腎上腺素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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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骨與關節結核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百科
骨與關節結核病(tuberculosisofboneandjoint)是結核菌侵入,並在其中生長繁殖,進而使骨或關節發生一系列的病理改變,又稱為骨,關節結核病.隨著經濟發展,生活水平和兒童保健工作不斷改善,其發病率已逐年下降,但本病仍為臨床常見.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病因
(一)發病原因
本病多為繼發性結核病變,其中80%病變的結核菌是從肺結核經血路侵入骨,關節所致,少數繼發於淋巴結和消化道結核,骨與關節的直接感染罕見.
(二)發病機制
病理變化比較復雜,它可分為骨結核,滑膜結核和全關節結核,基本病變包括局部幹酪樣壞死,結核性肉芽腫形成以及由此造成骨組織,關節軟骨和滑膜組織的繼發破壞,骨結核可發生於任何骨骼,但椎體結核最常見;其次為手,足骨和尺橈骨,骨結核的病理改變在松質骨和密質骨有所不同,松質骨結核若發生於中央部位,以浸潤及壞死為主,壞死骨遊離後形成死骨,而邊緣性松質骨結核僅形成局限性骨皮質缺損,密質骨結核多開始於髓腔,以溶骨性破壞為主,多無死骨,但膿液沿福克曼管匯集到骨膜下,可刺激骨膜增殖,形成蔥皮樣骨膜反應,關節滑膜結核主要有滑膜充血,水腫,滲出和炎細胞浸潤,稍遲則出現滑膜增生肥厚,全關節結核是指構成關節的3種組織,即關節軟骨,骨端松質骨(兒童即骨骺)和滑膜均被累及的病理狀態,常見的發病部位依次是膝,髖和肘關節,軟骨本身缺乏血管,故血源性軟骨結核極少見,而骨端松質骨和滑膜同時感染的機會也頗少見,因此,早期的關節結核多是單純性骨端結核或滑膜結核,當滑膜結核的肉芽組織侵入關節軟骨的上,下方,使其破壞脫落,並累及和破壞骨端松質骨,或者骨端松質骨結核的膿液穿破關節軟骨進入關節腔,並感染滑膜組織,均導致全關節結核,若病變在早期不能有效控制,將使關節軟骨大部分破壞,即使病變已停止,關節功能也會大部分喪失,甚至發生纖維性或骨性強直.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癥狀
骨,關節結核屬慢性感染性疾病,所以發病隱匿,開始病人常有低熱,易疲勞,食欲減退和體重減輕,病變處雖有疼痛,但多不劇烈,嬰幼兒可因疼痛而常常夜間啼哭,關節功能障礙和肌肉萎縮多不明顯,往往與健側比較方能發現異常,隨著病變發展,關節功能則將明顯受限,或關節強直或發生固定性畸形,由於膝,踝,肘及腕關節位置淺在,關節腫脹和壓痛較易發現,而位置較深的肩,髖和脊柱結核則不易引起註意,但在病灶附近或遠隔部位,可發現寒性膿腫,膿腫破潰後有米湯樣膿液,幹酪樣物質及細碎的死骨流出.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檢查
實驗室檢查缺乏特異性指標,在病變活動期,血沉多增快,白細胞計數正常或稍增多,結核菌素試驗陽性對沒有接種卡介苗的兒童,對診斷本病有重要參考價值,膿液,滑液培養陽性可確定診斷,但假陰性率較高.
X線檢查對診斷本病有重要意義,松質骨中心型結核初期可見局部骨小梁模糊,呈現磨砂玻璃樣改變,繼之可見遊離死骨,其形狀呈橢圓形,密度比周圍松質高,死骨吸收後可見骨空洞,邊緣型松質骨結核顯示局限性溶骨性破壞,邊緣稍致密.
密質骨結核主要是髓腔內溶骨性破壞,骨膜有新骨形成,單純性滑膜結核僅表現骨質疏松和局部軟組織腫脹,而早期全關節結核除以上表現外,還可見關節面模糊和不規則破壞,晚期全關節結核的關節邊緣大部分模糊和破壞,關節間隙狹窄或消失,常合並關節脫位和畸形,椎體結核可見脊柱生理曲線改變,椎體破壞,椎間隙變窄或消失,因膿液向兩側擴散,故椎旁兩側軟組織陰影增寬或有鈣化.
小兒骨與關節結核預防
1.控制傳染源,減少傳染機會:結核菌塗片陽性病人是小兒結核主要傳染源,早期發現和合理治療塗片陽性結核病人,是預防小兒結核病的根本措施,嬰幼兒患活動性結核,其傢庭成員應作詳細檢查(攝胸片,PPD等),對小學和托幼機構工作人員應定期體檢,及時發現和隔離傳染源,能有效地減少小兒感染結核的機會.
2.普及卡介苗接種:實踐證明,接種卡介苗是預防小兒結核病的有效措施,卡介苗為法國醫師Calmette和Guerin在1921年所發明,故又稱B.C.G,我國規定在新生兒期接種卡介苗,按規定卡介苗接種於左上臂三角肌上端,皮內註射,劑量為0.05mg/次,劃痕法現已很少采用,衛生部1997年通知取消7歲和12歲的卡介苗復種計劃,但必要時,對該年齡結素試驗陰性兒童仍可給予復種,新生兒期卡介苗可與乙肝疫苗分手臂同天註射,接種卡介苗禁忌證:陽性結素反應;濕疹或皮膚病患者;急性傳染病恢復期(1個月);先天性胸腺發育不全癥或嚴重聯合免疫缺陷病患者.
3.預防性化療:主要用於下列對象:
(1)3歲以下嬰幼兒未接種過卡介苗而結素試驗陽性者.
(2)與開放性肺結核病人(多系傢庭成員)密切接觸者.
(3)結素試驗新近由陰性轉為陽性者.
(4)結素試驗呈強陽性反應者.
(5)結素試驗陽性小兒需較長期使用腎上腺皮質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藥者,用於化學預防藥物主要為異菸肼,劑量為10mg/(k·d),療程6~9個月,父母新患肺結核傢中之6歲以下兒童和患結核病產婦所娩出的新生兒,不管結素試驗結果如何,均應給予異菸肼治療,劑量同上,用藥3個月後再做結素試驗,若呈陽性,則持續用異菸肼到9個月;若結素試驗陰性(<5mm),則停用異菸肼.
抗HIV陽性兒童有結核接觸史者不管結素試驗結果如何均應接受異菸肼治療12個月.
兒童接觸之結核病人若系抗異菸肼株,則化療藥物應改為利福平,15mg/(kg·d),6~9個月;若系耐異菸肼又耐利福平株,則建議給吡嗪酰胺加氧氟沙星6~9個月,或吡嗪酰胺加乙胺丁醇6~9個月.