課,提高合作社幹部素質。要確立社內民主制度、選舉制度,確立社幹之間、社員之間、社員與幹部之間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制度。
1961年,在下鄉調查後,鄧子恢仍然堅持主張保留土地責任制、進行包產到戶,對毛澤東的過激農業合作化政策有所抵制。1962年9月,中共八屆十中全會上,鄧子恢提出的支持包產到戶的主張被當作“修正主義綱領”,受到嚴厲批判,撤銷瞭鄧子恢領導的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
1965年1月當選全國政協副主席,分管計委財經工作。此外,他當選為中國共產黨第七、八、九屆中央委員。“文化大革命”期間,受到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嚴重迫害,處逆境而不消沉,處困境而思奮進,始終顧全大局,堅持原則,同他們進行堅決的鬥爭。
1972年12月10日,由於政治上長期受迫害和歧視,因病在北京逝世。
1981年3月9日,中共中央辦公廳轉發為鄧子恢同志平反的通知,其中指出“他對農業集體化運動中一些重要問題所提出的意見,大都是正確的,過去黨內對他和中央農村工作部的批判、處理是錯誤的,應予平反,強加的一切不實之詞,應予推倒,恢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