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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百科

鱗狀細胞癌(squamouscellcarcinoma)簡稱鱗癌,起源於皮膚表皮及其附屬器(毛囊漏鬥、皮脂腺導管、末端汗管)角質形成細胞,好發於頭皮、面部、頸和手背等暴露部位.早期即可呈潰瘍,又常繼發於慢性潰瘍或慢性竇道開口,或瘢痕部的潰瘍經久不愈而癌變.臨床可呈菜花狀,邊緣隆起不規則,底部不平,易出血,常伴感染致惡臭.可有局部浸潤及區域淋巴結轉移.在下肢者常伴骨髓炎或骨膜炎.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病因

    日光長期暴曬 (19%):

    1948年Blum證明致癌射線是太陽光譜中波長為290~320mm的部分,日光中的紫外線侵害人體,導致細胞內DNA損傷和其修復能力的破壞而致皮膚癌,皮膚內的黑色素可以保護皮膚免受紫外線損傷,這就是白色人種易受紫外線損傷而好發皮膚癌的原因,而他們喜歡日光浴的習慣,也是造成發病率較高的原因之一,地球上空臭氧層變薄,形成臭氧洞,導致過多紫外線照射,可造成皮膚癌患者的增加.

    化學物質刺激 (18%):

    某些化學物質如砷,瀝青等可致皮膚鱗癌,與瀝青接觸的工人皮膚鱗癌的發病數比一般工人高出12倍左右如瀝青,煤焦油,石蠟,含有砷劑的化合物等均有致癌性,特別是導致鱗癌.

    人類乳頭瘤病毒 (15%):

    人類乳頭瘤病毒,特別是16,18,30和33型;免疫抑制,器官移植亦為誘發的重要因素.

    遺傳因素 (10%):

    遺傳亦為重要的發病因素,某些遺傳性皮膚病如色素性幹皮病,白化病等有色人種鱗癌的發病數比白種人發病率高,國內孫紹謙等1956年報道191例皮膚癌,其中,鱗癌占78.5%,而德國Bosenberg 1953年報道133例皮膚癌中鱗癌僅占15%.

    (一)發病原因

自從1775年Percival pott首次報道掃煙囪工人因接觸煤煙發生陰囊鱗癌以來,鱗癌的發病機制為人們所註意,許多致病因子均可誘發鱗狀細胞癌,主要為紫外線長期照射,其次為放射線損傷,熱損傷,致癌化學物質,如砷,多環芳香碳氫化合物,煤焦油,木餾油,石蠟,蒽,煙草焦油,鉻酸鹽等與鱗癌的發生有密切關系.

    1.癌前期皮膚病 某些癌前期皮膚病如日光角化病,黏膜白斑,砷角化病,X線和鐳射線性皮炎等均易致鱗癌,以及其他慢性皮膚病,如疣狀表皮發育不良,慢性潰瘍,慢性竇道,慢性骨髓炎,慢性紅斑狼瘡,尋常狼瘡,萎縮硬化性苔蘚等均可誘發或繼發鱗癌.

    2.放射線過量照射 在慢性皮炎的基礎上,如受到過量的放射線照射,亦可使皮膚發生癌變,長期與放射線接觸的工作人員,如缺乏保護措施,亦可以誘發皮膚癌癥.

    3.瘢痕 各種創傷性瘢痕,尤其燒傷性瘢痕更易發生鱗癌.

    4.繼發於慢性皮膚病變 某些慢性皮膚病,如尋常狼瘡,紅斑狼瘡,黏膜白斑,慢性潰瘍或竇道,燒傷瘢痕,射線皮炎,慢性肉芽腫疣狀表皮發育不良,慢性骨髓炎,萎縮硬化性苔蘚等均可誘發或繼發鱗癌.

    (二)發病機制

    1.組織病理所見 癌細胞大致有以下三種:

    (1)已分化的棘細胞:與正常棘細胞不同,瘤細胞體積較大,呈多邊形,短梭形或不規則形,胞漿豐富,有細胞間橋,伊紅染色,不均勻,若內含糖原,細胞透明呈空泡狀;胞核大小及染色深淺不一,有多核,巨核和較多核分裂象.

    (2)角化細胞:單個或簇集成團,癌細胞團塊的中央出現角化珠,由同心層狀排列(如洋蔥狀)的角化物質構成,胞核較大,深染,胞漿深紅,示嗜酸性,完全或不完全角化,此為鱗狀細胞癌的特征性的結構.

    (3)未分化或低分化梭形細胞:細胞體積較小胞漿少;胞核深染,細胞間無網狀纖維.

    上述幾種癌細胞常相互混雜,排列成乳頭狀,巢狀,條帶狀或假腺樣結構.

    2.鱗癌一般分化較好,高分化的鱗癌約占75%,癌細胞呈乳頭狀,巢狀,條索狀或腺樣結構,可浸潤至真皮層或皮下組織,按癌細胞分化程度分4級:

    (1)Ⅰ級:分化成熟的鱗癌,具有細胞間橋和癌珠,癌珠為鱗癌特征性結構,是由同心性排列的角癌細胞組成.

    (2)Ⅱ級:以棘細胞為主要成分,並具有明顯的異形性,包括癌細胞體增大,核大小不等,染色深淺不一,核分裂多見,癌珠少,且其中央有角化不全.

    (3)Ⅲ級:細胞分化差,皮表層大部分細胞排列紊亂,細胞體積增大,核大異形明顯,核分裂多見,無癌珠,但有個別細胞呈角化不良,病變在表皮內呈輻射狀擴展,浸潤真皮較晚.

    (4)Ⅳ級:為未分化型,無棘細胞,無細胞間橋和癌珠,癌細小呈梭形,核細長染色深,並有壞死和假腺樣結構,少數呈鱗狀細胞和角化細胞,可作為診斷依據.

    3.Broders分類 根據未分化細胞在癌細胞中所占的百分比,侵襲性鱗狀細胞癌分為四級.

    (1)Ⅰ級:瘤組織不超過汗腺的水平,未分化細胞<25%,角珠較多.

    (2)Ⅱ級:未分化細胞<50%,隻有少數角珠,角珠中心角化細胞較少,非典型細胞稍多,癌細胞團界限不清.

    (3)Ⅲ級:未分化細胞<75%,無角珠,可見較大的角化不良細胞,胞漿深紅,核深染,核分裂象多且不典型;

    (4)Ⅳ級:未分化細胞>75%,無角化,腫瘤細胞不典型,無細胞間橋,診斷較困難.

    未分化細胞所占比例越大,惡性程度越高,除此之外,侵襲的深度也是估計惡性程度的一個重要因素,在低度惡性的鱗狀細胞癌中,罕見癌細胞侵入到汗腺以下的組織.

    按Broders分類,鱗狀細胞癌大多為分化較高的Ⅰ或Ⅱ級,分化低的Ⅲ或Ⅳ級少見.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癥狀

    多發於50歲以上的男性,常見於面部,頭皮,下唇,手背,前臂,陰部等處,尤其是皮膚與粘膜交界處更易發生,初起為暗紅色堅硬的疣樣小結節,表面毛細血管擴張,中央有角質物附著,不易剝離,用力剝後可出血,皮損逐漸擴大,形成堅硬的紅色斑塊,表面有少許鱗屑,邊境清楚,向周圍浸潤,觸之較硬,迅速擴大形成潰瘍,潰瘍向周圍及深部侵犯,可深達肌肉與骨骼,損害互相粘連形成堅硬的腫塊,不易移動,潰瘍基底部為肉紅色,有壞死組織,有膿液,臭味,易出血,潰瘍邊緣隆起外翻,有明顯炎癥,自覺疼痛,如發生在皮膚與粘膜交界處,固潮濕與摩擦更易出血,發展更快,可形成菜花狀,破壞性大,有明顯疼痛,易轉移,預後不良.

    早期皮損常呈小而硬的淡紅色結節,邊界不清,表面光滑,但常演變為疣狀或乳頭瘤狀,有時表面有鱗屑,腫瘤進行性增大.

    根據腫瘤發展的快慢,腫瘤中央遲早會發生潰瘍,發展迅速的腫瘤直徑達到1~2cm大小之前就發生潰瘍,潰瘍表面呈顆粒狀,有壞死組織,易出血,潰瘍邊緣寬而高起呈菜花狀,性質堅硬,伴惡臭,發生於口唇的鱗癌90%發生於下唇,常為單個結節潰瘍性皮損,較皮膚鱗癌發展迅速,預後差,一般來講繼發於放射性皮炎,焦油性角化病,瘢痕,潰瘍,竇道者,其轉移遠較日光損傷,如日光性角化病為高;發生於口唇,陰莖,女陰者亦易於轉移.

    原發性鱗癌少見,早期為一小的丘疹,結節狀或呈疣狀突起,淡紅色,表面粗糙,生長迅速易破潰並向周圍浸潤,多見於頭頂部,繼發性鱗癌多見,常在原有頭皮的慢性潰瘍,瘢痕等損害基礎上癌變所致.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

鱗狀細胞癌檢查

    一、檢查

    肉眼觀察:形態多不規則,質地較硬,無包膜,與周圍組織無界限;剖面實質性,呈灰白色,中心常有壞死區.

    鏡檢:腫瘤細胞的形態及結構與其他地位的鱗狀細胞癌相同.中、高分化者可見細胞間橋及角化珠;低分化角化不明顯,無粘液細胞,亦無腺管樣結構.

    組織病理檢查腫瘤由不規則表皮細胞團塊構成,向真皮增生.瘤團由不同比例的正常鱗狀細胞和非典型(間變)鱗狀細胞構成.非典型鱗狀細胞大小和形狀不一,核增生,染色深,出現非典型性核絲分裂,細胞間橋消失,出現個別細胞角化不良和角珠形成(瘤細胞作同心圓排列,自周圍逐漸向中心處不完全或完全角化).腫瘤惡性程度愈高則細胞分化程度越低,角珠形成愈少,細胞間橋愈少,真皮內炎癥反應較輕,反之則細胞分化較高,細胞間橋存在,角珠較多,真皮炎癥反應重.

    二、鑒別

    鱗狀細胞癌應同良性慢性潰瘍和結核性潰瘍相鑒別,早期與基底細胞癌相似,應與黑素瘤、角化棘皮瘤、色素痣、放射性潰瘍、光照性角化癥及其他惡性皮膚腫瘤和肉芽腫等病相鑒別.一般根據臨床表現,特別是組織病理檢查可以鑒別.

組織病理上應與假癌性增生(pseudocarcinomatoushyperplasia)鑒別.後者見於慢性增生性炎癥,組織象頗似一級、二級鱗癌.但鱗狀細胞通常分化良好,非典型性如個別細胞角化、核增生染色深則輕微或無.此外,常見白細胞侵入增生的表皮中,使某些表皮細胞崩解,而鱗癌則無此現象.必要時尚需借助多次活檢並結合臨床鑒別.

鱗狀細胞癌預防

    鱗癌為高度惡性腫瘤,預後極差,預防主要是針對可能的誘發病因進行,去除致病因子和誘因是預防本病的關鍵,平時註意避免過度日曬和紫外線,X線照射,及頻繁接觸砷,瀝青等化學物質,對長期不愈的慢性潰瘍或黏膜白斑等要積極治療並定期檢查,有助於防止鱗狀細胞癌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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