椎管內轉移性腫瘤治療
椎管內轉移瘤通常壓迫脊髓和神經根引起脊髓功能障礙或頑固性疼痛,往往以單純放療或手術後加放療作為姑息性治療.血液系統惡性腫瘤,如淋巴瘤及其白血病均可侵犯脊髓或神經根,通常隻作放療選擇.對椎管內轉移瘤的治療強調以手術治療、放療及生物治療為主的綜合治療.手術治療的主要價值在於可以減輕脊髓及神經根受壓程度,減輕疼痛,可能盡量切除腫物,明確病理診斷為術後放療及化療提供依據.
1.椎管內轉移瘤的手術治療
(1)適應證:
①全身情況尚能耐受手術者;
②轉移瘤壓迫脊髓明顯且為單發者;
③劇烈疼痛行各種非手術治療無效者;
④原發癌已切除後出現的椎管內轉移瘤.
(2)禁忌證:
①合並全身廣泛轉移者;
②原發病灶已屬晚期;
③發病72h內已出現完全性弛緩性截癱者;
④雖為轉移瘤但無脊髓明顯受壓者.
(3)手術原則:主要是作充分的椎板切除減壓,並盡量作腫瘤切除以解除對脊髓的壓迫.對個別頑固性疼痛者可做脊髓前外側索切斷術或前聯合切開術.轉移瘤病灶常與硬脊膜粘連緊密,隻能做到部分或大部分切除,有的隻做到活檢.因此,術後再輔以放療或化療,使癥狀進一步得到緩解.
椎管內轉移性腫瘤飲食
根據醫生的建議合理飲食.
椎管內轉移性腫瘤並發癥
由於病情發展迅速,患者就診時可能出現不完全及完全性截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