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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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核病治療
肺結核:
(1)早期治療:一旦發現和確診後立即給藥治療;
(2)聯用:根據病情及抗結核藥的作用特點,聯合兩種以上藥物,以增強與確保療效;
(3)適量:根據不同病情及不同個體規定不同給藥劑量;
(4)規律:患者必須嚴格按照治療方案規定的用藥方法,有規律地堅持治療,不可隨意更改方案或無故隨意停藥,亦不可隨意間斷用藥;
腎結核:
(1)鏈黴素:對結核桿菌有殺菌作用,如同時服用碳酸氫鈉堿化尿液可增強其療效.經鏈黴素治療可使結核病灶纖維化.若病變位於泌尿系排泄系統,如輸尿管等處,則易造成局部纖維化收縮,形成梗阻,應予註意.註射鏈黴素後可出現口周麻木,如不嚴重可繼續應用,常在使用中逐漸消失.主要的副作用是對第八對腦神經前庭支的影響,表現為眩暈、耳鳴、耳聾,嚴重者應及時停藥.少數病例可出現過敏性休克.腎功能嚴重受損者不宜使用.
(2)異煙肼(INH,雷米封):對結核桿菌有抑制和殺滅作用.服用異煙肼後迅速吸收滲入組織,對纖維化及幹酪化病變亦易滲入透過,對結核病灶有促進血管再生,能促使抗結核藥物更易進入病灶.其主要副作用為精神興奮和多發性末梢神經炎,認為與維生素B6排出增加或幹擾吡哆醇代謝有關,因此服異煙肼時應加服維生素B6,可防止副作用的發生.服藥時血清轉氨酶可升高,造成肝臟損害.
(3)對氨柳酸(PAS,對氨水楊酸):對結核桿菌有抑菌作用.此藥單獨應用效果較差,但能加強鏈黴素及異煙肼的抗結核桿菌作用,並能使抗藥性延遲發生.因此在臨床上采用兩種或三種抗結核藥物聯合應用有利於發揮其治療作用.主要副作用有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道反應,故目前有被利福平、乙胺丁醇取代的趨勢.本品不宜與利福平合用.
(4)利福平(rifampin,RFP):為半合成的口服廣譜抗生素,對細胞內外旺盛生長的結核桿菌有強力殺滅作用,比鏈黴素,對氨柳酸,乙胺丁醇的作用更強,對耐藥的結核桿菌亦有效.與其他抗結核藥物無交叉抗藥性,同異煙肼或乙胺丁醇合用可相互增強作用.副作用很少,偶有消化道反應及皮疹.近年來發現少數病例有肝功能損害,血清轉氨酶升高、黃疸等.
(5)乙胺丁醇(ethambutol,EMB):對各型結核桿菌均有抑菌作用.腎功能正常者無蓄積作用.該藥吸收及組織滲透性較好,對幹酪纖維病灶也能透入.其毒性作用主要是球後視神經炎,出現視力模糊,不能辨別顏色(尤其對綠色)或有視野縮小等,嚴重者可致失明.視神經炎是可逆性的,停藥後多能恢復.毒性反應的發生率與劑量有關.在治療過程中應定期檢查視力與辨色力.
骨結核:
1.服用抗結核藥,一定要註意按時、長期服用,中途不能隨便停藥或減量服用.一般在治療8個月後可以開始復查,不過早一些也可以.但要註意,結核病人的復查都是用X光,對身體(白細胞)有害,能不用時,最好都不要用.
2.肺結核病人一般(不是對藥物產生耐受性的)需治療1年半,在醫生的指導下,調整藥物用量和品種,再鞏固治療半年至一年.直到通過痰檢不能找到結核桿菌後才算治愈.
結核病飲食
1、結核病是由結核桿菌引起的慢性消耗性傳染病,治療要從整體出發,使用抗結核病藥物同時必須增加機體抵抗力,加強營養,可補給患者充足熱和營養素,滿足結核病灶修復需要,增強機體抵抗力.
2、結核病熱量需要超過正常人,一般要求達到每公斤體重供給30千卡,全日總攝入量為2000千卡左右,輕體力勞動者每公斤體重40千卡,全日2400千卡左右.
3、因結核病病人蛋白質消耗多,且蛋白質修補組織的重要營養素有益病灶愈合病體康復.結核病患者每日蛋白質攝入量應為每公斤體重1.2~1.5克,每天的總進量為80~100克,其中優質蛋白質,如肉禽、水產品、蛋、乳及大豆制品應占總蛋白質攝入量的50%上.
4、另外還需補充充足的維生素,維生素A增強機體免疫力,維生素D促進鈣吸收,維生素C有利於病灶愈合和血紅蛋白合成,B族維生素有改善食欲的作用.新鮮蔬菜水果也是維生素的主要來源.此外乳、蛋、內臟等食品含維生素A豐富,花生、豆類、瘦肉等富含維生素B.
5、禁止吸煙和飲酒.吸煙會增加對呼吸道和消化道的刺激,飲酒使血管擴張,加重患者咳嗽咯血等癥狀.
此外,結核病人膳食中還應特別註意鈣和鐵的補充,鈣是結核病灶鈣化的原料,牛奶中所含的鈣量多、質優.患者每日應飲奶250~500克.鐵是制造血紅蛋白的必備原料,咯血便血者更要註意補充.
結核病並發癥
不同部位結核病可引起不同並發癥,具體見具體的的結核病.可能會有結膜結核病,十二指腸結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